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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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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自治区教育厅,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文明校园,宁夏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互联网+教育”试点学校,自治区“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自治区高校实行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单位。

  • 院校隶属: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创建时间: 1958年
  • 学校校训: 自强达财 经明行修
  • 学校代码: 13088
  • 学校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nxcy.edu.cn/
  • 联系电话: 0951-2078696

学校简介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宁夏首府银川市,占地面积577亩,校舍建筑面积10.27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宁夏现代商贸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和跨专业实训平台。多功能专业研修室9个,校内实训室34个。拥有校内实训工位201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8个。学院图书馆藏书近40万册,在校生5500余人。

学院设招生专业及方向27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子信息、土木建筑、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等5个专业大类,形成会计、金融、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英语6大专业群。其中,国家示范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5个,自治区骨干示范专业4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5个。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招生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先进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示范学校”“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政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区基层党的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平安校园”等荣誉。

师资力量

学院在编教职工252人,其中,专任教师153人,教授22人,副教授67人;博士2人,硕士138人;双师型教师83人。学院有自治区教学团队8个,自治区教学名师4人,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6人。学院有院级教学名师4人,专业(学科)带头人15人,骨干教师8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办学地点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集体决策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院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八条 学院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分配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愿均已录满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择优调剂录取至其它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九条 学院英语及非英语专业录取时均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各专业外语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十条 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审定的标准执行。学费:4620元/学年;住宿费:8人间6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复查不符合的学生,将按国家、自治区及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种社会奖学金及各项生活补贴等。

第十四条 宁夏籍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减免学费政策,每生每学年减免学费4200元。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学院为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六条 所有在校生均纳入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实习期间学院为其购买顶岗实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

邮       编:750021

咨询电话:0951-2078696  0951-2081007

传    真:0951-2076372

学院网址:http://www.nxcy.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立项总数58项。学院区级以上课题申报数为24项,立项数13项。学院“财指委课题”申报6项,立项4项;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课题申报2项;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3项;宁夏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课题申报2项;宁夏高等学校研究项目申报9项,立项7项;自治区教育厅党建研究课题申报2项,立项2项。学院院级课题共申报49项,立项47项。学院其中:课程思政定项课题申报17项,立项17项;院级规划申报22项,立项20项;院级党建课题申报10项,立项10项。

历史沿革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创建的宁夏财经学校和1981年创建的宁夏银行学校。

2002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宁夏财经学校和宁夏银行学校合并组建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5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挂牌。

2008年7月,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跻身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0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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