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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状态
一种防摔鼻子电动口罩
有效
专利申请进度
申请
2017-10-19
授权
2018-05-11
预估到期
2027-10-19
专利基础信息
申请号 CN201721350460.2 申请日 2017-10-19
授权公布号 CN207341252U 授权公告日 2018-05-11
分类号 A41D13/11
分类 服装;
申请人名称 青岛吉美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第一工业区南二横路8号
专利法律状态
  • 2019-05-17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
    状态信息
    专利权的转移IPC(主分类):A41D 13/11登记生效日:20190428变更前 专利权人:东莞市华越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第一工业区南二横路8号变更后 专利权人:青岛吉美康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文昌路317号A-14号楼2单元101户
  • 2019-04-12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
    状态信息
    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的变更IPC(主分类):A41D 13/11变更前 专利权人:东莞市华越电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第一工业区南二横路8号变更后 专利权人:东莞市华越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523000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第一工业区南二横路8号
  • 2018-05-11
    授权
    状态信息
    授权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防摔鼻子电动口罩,涉及电动口罩技术领域。本实用新型包括口罩主体及安装于口罩主体上的贴脸软胶圈,所述口罩主体的对应于人体鼻子的部位具有一缺口,所述贴脸软胶圈的对应于人体鼻子的部位具有一软胶突出体,所述软胶突出体安装于所述缺口之内。本实用新型在使用过程中,当电动口罩佩戴者不慎摔倒时,坚硬的电动口罩主体支架不会把撞击力传导给人体鼻子,贴脸软胶圈的软胶突出体能有效保证鼻子不被撞伤,消除了摔伤鼻子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软胶突出体填补了口罩主体的缺口,保证了口罩主体的整体结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