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游客告旅行社 索赔33万余元》后续 游客获赔25万余元

2017-07-06   06:06:52

作者:admin

游客 旅行社 索赔
《游客告旅行社 索赔33万余元》后续 游客获赔25万余元导读:

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高高兴兴结伴出游,不料,游览景点时,嘉兴的盛先生意外摔下观光电动车,造成9级伤残。一怒之下,盛先生将当初组团的旅行社告上了

浙江在线04月10日讯高高兴兴结伴出游,不料,游览景点时,嘉兴的盛先生意外摔下观光电动车,造成9级伤残。一怒之下,盛先生将当初组团的旅行社告上了法庭(本报去年9月曾作相关报道)。最近,南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旅行社及景区管理公司共赔偿原告25万余元。因原被告均未提起上诉,目前,法院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旅游合同虽是原告所在公司与被告旅行社签订的,但原告作为公司员工参加此次旅行,其与被告旅行社之间存在旅游合同关系。作为接受旅游服务的一方,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旅行过程中,虽然乘坐观光电动车是自费项目,但原告当时并没有脱离旅游团队,作为提供旅游服务经营者,旅行社应当履行其负有的告知和警示义务,可现在并无证据证明旅行社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故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由于原告当时所坐观光电动车系自费项目,事故发生时,实际发生合同关系的是提供该项服务的第三人宁波某景区管理公司与旅游者盛先生。现宁波某景区管理公司提供的相关证据及证人证言并不能否认其对事故的发生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而盛先生,在乘坐观光电动车时也存在不规范行为,有一定过失。因此,法院认为,盛先生、旅行社及宁波某景区管理公司对盛先生的伤害后果均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判决旅行社及景区管理公司分别赔偿盛先生9.4万余元、15.5万余元。

春暖花开,又到一年旅游“旺季”。出游很开心,安全更重要。希望盛先生的亲身经历,法院的判决,对广大游客、旅行社、景区管理公司都能有所警示。

免责声明

本文推荐《游客告旅行社 索赔33万余元》后续 游客获赔25万余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本站对作者上传的所有内容将尽可能审核来源及出处,但对内容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其真实性及合法性。如您发现图文视频内容来源标注有误或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及时予以修改或删除。

立即咨询

全国免费热线:400-832-5988

*姓名

金额

*电话

区域

*留言

我已同意并阅读《品牌网服务条款》

快捷留言

  • 请问我所在的地方有加盟商吗?

  • 我想了解加盟费用和细则。

  • 我对加盟有兴趣,请迅速联系我!

  • 我想了解贵品牌的加盟流程,请与我联系!

  • 请问投资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 留下邮箱,请将的资料发给我谢谢!

品牌网

您已留言成功,静待商家与您联系您已留言成功,静待商家与您联系!!

确定

相关新闻

最新招商信息

    加盟排行榜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