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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办于1905年,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北京市共建,是一所以农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型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共设有18个学院、1个实体教学单位和1个直属系,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设有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和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 院校隶属: 教育部
  • 创建时间: 1905年
  • 学校校训: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
  • 学校代码: 10019
  • 学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cau.edu.cn/
  • 联系电话: 010-62737682
  • 英文校名: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中国农业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是我国现代农业高等教育的起源地,其历史起自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中国农大位列“双一流”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入选“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中国―加州大学系统"10+10"合作科研联盟成员高校。

历经百年的世纪风雨,中国农业大学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农学、生命科学、农业工程和食品科学为特色和优势的研究型大学,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农业与生命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农业工程与自动化科学、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等学科群。

中国农业大学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通专平衡、追求卓越”的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宽厚的人文与自然科学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富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和行业领军人才。

师资力量

中国农业大学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991人,其中教授(含研究员)682人、副教授(含副研究员)966人。专任研究生导师1658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096人、硕士生导师562人。聘期内兼职研究生第一导师253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2人、硕士生导师131人。中国农业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学校拥有19个博士后流动站,22个博士、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6个本科专业,8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3483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511名;全日制研究生11609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195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414名;非全日制在籍研究生829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360名。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大学章程》,结合本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中国农业大学,简称中国农大,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CAU,学校网址为www.cau.edu.cn。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本科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2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等7大学科门类。学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源计划落实情况,确定各省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学校安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有48个专业纳入到17个大类招生,22个专业直接按专业招生。除动物医学类专业学制为5年以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4年。

第十条 按专业大类录取的考生,入学以后将按专业大类统一组织基础教学,1~2学年以后,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兴趣、就业意向、教学资源等情况,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继续学习,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获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电子商务等6个专业仅在河北省、辽宁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招生;新生到北京报到,在北京完成第一年的学习后,从第二年起到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进行教学和实习直至毕业;以上专业本科生仅限在烟台研究院6个专业内申请转专业。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的收费严格按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2022年本科(含港澳台地区)收费标准为: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类、水产养殖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学费3000元/(生•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900-1200元/(生•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

学校招收的本科考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高考报名资格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五条 加(降)分政策

对于符合国家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在普通类统考招生中,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全国性加分投档政策,但最大加分不得超过20分,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的各类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 专业安排

学校对普通类招生的进档考生(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的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采取分数优先,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竞争同一专业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简称理综)/文科综合(简称文综)科目的成绩,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选测科目的最高成绩作为理综(文综)成绩进行比较。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第一志愿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投档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一般不予退档。

第十七条 外语语种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八条 定向就业生

学校招收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列有招生计划省份的考生可自愿填报。学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专业志愿,有书面申请并由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且投档分数在学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被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到定向就业专业的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学生毕业后鼓励回生源地就业、创业,同时允许在内地就业。

第十九条 强基计划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强基计划)的首批高校之一,强基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按照分省计划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中高考成绩占85%,校考成绩占15%。

第二十条 国家专项计划

学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2022年继续面向国家规定区域招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一条 高校专项计划

学校承担高校专项计划,2022年面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定的区域招生。获得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划定分数线为准)。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

2022年学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若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测的,考生须统测合格,且须通过学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水平测试,经公示无异议。录取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降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中外合作办学

学校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传播学(中外合作办学)、农林经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按学校提前公布的2022年拟在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

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的考生。除规定的条目外,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规定:

有以下情况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理科试验班(生命科学)、生物育种科学、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植物保护、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环境工程、动物医学、中兽医学、兽医公共卫生、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应用化学、水产养殖学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气象学、地理信息科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土地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农村区域发展、公共事业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招生体检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学生资助工作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济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大力推进发展型资助项目,助力学生成才。相关申请程序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10-51423187。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外语教学中目前只提供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原则上应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及录取结果等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网址:http://jwzs.ca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10-62737682。

第三十条 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电话:010-62736994。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第2022-1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中国农业大学围绕人类营养与健康,以国家农业科技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为导向,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在生物育种、健康养殖、兽医公共卫生安全、农业绿色发展、农业工程、食品制造、中国农业农村发展与全球食物安全等领域的研究居国内外领先水平。石元春院士主持完成的“黄淮海平原中低产地区综合治理的研究与开发”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先后有28篇高水平研究论文在国际著名杂志《SCIENCE》、《CELL》、《NATURE》和《NATURE GENETICS》上发表,奠定了学校在基础研究方面的领先地位。2017至2021年期间,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0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8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6名;获国家级科技奖励19项,其中主报8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33项。在ESI学科评价指标中,学校的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环境/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微生物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科学总论、药理学与毒理学、免疫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等13个学科和所有学科论文总引用量进入了全球前百分之一,其中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两个学科的总引用量保持在全球前千分之一,农业科学总引用量保持全球前万分之一。

社会服务工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顶层设计、统筹布局、引领带动的工作思路,探索科技服务地方的新机制和新模式。学校已与十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百余个地市签署了合作协议,在全国27个省建设综合实验站28个、产业研究院3个、教授工作站131个,支撑了地方经济的发展,提升了农业科技水平,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学校积极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展政产学研用合作,通过科技成果转让、技术实施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动力,学校的专利成果和实用技术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成为相关行业的主导技术,学校开展面向新型农场主、农业经营管理人才、基层农业干部、基层技术人员、职业农民、创业者、跨界投资者等开展理论政策、素质提升、能力建设、农业科技培训和服务,达到5.5万人次/年,有力地推动了学校科技推广和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开展。

文化传统

学校标识

校徽

学校校徽的图形为:以书本、麦穗和齿轮托举手绘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老校门,1905代表学校始源年份,上方环绕学校中英文名称。

释义:校徽颜色选用生命绿,以植物的色彩,体现农业特点,象征生机勃勃蓄势待发。校徽整体呈盾形,代表坚固、稳重和持久;锹和犁的形态体现培养人才的治学理念。从整体上表现“顶天立地”,上部象征进取和开放,下部表现面向社会的办学主旨。以手绘农科大校门和“1905”表示学校始源。以托举状的麦穗寓意托举农业未来的重任;麦穗和齿轮代表农科和工科;书本图案代表传播知识、培育英才,还象征翱翔的海鸥,预示大学腾飞的美好未来。

标志色

学校主要标识色为生命绿,辅助标识色为厚土金。

校旗

学校校旗正中是中英文校名及校徽,色彩按照学校视觉识别系统规定的标准色和辅助色搭配应用。

精神文化

校训

解民生之多艰,育天下之英才

释义:"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是屈原《离骚》中的名句,其中所寓含了深沉的忧患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几千年来一直感动并激励着中国知识分子为国为民殚精竭智。"民生之多艰"是中国的农情,也是中国的国情,中国农大以农立校,国富民殷、强农为本,是中国农大百年不变的追求。数代农大人情系乡土,忧患苍生,为实现中国人千百年来的温饱和富庶之梦不遗余力。以"解"代"哀",以此为己任的大气取代了原句中的悲戚之气,恰切地表现了中国农业大学有别于其他高校的独特性。

以"育天下之英才"接"解民生之多艰"充分体现了中国农大作为农业高校首府的教育特性,磅礴有力、气势不凡,上合学校百年深厚历史,下启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世纪雄心,以育"天下"英才为乐,也体现了中国农大开阔的胸襟和远大理想。

校风

团结、朴实、求是、创新

历史沿革

中国农业大学其历史起自于1905年成立的京师大学堂农科大学。

1949年9月,由北京大学农学院、清华大学农学院和华北大学农学院合并为北京农业大学。

1952年10月,北京农业大学农业机械系与中央农业部机耕化农业专科学校、华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平原省农学院合并成立北京农业机械化学院。

1985年10月更名为北京农业工程大学。

1995年9月,北京农业大学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合并成立中国农业大学,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校名。

1998年,学校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高校。

2003年,中国农业大学与烟台市人民政府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合作建设中国农业大学烟台校区。

2004年,学校被列入国家“985工程”高校。

2006年,入选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

2012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4年9月,入选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

2015年,学校成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2017年9月,学校入选“双一流”建设高校。

2018年3月,学校入选教育部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7月,学校获评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2020年1月,学校入选“强基计划”试点高校。

2021年5月15日,成为高等农林院校课程思政联盟理事会员单位。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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