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专人负责防护眼镜的管理,包括采购、配发、领用、归还、维护和检查等环节。
2. 采购的防护眼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防护效果良好,且具有有效防护性能。
3. 配发时必须根据工种和作业环境需求进行分类,确保配备适宜的防护眼镜。
4. 领用人必须认真履行签名确认手续,对防护眼镜的使用进行有计划的安排。
5. 在作业前必须对已配发的防护眼镜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变形、老化等缺陷,且光学性能良好。
6. 使用防护眼镜时必须正确佩戴,保持清洁干燥,并且定期清洗和消毒。
7. 使用过的防护眼镜必须及时归还,并在归还前进行检查、清洁与消毒处理。
8. 镜头划痕严重或无法清洗的防护眼镜,必须设置单独存放并及时更换。
9. 未使用或者已被严重损坏的防护眼镜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性能完好。
10. 防护眼镜管理人员需要对防护眼镜进行周期性维护,修复未受损的防护眼镜并报告相应单位如有未受修复的眼镜时予以更换。
11. 在使用防护眼镜时,必须根据工种和作业环境的不同要求选择适宜防护眼镜。
12. 对于防护眼镜的管理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及时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