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统招本科高校,是软件职业技术大学,由国家软件百强企业先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创办,成立之初就成功入选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12月18日,教育部批准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成为全国15所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高校。2019年5月27日,教育部批复更名为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施“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实践“三好一专、十一工程”人才培养体系,专注软件工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自办学以来,学校形成了“用企业家育人理念培养学生”“请工程师当老师”“拿真实的项目进行实训”的校企深度融合发展思路。学校以国产软件为核心,在研发、交通、能源、卫生、教育以及智慧城市等领域为社会累计培养的三万余名软件优秀人才。学校设置区块链技术与应用、软件工程、导航工程等15个本科专业和32个专科专业。
2019年,国务院下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职业教育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探索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径,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在全国设置了15所本科层次职业大学。这是国家政策的改革,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国家战略发展的决定。
师资力量
学校占地面积1732亩,校舍建筑面积22.65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4.8万册,校内建有4栋实验实训大楼、53个实验实训室及研发中心。依托先锋软件公司等国内外软件企业,建有31个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16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25人、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26人。设有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三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信息技术为主的学科专业群,办学特色鲜明。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7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民办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
第七条 办学定位:学校秉承“创业创新、知识管理”的校训,实施“校企融合、产学互动”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养全日制本、专科信息产业技术、技能人才。
第八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先锋创客小镇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顾问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对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第十条 学校设有招生管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类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类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与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负责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预留计划的使用严格执行“不点招”、“不收费”的规定。
第十四条 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2021年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各类别招生人数和类别(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或查阅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五章 招生专业
第十六条 本科招生专业(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照各省计划专刊公布专业执行)
序号 | 所在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智能科 | 220301 | 导航工程技术 | 四年 | 25300 | |
2 | 260303 | 智能控制技术 | 四年 | 25300 | ||
3 |
软件工 | 310203 | 软件工程技术 | 四年 | 25300 | |
4 | 310205 | 大数据工程技术 | 四年 | 25300 | ||
5 |
网络工 | 310202 | 网络工程技术 | 四年 | 25300 | |
6 | 310207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四年 | 25300 | ||
7 | 310301 | 现代通信工程 | 四年 | 25300 | ||
8 | 区块链学院 | 310212 | 区块链技术 | 四年 | 36000 | |
9 |
经济管 | 3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四年 | 25300 | |
10 | 330701 | 电子商务 | 四年 | 25300 | ||
11 | 370201 | 应用英语 | 四年 | 25300 | ||
12 |
VR与艺 | 3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 | 四年 | 25300 | |
13 | 350103 | 数字媒体艺术 | 四年 | 28000 | ||
14 | 3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四年 | 28000 | ||
15 | 新媒体学院 | 360101 | 网络与新媒体 | 四年 | 25300 |
第十七条 专科招生专业(各省招生专业具体按照各省计划专刊公布专业执行)
序号 | 所在分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制 | 学费标准 | 备注 |
1 |
软件工 | 510203 | 软件技术(WEB软件设计) | 三年 | 13800 | |
2 | 510203 |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技术) | 三年 | 13800 | ||
3 | 510203 | 软件技术(UI设计) | 三年 | 13800 | ||
4 | 510203 | 软件技术(网络游戏开发) | 三年 | 13800 | ||
5 | 510213 | 移动应用开发 | 三年 | 13800 | ||
6 | 510205 | 大数据技术 | 三年 | 13800 | ||
7 | 510206 | 云计算技术应用 | 三年 | 16500 | ||
8 |
智能科 | 510209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三年 | 13800 | |
9 | 4606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3800 | ||
10 | 460305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三年 | 14800 | ||
11 |
网络工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13800 | |
12 | 510301 | 现代通信技术 | 三年 | 13800 | ||
13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三年 | 13800 | ||
14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渗透测试) | 三年 | 16500 | ||
15 |
经济管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三年 | 13800 | |
16 | 570102 | 学前教育 | 三年 | 13800 | ||
17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三年 | 13800 | ||
18 |
信息技 | 510203 | 软件技术 | 三年 | 16500 | |
19 | 530702 | 跨境电子商务 | 三年 | 16500 | ||
20 |
区块链 | 510212 | 区块链技术应用 | 三年 | 16000 | |
21 |
新媒体 | 510204 | 数字媒体技术 | 三年 | 13800 | |
22 | 560204 | 影视编导 | 三年 | 13800 | ||
23 | VR与 艺术学院 | 550113 | 广告艺术设计 | 三年 | 13800 | |
24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13800 | ||
25 | 570312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三年 | 14800 | ||
26 | 510208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三年 | 13800 | ||
27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13800 |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我校实行“学校负责、省(市、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考虑考生综合素质,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地选拔学生。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十九条 普通文、理科录取原则: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艺体类录取原则:
(一)美术类专业,学校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我校不单独设立校考,采用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二)体育类专业,采用各省(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联考成绩,文化成绩过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如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均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省份高考加分、降分政策执行,在录取时予以认可。
第二十二条 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原则上在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级招办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可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字2003[3]号)及相关省(市、区)规定执行,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否则,学校有权调剂到其它适合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鉴于教育部、各省正在进行各类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录取原则若与教育部、各省录取原则有冲突,以教育部、各省公布的录取政策为准。
第七章 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第二十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入学学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第三十条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我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软件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九章 学费标准、奖贷学金及退学退费办法
第三十一条 学费标准:各专业收费严格按对外公示的标准收取。
第三十二条 资助政策: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三十三条 退学退费办法:如学生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的规定,办理退学退费手续。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请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受骗。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我校与各省(市、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查询网站:www.jxedu.gov.cn。
第三十九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79288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jxuspt.com/
监督电话:0791-83792364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教学发展
办学形式
形成全日制、非全日制、网络教育、短期培训兼备的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办学格局,成为IT行业的高职教育基地和职业技术培训。
办学规模
2019年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10000人,各类培训数万人次,形成以职业本科教育为主的信息技术产业的技术教育体系,在职业本科教育的教学研究、科研开发和人才培训方面在国内处于比较领先地位。
专业设置
适应市场需要,建设特色专业,形成软件技术为主体专业和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其它类专业共同发展的高职教育体系。重点建设行业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IT助理等专业,将专业建设和经济建设主战场紧密联系在一起,推动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发展,开拓市场需要的新专业。设置本科专业10余个,专科专业30余个。
课程建设
建立以职业素质和综合职业技能培养为主线的,具有职业本科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应用性课程体系。分期分批进行精品课程建设。
师资队伍
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抓住引进、培养、使用、评价、管理和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院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调整师资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重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在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的高水平的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
实践教学
加强校内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加大投入,不断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的现代科技含量。精心设计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内容,增加智力含量和创造性含量。重点建设办公自动化实训室、网络实训室、信息安全实训室、电子商务实训室、嵌入式实训室、影像动画实训室等校内实训中心,做到每个专业都有一定规模的校内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每个专业有3—4个校外实训基地。
教学改革
全面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完善并切实实施教育教学全过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教学质量的监督,完善以就业为导向原则的教学管理工作体制。完善学分制管理制度;完善以能力为本位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切实实施“双证书”制度;开展专业主干课程的质量标准研究,深入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采用现代教育技术,进一步推进多媒体网络化教学;按市场经济原则创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教学研究
加强培养模式和培养途径、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及学生管理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高学生综合职业技能的教育思想体系、教学内容体系、条件保障体系、组织实施体系和教育评价体系建设,使科研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科研工作
通过加强学校与集团公司及其他IT企业的校企合作,促进内部员工双向兼职的“双职双薪”的概念,即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到学校兼职教学,学院的专职教师到公司兼职从事软件开发与市场推广。
产学合作
加大产学合作力度,提升产学合作举办分院、专业及合作开展订单教育的数量和规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合作进行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合作开展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形成多内容、多形式、多模式的产学合作格局,使产学合作办学成为学校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办学途径。充分发挥发展规划委员会和产学研合作委员会等产学合作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和从企业聘请的特聘学科带头人、特聘教师在专业设置、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教学技术
全面推进网络教学进程,促进教学手段及教学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实现有线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覆盖整个校园,建成学校校务通办公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学生管理系统、招生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等内部管理系统。2010年实现全校90%以上课程运用电子教室进行网络教学,其中80%的课程建有网络课件辅助教学。
学生工作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服务学生的观念,健全完善“三好一专、十一工程”培养模式。完善奖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学生工作各项制度;注重学生道德规范的养成,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加强院内各种人文社科类讲座和学生科技、文艺体育社团的指导,确保其正确的政治导向,并形成积极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氛围。
就业工作
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毕业就业工作的指导与跟踪调查,依托校园网建立并用好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信息库,办好企业进校召开的大型招聘会,努力为毕业生踏上岗位、适应社会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确保每年的就业率不低于90%,力争每年都达到95%以上。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