学校简介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北辰区。校园环境幽雅,住宿条件干净舒适,体育场馆设施齐全,现有各类在校生4000余人。学院设工业技术系、机械工程系、工业与信息化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和体育部八个教学系(部)。学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教育目标,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院获得“市级劳动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学院拥有具有时代特色的校园网、闭路电视系统和微机教学系统。占地60余亩的实习实训区建有校内实训基地20个,实验、实训室、实习车间共97个。共有设备6400件,设备资产值由2015年的6765万元增至目前的10630万元。学院的金属制品、电气工程、机电一体化、钢管生产实训基地得到市“十一五”、中央财政“十一五”、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
学院与美国罗克韦尔公司合作共建了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与美国通用电器GE公司双方投资2200万元,合作共建了GE智能平台自动化实训中心。学院还与德州仪器(TI)、华为、华三(H3C)、杭州安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讯方技术有限公司、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华润万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用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合作,共同建立了教学实习和实训基地。
学院是“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训基地”“冶金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六所”“天津市技师流动工作站”“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以就业为导向,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设置专业课程,灵活调整专业方向,加强专业改革与建设。以职业岗位群要求为依据,采用“教、学、做”一体教学方法,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建设,丰富专业教学内涵。在专业建设中,以黑色冶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五个龙头专业为核心,强化专业群建设,凸显特色。做好工业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专业建设和以环境工程技术为主体的优质专业群对接优势产业建设项目,努力形成符合“一基地三地区”,契合“五业联动”的优势和特色的专业集群。2018年学院共开设21个专业,其中新增专业2个,涵盖6大类、10小类,初步形成了多专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专业群。
学院国际交流历史悠长,自1986年与德国埃尔夫特地区职业学院建立联系以来,先后与韩国、泰国、柬埔寨、新加坡等国家建立了友好校际往来。先后派出近30人次教师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德国、瑞典、丹麦、泰国、柬埔寨、韩国等国家学习国外的教学经验,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学院受天津市国资委和天津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选派教师参加2013年中美数控机床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二等奖。
师资力量
学院有专任教师301名,其中博士学位教师1名,硕士学位教师158名,正高级职称10名,副高级职称104名,中级职称129名。学院专业教师中有双师型、双师素质教师179名。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3700(国标)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基本情况: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是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院设有智能类、机械类、工业与信息类、经济管理类、工业技术类五大专业群,涵盖28个专业体系。其中钢铁智能冶金技术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是天津市重点建设专业,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智能控制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是院级特色建设专业。
学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0.3%,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6.2%;教师承担各级科研立项课题达16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近770余篇,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0余项。
学院拥有智能制造实训中心、智慧城市实训室、网络攻防与测评实训室、水环境监测与治理实训室、数控加工实训中心等共96个专业实训室。实训室建设适应现代智能制造产业转型、升级,突出生产性教学与先进企业生产技术的衔接,实训设备、开设的实训项目与智能制造、大数据等高端技术产业集群相对接,有效提升了人才培养能力。
学院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搭建与世界对话、交流的桥梁。学院在2019年建设乌干达鲁班工坊依托中乌姆巴莱工业园开展国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有数控加工实训区、钳工实训区、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区和工业仿真实训区,实训区配备专业先进的教学设备,现已正式投入使用,为非洲青年提供技术技能培训,提升了非洲青年就业能力。乌干达鲁班工坊以需求为导向、以标准为引领,在校校企园四方联动的建设下,持续为乌干达青年创造就业能力提升平台,实现国际化育人最大效能。
学院注重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全国及天津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近两年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中我院共有84名同学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31名学生在天津市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中成绩优异免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学院毕业生技术技能强、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青睐。学院与青岛海尔集团、新天钢集团、中天钢铁集团、江苏沙钢集团、天津电装电子有限公司等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一对一的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选择,确保毕业生优质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检办对整体的招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十公开”、“三十不得”等工作纪律,负责监督招生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我院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招生简章与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收费标准:①学费标准:高职类一般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专业5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2年新生报到须知。②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4人间1000元/生/年;6人间700元/生/年;8人间600元/生/年。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最终价格以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根据考生志愿,参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工业职业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区实行动态排名精确定位填报志愿的办法,在录取中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其中对于学生有意愿进行专业调整的,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实行双证书培养,学生完成规定学业,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院有完善的学生在校资助体系,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助困包含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校内资助等多种形式有效结合的资助政策,在全面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同时,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工业职业学院高职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与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工业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院纪检电话为022-26983768。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pctj.edu.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咨询QQ: 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编:300400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天津市职工冶金学院原为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成人高校,建于1981年。
冶金干部中专建于1987年,是承担成人中专学历教育任务的职业学校。
天津市工业学校前身为“天津市冶金工业学校”,始建于1958年。
2018年,改名为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