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客服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点赞: 84
为TA点赞

#大学高校#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2012年入选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后合并正式成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是教育部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协作组组长单位。

院校隶属:
浙江省
创建时间:
1979年
学校校训:
厚德,崇商
学校代码:
12864
学校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zjiet.edu.cn/
联系电话:
0571-85126932
英文校名:
Zhejiang Institute of Economics and Trade
电子邮箱:
jmzs@163.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二、院校国标码
三、校址
四、层次
五、办学类型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十、专业教学培养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十二、录取规则
十三、收费标准
十四、资助政策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4学校设备
5历史沿革
办学源头
合并建校

学校简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人文荟萃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占地575亩,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纸质图书77余万册;现有30个专业。

学校传承“厚德崇商”的校训,弘扬“浙商文化”,坚持“德能并举、商学合一”的人才培养理念,成立“校、社、政、企”四方合作发展理事会,形成以系统为依托、以学院为主体、以政府为推手、合作企业深度参与的四方合作办学体制和“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校企合作机制。目前已与中国企业500强的浙江省兴合集团、浙农控股集团、浙江茶叶集团、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25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

校内建有五大实训基地,116个实验实训室。其中拥有中央财政和省财政重点支持的国家高职高专“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基地”;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商业信息化实训中心”,国家紧缺型“软件技术人才培养基地”,省级示范性“外国语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经济与管理实训基地”,以及食品(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综合实训基地、会计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经贸淘宝城、经贸正保创业学院等。

师资力量

在校生9300余人,教职工500多人,4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现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4人,钱江人才计划资助学者2人,1名教师入选浙江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4

三、校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学林街280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专科(高职)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一)我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三)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二)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除应用日语专业以日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外一般不超过110%;省内首轮投档一般为1:1。具体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我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我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四)对于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不分文理的省份单科顺序排列: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单科成绩;分文理的省份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浙江单独考试招生单科顺序排列:职业理论考试成绩、语文、数学。

(五)我校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六)我校所有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七)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000元/学年: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财税大数据应用、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应用日语、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现代文秘、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传播与策划、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茶艺与茶文化。

6300元/学年: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

66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检验检测技术、数控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制药技术。

6900元/学年: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英语、连锁经营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处申请办理贷款、缓交等手续。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71-8692991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0571-85126932、85128623

学校网址:http://www.zjie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zjiet.edu.cn

电子邮箱:jmzs@163.com

微信订阅号: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zjjmzs)

十七、其他须知

(一)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请谨防招生诈骗,任何承诺与学校无关。

(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普通高校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校设备

学校为教育部供销合作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电子商务专业协作组组长单位,浙江省高职高专英语教学研究会会长单位。建有国家科技特派员创业培训基地、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培训基地、国家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浙江省教育厅中职师资培训基地;设有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教科研中心、全国数字经济与现代农业流通产教联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浙江省东方会展产业研究所、钱塘新区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北京中合金诺认证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经济研究所等机构。

历史沿革

办学源头

197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原属于浙江商业学校的农副产品检验与加工专业划出单独成立浙江供销学校,其余筹建为杭州商学院(今浙江工商大学)。

1981年,浙江供销学校被评为全国重点中专。

1984年,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建立,时为一所成人高校,后曾一度更名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管理干部学院。

合并建校

1999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浙江供销学校、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的基础上筹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建院。

2002年5月,由浙江省供销社批准成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分院。

2004年初,学校搬迁至杭州下沙高教园区东区。

2009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绍兴分院改建为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2011年5月,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签约,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省部共建高校。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文章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