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沈阳城市学院始建于2001年,是在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大潮中诞生的一所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而成长起来的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其前身是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更名为沈阳城市学院。
学校位于沈阳市大浑南自贸区,毗邻空港桃仙机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绿岛森林公园内,校园背依凤凰山,环抱绿岛湖,在占地1300亩的风景园林中,50幢26万余平方米的教学建筑鳞次栉比,分布在山脚下、湖畔边。
国内首创、独具特色的学生社区,建有温馨如家的大学生服务中心,4人一间的学生公寓,内设独立卫生间、淋浴室,提供24小时热水。室内外高尔夫球场、动感单车、健身房、篮球馆、保龄球馆、健美操馆、羽毛球馆、网球馆、乒乓球馆、游泳馆、足球运动场等体育场馆以及大学生服务中心、购物超市、中西餐厅、茶餐厅、芙蓉餐厅、百荷咖啡、果汁公园、美发店、洗衣房等一应俱全的服务设施,为学生的生活和运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本着“面向城市未来,服务城市发展”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学校下设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商学院、绿岛酒店管理学院、语言文化学院、影视传媒学院以及通识教育学院、留学生院、体育教学部、美育教学部等十一个教学院部。开设了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专业33个,形成了特色鲜明的6大专业群,即(1)为中国制造2025培养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人才专业群,涵盖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专业;(2)为蓬勃兴起的旅游业培养特色旅游和智慧酒店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酒店管理、旅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等专业;(3)为城市建筑产业培养建筑信息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建筑学、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环境设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等专业;(4)为影视传媒产业培养文化创意和影视产品制作人才专业群,涵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5)为新媒体产业培养大数据舆情分析和全媒体传播人才专业群,涵盖新闻学、网络与新媒体、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等专业;(6)为现代服务业培养社会经济和金融商贸管理人才专业群,涵盖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等专业。
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学校专业建设紧密贴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课程设置直接为职业能力形成服务,培养模式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形成了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和贴近社会、贴近行业、贴近实际的办学模式,学校先后与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接地气、上手快”,实现专业学业与就业创业的无缝对接,是沈阳城市学院的一大办学特色。
作为在教育全球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新大学,坚定不移地走教育国际化的发展道路,是沈阳城市学院的又一大特色。学校主张本科学生在校四年学习期间,都要有一次国际游学经历,为此,学校每年都举办“全球城市大学论坛”暨国际教育展;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葡萄牙、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近百所大学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计并开展了学生交换、学分互认、攻读双学位以及海外实习、英美夏令营等多种国际留学、游学项目;与英国北方大学联合会(英文简称NCUK)合作开设硕士预科课程班,在校内为学生提供申请攻读包括曼彻斯特大学、布里斯托大学等世界百强名校的便捷留学通道,为学生开展国际交流创造广阔的舞台。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志愿,选择硕士预科课程和“3+1、3+1+1”等出国留学项目,学校将为这部分学生单独编班,强化外语学习和课程对接,帮助学生圆出国留学之梦,也可根据自身家庭状况,选择出国交流、海外实习、英美夏令营等短期游学项目,开阔国际视野,增加国际阅历。
为了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陶冶学生的艺术情操,学校成立了美育教学部,投资兴建了美育活动大厅,设置了专门的美育学分,聘请具有较高艺术造诣的业内专家担任美育教师,组建了歌唱、舞蹈、器乐、话剧、曲艺、书画等十大艺术团,学生通过参加美育活动,学会和掌握了一定的艺术才能,有效地提高了艺术修养,拓展了综合素质。
学校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丰硕的办学成果,得到了社会和省市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2015年,学校被列为辽宁省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建设单位。学校已成为沈阳转型发展所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高地,成为沈阳创新发展的新动力,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新标杆,成为高校改革发展的新样本。
师资力量
学校自有专任教师425人,外聘教师251人。自有专任教师队伍中,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60人,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44人,“双师双能型”教师237人。拥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辽宁省高校专业带头人1人,辽宁省领军人才1人,辽宁省教学名师2人,辽宁省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沈阳市拔尖人才2人。2017年学校获得辽宁省民办高校首批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2万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437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1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0004.2元;图书111.4万册,生均图书106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7000 |
2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27000 |
3 | 030101K | 法学 | 4 | 4-7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27000 |
4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4-7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5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6 | 050201 | 英语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7 | 050301 | 新闻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8 | 050303 | 广告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9 | 050304 | 传播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10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11 | 071102 | 应用心理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000 |
12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3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4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5 | 080907T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6 | 080913T | 电影制作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7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8 | 081002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19 | 081004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20 | 082801 | 建筑学 | 5 | 5-8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7000 |
21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7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000 |
22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4-7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7000 |
23 | 101011T | 智能医学工程 | 4 | 4-7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工学 | 27000 |
24 | 120105 | 工程造价 | 4 | 4-7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7000 |
25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7000 |
26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27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28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29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30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31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32 | 120902 | 酒店管理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7000 |
33 | 130301 | 表演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4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5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6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7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8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39 | 130404 | 摄影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40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41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42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4 | 4-7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29000 |
注: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计划为准。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标准32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长奖学金30000元/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7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综合素质优秀奖学金400元/学期、综合素质奖学金200元/学期。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普通高考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2022年辽宁省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以2019年各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辽宁省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专升本
专升本的录取原则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校2022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文史类(历史学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理工类(物理学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执行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的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异者优先录取。
学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内蒙古普通类本科专业实行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总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零。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597888
网址:http://www.shenyangcu.edu.cn/、http://www.sycu.cn/
7.艺术类招生提示
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招生省份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与科技专业在辽宁省招生,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考生需通过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按照音乐教育:美声钢琴、民声钢琴、流行(其他器乐),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方向招生。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历年高考录取分数线均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实施独立办学后,已向社会输送毕业生1.3万名,毕业生就业始终保持良好态势,近三年初次就业率居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毕业生以“接地气、上手快、素质高、能力强”的特点,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好评。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中国最具就业竞争力本科院校”等荣誉。学校足球机器人代表队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RoboCup世界机器人足球锦标赛中国赛区冠军;女子啦啦操代表队2014年和2017年两次夺得全国啦啦操锦标赛冠军。2018年,学校在辽宁省高校绩效考核中获民办高校文科综合类第1名;2019年,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中国大学排行榜中,学校位列辽宁民办高校第1名,中国民办高校第18名;2020年,沈阳城市学院勇夺东北民办大学第一名,全国民办大学第17名,并被评为六星级中国顶尖民办大学!
历史沿革
2001年,成立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
2002年4月,学院顺利通过了辽宁省教育厅组织的评估检查;
2004年1月,经教育部确认,成为国家独立学院;
2005年1月,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专项检查。
2009年9月,新校区(原绿岛森林公园)启用,由沈阳大学老校区迁到绿岛新校区。
2013年4月,国家教育部同意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转设为沈阳城市学院,学校代码为13220,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同时撤销了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的建制。
2015年成为辽宁省应用型建设试点学校。
2017年被列为沈阳市委部校共建单位。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