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旅行社单方面变更合同 最高拟罚50万

2017-06-20   12:15:44

作者:admin

旅行社 单方面 变更
旅行社单方面变更合同 最高拟罚50万导读:

实行6年之久的《四川省旅游条例》正在酝酿修订,有望今年出台。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征

实行6年之久的《四川省旅游条例》正在酝酿修订,有望今年出台。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了《四川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省旅游局等部门的与会代表就景区门票优惠、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安全、解禁旅行社代办公务活动等议题展开讨论。

关键词:公务活动

可委托旅行社 但不得借此公费旅游

《草案》拟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公务活动事项。但是,委托旅行社安排公务活动事项时,应当遵循节约、效能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相对于第一次审议稿,此次增加了“不得借此组织公费旅游”的内容。不过,一部分代表也持保留意见,认为“公务活动和公费旅游很难界定。

关键词:违规处罚

旅行社滞留游客 拟最高处罚50万元

省旅游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草案》强化了对旅游行业的管理,加大了对旅游企业、违法旅游经营者的处罚力度。若旅行社单方面变更书面合同或旅游团队运行计划内容或者滞留旅游者的,将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现行的《四川省旅游条例》中,对此项违规操作的最高处罚额度为3万元。

此外,《草案》拟规定:受理重要旅游景区调高票价申请的,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旅游景区景点票价调整应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草案还明确,依托国家自然、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旅游景区景点应当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蕾

免责声明

本文推荐旅行社单方面变更合同 最高拟罚50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站对作者上传的所有内容将尽可能审核来源及出处,但对内容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其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您发现图文视频内容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删除。

立即咨询

全国免费热线:400-832-5988

*姓名

金额

*电话

区域

*留言

我已同意并阅读《品牌网服务条款》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 留下邮箱,请将的资料发给我谢谢!

品牌网

您已留言成功,静待商家与您联系您已留言成功,静待商家与您联系!!

确定

相关新闻

最新招商信息

    加盟排行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