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客服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是培养外交、翻译、教育、经贸、新闻、法律、金融等涉外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也是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被誉为“共和国外交官摇篮”。此外,北外还入选了“20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同时还是国际大学翻译学院联合会、京港大学联盟、中日人文交流大学联盟成员高校。

院校隶属:
教育部
创建时间:
1941年
学校校训:
兼容并蓄 博学笃行
学校代码:
10030
学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学校官网:
http://www.bfsu.edu.cn/
英文校名:
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他
4科学研究
5文化传统
校徽
校庆70周年庆标
校训
6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北京外国语大学坐落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在三环路两侧分设东、西两个校区。北外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欧洲语种群和亚非语种群是目前我国覆盖面较大的非通用语建设基地,是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学校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按照时间先后,学校开设语种包括俄语、英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波兰语、捷克语、罗马尼亚语、日语、阿拉伯语、柬埔寨语、老挝语、僧伽罗语、马来语、瑞典语、葡萄牙语、匈牙利语、阿尔巴尼亚语、保加利亚语等众多语种。

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7个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点11个(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教育学、世界史),专业硕士点8个(金融、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法律、会计、工商管理硕士),涵盖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六大学科门类。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评级为A+,位居全国榜首。2018年“QS世界大学学科排名”发布,学校语言学、现代语言2门学科再次进入全球前100强,居国内同类院校之首。学校本科在校生5600人,研究生(硕士、博士)3100人,留学生1600人。

师资力量

作为国内开设外语语种最多、学科专业较全的外语类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文学、文化、翻译等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在社会上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授、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

全校拥有专任教师665人,包括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240人,教授134人、副教授233人,其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组成员2人,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7人。

几十年来,他们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取得了许多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成果,为培养高质量的外语人才,为北外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不少人已成为国内同类学科的学术带头人,在学术界享有较高的声誉。另外,学校有来自全世界46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教师142人,已与世界87个国家和地区的451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学术合作和交流关系。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生源质量,维护高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为北京外国语大学,简称北外;英文名称为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缩写为BFSU。校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邮政编码为100089。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事务的咨议与监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的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学校根据办学条件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人数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编制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依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考生高考总分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批次的省(市、区)须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浙江、山东须达到一段线。综合评价招生细则详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2年“一带一路”外语专业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2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年各省公布招生计划数的105%。

第十三条 对享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实考分择优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实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没有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依次录取外语、语文、数学和外语口试成绩高的考生;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实考分择优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如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根据实考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填报了本专业(组)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批次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计划时,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不设定专业志愿级差。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及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者不宜就读。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为英语,同时部分专业课为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我校课程设置规定学习。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英文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特殊类型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我校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相关高校开展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实施跨校培养,第三学年集中到对方大学学习。

第二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投档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在该省公布的相关要求,按其高考改革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专项计划和港澳台联考计划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公布的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按教育部规定,经北京市物价局批准,我校本科专业的学费标准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外交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北外的学费标准是86000元/学年,在基尔大学学费费用按照基尔大学当年相关专业国际学生学费标准执行(参考费用:每年学费约13000英镑,生活费约9000英镑);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学校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向在校生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为750—1200元/学年。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专业介绍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奖学金及资助政策等信息详见我校学生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bfsu.edu.cn,本科招生网址:http://joinus.bfsu.edu.cn,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咨询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招生监察办公室电话:010-88816259。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培训和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北外现有33个教学科研单位,近年来,学校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成立国际研究生院,陆续成立许国璋语言高等研究院、王佐良外国文学高等研究院、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比较文明与人文交流高等研究院等众多特色研究机构;大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北外学院、国际组织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在原亚非学院基础上,扩建为亚洲学院、非洲学院。学校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国家语委科研中心:国家语言能力发展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区域和国别研究培育基地(中东欧研究中心、日本研究中心、英国研究中心、加拿大研究中心)以及37个教育部备案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国-印尼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法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中德人文交流研究中心。学校编辑出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外国文学》、《国际论坛》、《国际汉学》四种CSSCI来源刊物,一种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外语教育研究前沿》,出版《中国俄语教学》、《中国应用语言学(英文)》、《国际汉语教育》、《英语学习》、《欧亚人文研究》、《德语人文研究》、《法语国家与地区研究》、《区域与全球发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等刊物。学校有全国最大的外语类书籍、音像和电子产品出版基地: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文化传统

校徽

校徽含义:北京外国语大学校徽外形是西方高等学校校徽常用外形——盾形。盾形是从军事意义上衍生出来的图形,象征一种执着探究、寻求真理的精神,寓意北京外国语大学将为国家培养众多有探究精神的优秀人才。其次,学校运用盾形作为校徽外形很好的体现了北京外国语大学这一所东方高等学府与西方众多高校交流合作的良好愿望。校徽中间部分为“BFSU”英文简称的字母变形,恰好体现了北外“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校训。标志中文字以英文居多,突出北京外国语大学办学特点。色彩则运用高贵的蓝紫色,典雅稳重,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校庆70周年庆标

校庆主庆标以数字“70”为主体形态,左侧的“7”也意指全球七大洲,其上四种不同的蓝色,寓意全球四大洋,表示北外七大洲四大洋的莘莘学子共同成长。

校训

“兼容并蓄”,源自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时提出的“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兼容并蓄”意味着一种世界眼光和开放性胸怀,既是世界不同文化文明的兼容,又是以外语为主的其他学科的兼容,同时孕育着创新。

“博学笃行”出自《礼记·中庸》,讲的是为学和实践,“博学”意广泛的猎取,“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要努力践履所学,做到“知行合一”。前句是讲学校的品质,后句讲师生的品质,或者说前句讲学校的目标,后句讲对师生的要求。

历史沿革

北京外国语大学前身是1941年成立于延安的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三分校俄文大队。

1942年6月,军事学院俄文科调整为军委俄文学校。

1944年6月,学校增设了英文系,因此改名为延安外国语学校。

1948年8月,华北联合大学与北方大学合并,改名华北大学。

1949年6月,华北大学二部外语系与外事学校合并,学校改名为外国语学校。

1954年8月,外国语学校经高教部呈请国务院批准,改称北京外国语学院。

1955年6月,经高教部呈请国务院批准,北京俄文专修学校改为北京俄语学院。

1959年2月,北京俄语学院并入北京外国语学院;9月,成立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1966年6月,学校被迫停课,停止招生。

1971年8月,恢复招生。

1978年,学院恢复了研究生教育,开始招收研究生。北外成为中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

1981年11月,学校成为中国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

1994年,经原国家教委(现为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北京外国语大学。

1998年,原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和中文学院合并,成立新的国际交流学院。

2002年,英语语言文学再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德语语言文学获批成为国家重点学科;原东欧语系更名为欧洲语言系并增设芬兰语本科专业;国际商学院专业增多,开设金融、工商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本科专业并招生;同年,国际商学院经济管理学科群被确定国家211工程重点支持学科。

2006年,学校入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1年5月,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6月,北外“非通用语本科教材建设工程”被正式列入“985”平台学科建设项目。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以上数据截至2021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文章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