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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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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

景德镇陶瓷大学创办于1910年,是一所以陶瓷命名的多科性高等学府,是全国首批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94所具有资格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高校之一。陶瓷大学现有湘湖校区、新厂校区、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和三宝陶艺研修苑4个校区,占地2265亩;设有11个教学学院(部、系)及研究生院等,开设5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艺术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

  • 院校隶属: 江西省
  • 创建时间: 1910年
  • 学校校训: 诚朴恕毅
  • 学校代码: 10408
  • 学校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
  • 学校官网: https://www.jci.edu.cn/
  • 联系电话: 0798-8499720
  • 英文校名: Jingdezhen Ceramic Institute
  • 电子邮箱: tyzsb@vip.163.com

学校简介

景德镇陶瓷大学坐落于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景德镇市,现有湘湖校区、新厂校区及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三宝陶艺研修苑,占地2265亩,校舍建筑面积近75万平方米,设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陶瓷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文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系、体育与军事教学部等11个教学学院(部、系)及研究生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际学院。

学校坚持以陶瓷为主轴,注重艺工并重、艺工商交融,突出“设计艺术和陶瓷工程”优势,不断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学校现有“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科学技术史”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及“文物与博物馆”、“翻译”等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其中,“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美术学”等3个学科为省级一流学科,“设计学”学科为江西省高校学科联盟首批牵头学科。学校现有本科专业59个,涵盖工学、艺术学、管理学、文学、理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精心培养从陶瓷材料、设计、制造到管理的全产业链高水平专门人才,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1项,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江西省提前本科批次招生,14个理工、文史类专业在江西省一本批次招生。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46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员517人,其中,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4人,省级人选4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6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0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3人、“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11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中国陶瓷艺术大师25人,以及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突出贡献人才、省中青年文化名家、省“双千计划”人选等各类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200余人次。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景德镇陶瓷大学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景德镇陶瓷大学(英文名称:Jingdezhen Ceramic University,简称:JCU), 国标代码:10408。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多科性公办本科院校

第四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我校是全国唯一一所以陶瓷命名的多科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全国首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具有资格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高校之一,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文化和旅游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首批参与院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和首批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并全过程负责各项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

第十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精神和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各省高考上线生源不平衡调节及解决同分考生等情况的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调档分数线。

第十二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学校调档后,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不分专业级差;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相关科目的高考成绩可以作为参照的依据。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按《景德镇陶瓷大学2022年美术与设计学类(含书法学类)本科录取办法》执行(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四条 体育类专业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等部委的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除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四章 新生入学与注册

第十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景德镇陶瓷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我校学费收取按照江西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380元/年的专业: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文物与博物馆学等

4660元/年的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知识产权、英语、日语、文化产业管理等

4940元/年的专业: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物理、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应用统计学、智能制造工程等

5220元/年的专业: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数字媒体技术、体育教育、人工智能等

9600元/年的专业:雕塑、陶瓷艺术设计、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中国画、工艺美术、书法学、艺术教育等

第二十三条 2022年我校将新增职业本科教育专业: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新材料与应用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自动化技术与应用、计算机应用工程、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艺美术、产品设计、美术、游戏创意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法律等专业,具体招生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四条 2022年我校将新增与英国创意艺术大学开展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招收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专业,具体招生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 邮编:333403

咨询电话:0798-8499720(兼传真)/8463033

学校网址:https://www.jc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jcu.edu.cn/

电子信箱: zsgzc@jc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及未尽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长期致力于陶瓷材料、生产工艺、装备技术创新研究,拥有国家日用及建筑陶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首个)、陶瓷新材料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2个,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国家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38个,中国陶瓷硅酸盐学会陶瓷分会等一批国家级专业协会和机构常驻学校,形成了全方位服务并引领陶瓷行业发展的完整科技支撑体系。近年来,学校先后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9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47项,大部分是围绕传统陶瓷、高技术陶瓷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进行攻关,荣获省部级科技奖励89项,其中,江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江西省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江西省技术发明三等奖1项及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等。

学校与全国各大产瓷区、地方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全面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战略咨询等社会服务工作,一大批科研成果成功转化为生产力,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广泛的社会效益,其中,环境友好型陶瓷透水砖项目打破国外技术垄断,为国家建设海绵城市提供材料支撑;新型瓷石矿应用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化解了景德镇陶瓷原料资源枯竭难题。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首届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获批成为科技部科技服务业行业试点单位、具备可移动修复资质高校(江西省首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功落户学校(江西省首个),中国陶瓷发展研究院成为江西新型智库。学校主办的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陶瓷》《陶瓷学报》及《中国陶瓷工业》,享誉国内外陶瓷业界。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为1910年创办的中国陶业学堂。

1912年,中国陶业学堂被江西省接办,更名为江西省立饶州陶业学校,学制为两年。

1915年,江西省立饶州陶业学校又改名为江西省立甲种工业学校。

1916年在景德镇添设一所分校,命名为江西省立乙种工业分校,专事绘瓷教学。

1927年,又改名为江西省立陶业学校。

1934年,学校由波阳迁往九江,改名为江西省立九江陶瓷职业学校。1944年,与抗战创办的浮梁陶瓷专科职业学校合并。

1947年底,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批准陶校“准办专科,仍附职校”,江西省立陶瓷职业学校改称为江西省立陶业专科学校。

1953年,江西省立陶瓷专科学校被撤销。

1955年5月8月,景德镇陶瓷美术技艺学校成立。

1958年,成立江西陶瓷学校。

1959年4月,景德镇市建筑工程学院(1958年10月15日创办)并入陶瓷学院。

1966年8月18日,陶瓷学院红卫兵大队宣告成立。

1974年,开办了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学校。

1975年8月16日,恢复景德镇陶瓷学院。

2003年,被教育部确定为“三十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

2005年11月,接受教育部组织的高校评估获得良好成绩。

2009年景德镇陶瓷学院重新划分院系,同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2008-2015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2011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材料科学与工程、设计学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的中期检查;同年,学校取消了专科层次招生。

2013年7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6年3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景德镇陶瓷学院更名为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7年6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2月,入选江西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

2019年4月24日,景德镇陶瓷大学上虞陶瓷高等研究院揭牌仪式在上虞科创中心举行。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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