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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简称上海师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上海市属重点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始终秉承情系教育的理念,在“厚德、博学、求是、笃行”校训的引领下,传承弘扬“师道永恒”的师大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名师大家。

  • 院校隶属: 上海市
  • 创建时间: 1956年
  • 学校校训: 厚德,博学,求是,笃行
  • 学校代码: 10270
  • 学校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区海思路100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shnu.edu.cn
  • 联系电话: 021-64322000
  • 英文校名: Shanghai Normal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ssdzsb@shnu.edu.cn

学校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2019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学校排名USNEWS 2019世界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84位,排名QS 2019亚洲大学排行榜(中国内地高校)50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教学成果丰硕。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19个学院,拥有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20000多人,研究生8000多人,留学生总数2700多人,夜大学学生5500人左右。学校现设88个本科专业;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6个;9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上海市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和上海市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8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建设项目;18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5个学科进入ESI前1%学科。

学校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现有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际教育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重点智库;1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市国际联合实验室; 2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上海市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2个上海市人文社科研究和决策咨询基地;4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1个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落户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教育的全球影响力。学校主办或承办25种学术期刊,其中《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是全国三大社会科学文摘期刊之一。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917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24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社领军人才1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教学名师入选者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6人以及上海领军人才2人,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计划入选者11人,上海市“曙光计划”人才入选者39人,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入选者51人,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2人,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入选者30人,上海市青年科技英才“扬帆计划”入选者14人,上海市“晨光计划”入选者28人,上海市“阳光计划”入选者23人等。此外,学校还组建了一支500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

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师范大学

二、就读校址

徐汇校区地址为桂林路100号;

奉贤校区地址为海思路100号。

艺术类专业(除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外)在徐汇校区就读,其余专业在奉贤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师范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师范大学纪委办、监督检查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日语、英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法语、英语,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非语言类专业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还需学习相应的语种)。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中最高分一项,且最高不超过20分。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和相关政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二、在学校调档线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三、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参照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上海考生若仍有同分则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四、对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调剂,并符合调剂专业的相关要求的考生,将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调剂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五、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高收费专业),体检、录取条件等不受限制进档考生,学校将予以录取,不会退档。

六、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七、各省市录取均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八、体育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艺术类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以学校公布的艺术类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音乐表演(中俄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价费(2014)18号];其他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中外合作专业:园艺(中荷合作)、经济学(中美合作)、经济学(中法合作)、广告学(中法合作)、电子信息工程(中美合作)、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美合作)、汽车服务工程(中德合作)、土木工程(中英合作)、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法合作)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完善的帮困助学设施,如慈善爱心屋、爱心家园等,根据有关政策对困难学生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提供活动场所,开展各类资助育人活动。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办、监督检查室监督。

举报电话:64322204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hnu.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sdzsb.shnu.edu.cn

咨询电话:64322695

十六、其他须知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一年后申请转专业,其中中外合作专业录取的,只能在中外合作专业范围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1个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个国家重点培养人才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际教育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区域与国别研究培育基地;1个教育部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备案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重点智库;1个上海高校智库;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上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12个上海市人文社科研究和决策咨询基地;4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1个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机构“教师教育中心”落户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师教育的全球影响力。学校主办或承办25种学术期刊,其中《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是全国三大社会科学文摘期刊之一。

“十二五”以来,学校共获得国家级项目644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27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6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4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3项(含子课题5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6项(含2项合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各类省部级项目861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成果奖励148项,其中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类) 11项。

国际交流

学校重视国际化办学,对外交流合作广泛。被列入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以及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学校与全球六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个高校和组织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与美国、英国、德国、荷兰、俄罗斯、法国等六个国家的7所高校合作举办10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在日本广岛福山大学、非洲博茨瓦纳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大学建有三所孔子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始终秉承情系教育的理念,在“厚德、博学、求是、笃行”校训的引领下,传承弘扬“师道永恒”的师大精神,涌现了一大批名师大家。同时,学校培养的毕业生,活跃在基础教育的一线,其中有上海市教育功臣、中小学特级校长和特级教师,他们以高尚的师德和卓然的成绩,不断拓展深化着师大教师教育的文化根基和精神血脉。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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