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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武汉工商学院

武汉工商学院(原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湖北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AACSB国际商学院协会会员。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奖”“湖北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武汉市大学生创业特区”等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湖北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2年
学校校训:
弘德博问,和谐拓新
学校代码:
13242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学校官网:
https://www.wtbu.cn/
联系电话:
027-88147227
英文校名:
Wuhan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3094953440@qq.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四章  学籍学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六章  附则
4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学校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学城,毗邻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重点开发的科研教育、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区域,具有交通、环境和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学校设置有11院1部,4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占地面积82.7万㎡,校舍面积32.9万㎡,校园环境优美,智慧校园信息化程度高;教学基础设施优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等位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建有大型综合实验中心和图书馆,馆藏图书244.2万余册;公寓式学生宿舍均配备有空调和24小时热水系统。

学校学科结构以新工科、经济、管理为主,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打造了现代商务服务、信息工程、文化创意、环境与生物工程、现代物流与电子商务等应用型专业集群。学校拥有1个国家人才集训基地,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个湖北省高校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本科专业,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高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4门省级精品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个省级荆楚人才协同育人计划项目,2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1个湖北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学位计划项目,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个校企共建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以特色实验班为示范,驱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打造人才培养特色。设立了品牌设计创新实验班、互联网金融创新实验班、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创新实验班、会计精英创新实验班、数字新闻传播创新实验班、电子商务IPM创新实验班、环境监测创新实验班、“互联网+”物流创新实验班等。这些实验班以培养拔尖人才为目标,实施“通识教育+跨学科(专业)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学生梦想助力。特色实验班人才培养成果频现,如电子商务IPM创新实验班学生近3年在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三创”挑战赛中荣获国家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省级奖30多项;现代数据处理技术创新实验班近3年在“蓝桥杯”大赛中荣获国际奖项2项,省级奖项20多项。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湖北省师德个人2名、湖北青年岗位能手3人、省荆楚好教师1人。学校还聘请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台湾中央大学等高校教授及企业届专家为客座教授。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武汉工商学院

二、办学性质: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三、学校类别:综合类

四、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五、学校代码:武汉工商学院国家教育部备案院校代码为1324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17,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六、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七、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八、基本情况

武汉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经过二十年建设,跻身国内同类高校前列,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成为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项目以及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货运代理与移动应用开发项目中国集训基地、AACSB国际商学院协会会员。

学校位于武汉市黄家湖大学城,毗邻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市重点开发的科研教育、生态体验、休闲旅游区域,具有不可多得的交通、环境和产学研一体化优势。学校设置有10个学院,47个本科专业,7个专科专业。在校生1.6万余人;占地面积82.7万㎡,校舍面积32.9万㎡,校园临湖而建,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智慧校园信息化程度高;建有一流的大型综合实验中心和图书馆,馆藏图书264万余册;15栋标准化临湖公寓配备空调、智能生活电器和24小时热水系统。

第三条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武汉工商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调整学科招生计划等事宜。

第五条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部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武汉工商学院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武汉工商学院在该考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七条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规则。

第九条  武汉工商学院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各省各批次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  武汉工商学院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武汉工商学院录取时承认高考加分。

第十二条  艺术类录取规则

一、艺术类统考

(一)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专业统(联)考合格, 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者均可填报我校。原则上湖北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外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该省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二)舞蹈学类:考生专业统(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按专业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统(联)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二、艺术类校考

数字媒体艺术(广东省、江西省)、舞蹈表演(陕西省)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省份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

第十四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籍学历

第十五条  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合格者给予注册学籍。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武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以生为本,打造精准的资助工作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的经济资助,重点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为学校资助对象的成长成才提供全面保障。

第十九条  武汉工商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非校内教职员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武汉工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虚假承诺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27-88147227  88147355

招生咨询Q Q:800866555

招生咨询Q Q群:117089105   255411836

招生咨询邮箱:3094953440@qq.com

招生监督电话:027-88147120(纪委监察部)

乘车路线:武汉地铁5号线中医药大学站B1口出站即达

武汉工商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网站:https://goto.wtbu.edu.cn/

武汉工商学院招生官方微信号:wtbuzb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2002年7月24日,经国家民委同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中南民族大学弘博学院作为中南民族大学的二级学院正式成立。

2003年3月,经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批准,中南民族大学弘博学院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

2004年2月4日,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中南民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正式更名为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

2011年4月7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学校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校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2012年5月31日,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4年4月,更名为武汉工商学院。

2015年,入选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

2017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2月,成为湖北转设后通过教育部教学评估民办高校;7月,被教育部评为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12月,学校被中国图书馆学会评为2017年全民阅读优秀组织。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19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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