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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院是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入选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成为全国机械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院校隶属:
内蒙古自治区
创建时间:
1956年
学校校训:
团结,勤奋,求实,献身
学校代码:
12057
学校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学校官网:
http://www.btvtc.cn/
联系电话:
0472-3320109
英文校名:
Baotou Vocational & Technical Collage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四章 其  他
第五章 附  则
4校企合作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享有“塞外明珠”、“草原钢城”美誉的全国文明城市——包头市,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学院于2004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2008年被国家国防科工局确定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6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高职院校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之一,入选国家“十三五”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成为全国机械行业“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7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承建院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院秉承“追求真理、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办学精神,以“坚持职教定位、传承兵工文化、特色立校、开放办学”为办学理念,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已成为一所育人环境较好、综合实力雄厚的高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专业院校,向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出十九大代表、国家技能大师赵晶,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王士良等数十名“北疆工匠”“包头工匠”“河北大工匠”及省级以上技术能手,已成为工匠成长的摇篮,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体系。现有建华、呼得木林、北重集团3个校区,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车辆工程系、人文与艺术设计系、材料工程系、经济贸易管理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数控技术系、国际交流学院、社会科学部、体育教研部等11个教学系部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占地面积73.3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6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超过1.32亿元。

学院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旨、对接内蒙古自治区“装备制造、钢铁冶金、电力装备、新能源”等支柱产业,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现代服务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目前学院共开设53个专业,其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4个,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任务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技能人才培养特色专业2个,全国机械行业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创新建设试点专业3个,全国装备制造类示范专业点1个,自治区级重点(品牌)专业17个,试办高职本科专业6个。

学院被授予“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汽车行业骨干职业院校”“盟市级示范性就业实训基地”等荣誉称号。2017年开工建设的国家产教融合项目“105实验实训楼”,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建成后将承载“汽车技术”等4个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和“信息技术应用”等3个共享型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满足教育教学、生产劳动、技能提升等多种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494人,年龄、学缘结构合理,其中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4.74%、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55.87%、“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4.09%。现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5个、自治区“草原英才”团队1个、自治区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集体1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1人、国家级技术能手1人,国家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自治区“草原英才”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14人、自治区级教坛新秀11人、自治区技术能手12人、自治区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个人3人,入选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包头市“鹿城英才”8人、包头市技术能手12人,在2019年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中,获全国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位列全国职业院校首位。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国标代码:12057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建华路校区: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5号

呼得木林大街校区:包头市青山区呼得木林大街12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了由院领导、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并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八条  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分数线,按投档比例进行提档,一般为120%。

第九条  录取规则

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按第一志愿从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开第二志愿,依次类推。最后录取虽未填报志愿但同意调剂的学生。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单科成绩,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安排专业,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安排专业,高职对口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精神,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受师资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二条 “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参考英语成绩,“酒店管理”专业录取时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新生学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

学 费: 5000元/年·生

住宿费:1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完成学业且成绩合格者,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七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助学金、特困生帮扶等政策,详见当年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专刊、学院招生简章、网站等。

第十八条 学 院 网 址 :www.btvtc.cn

        招生咨询电话:0472—3320109

                  0472—3320106

        传       真:0472—3320109

第十九条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企合作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同一系统、同一时期配套建设”的历史渊源及优势,与内蒙古一机集团、北方重工集团等国有特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形成了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牵头组建了汽车、文化产业、材料工程、电气技术4个专业群产教联盟,促进产业链与专业链、岗位链与教学链紧密对接。现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134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49个,其中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个、全国机械行业先进制造技术促进与服务基地1个,自治区就业培训知名品牌基地1个,包头市专项公共实训基地4个。2019年,与企业共建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自动化焊接及特种加工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通过教育部验收。学院被授予“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全国汽车行业骨干职业院校”“盟市级示范性就业实训基地”等荣誉称号。国家产教融合项目“105实验实训楼”基建部分已通过验收,实训楼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承载“汽车技术”等4个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和“信息技术应用”等3个共享型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满足教育教学、生产劳动、技能提升等多种需求,促进校企深度融合。

历史沿革

1956年,包头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创建。

1957年,齐齐哈尔机械制造工业学校(部分)并入包头第一机械制造工业学校。

1962年,包头工业专科学校改建包头机械工业学校。

1994年,成为全国10所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学校之一。

1998年,升格为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1999年,学院由中央部属院校改变为中央部委与地方共建院校。

2004年,被教育部等六部委确定为承担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

2008年,被国家国防科工局确定为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同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09年,包头市职工大学整建制并入。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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