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携带、赠送、寄递、运输、托运、储存薄膜袋。
2. 超市、商场、餐厅、酒店等零售、餐饮服务场所要设立专门的环保袋柜,为消费者提供再生环保袋。
3. 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的环保袋,并在商品包装上明确标注“环保袋”字样。
4. 公共场所(如机场、车站等)不得提供塑料袋,鼓励游客、旅客自备环保袋或再生环保袋。
5. 将塑料袋替换成环保袋,对个人、企业、机构等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环保袋的认知度和使用率。
6.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同时,对环保袋的研发、生产和应用,增加政府投入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