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客服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点赞: 130
为TA点赞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经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合并后组成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西省文明单位、山西省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山西省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100余项荣誉称号。

  • 院校隶属: 山西省
  • 创建时间: 1952年
  • 学校校训: 励学重行
  • 学校代码: 12777
  • 学校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sxgy.cn/
  • 联系电话: 0351-3350580
  • 英文校名: shanxi enginerring vocational college
  • 电子邮箱: 1770063134@qq.com

学校简介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山西省教育厅。2019年4月由国家示范校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与国家骨干校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在山西省4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推荐学校中,学院排名第一。

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52年的太原钢铁学校和山西采矿学校,是山西省最早开办的5所职业学校之一。在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形成了“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精神,先后为国家培养了以“改革先锋”刘汉章等为代表的12万余名高级人才,“一岗精、多岗通,上手快、有潜力,肯吃苦、愿奉献”的人才培养特色深受社会认可,享有“钢铁摇篮”“矿长黄埔校”的美誉。

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西省太原市,现占地88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2.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87.76万册。目前拥有龙潭、唐槐等三个校区。其中龙潭校区东临龙潭湖畔,西依汾水之滨,南接市府驻地,北倚十里钢城,办学条件优越,区位优势明显;许坦校区位于周边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毗邻太原客运南站,育人环境优美;唐槐校区位于山西省综改示范区中心区域,紧邻山西北斗位汛电子产业园,处处洋溢着绿色和谐、精致典雅的人文氛围和激情昂扬、青春筑梦的时代气息。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715人,其中,专任教师570人,副高以上职称教师189人,硕士及以上学历350人。拥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2人,省级学术带头人、省级“双师型”教学名师等35人,“三晋英才”支持计划18人。获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奖项9项(其中一等奖1项),实现了我省在该项赛事中的新突破。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冶金与环境工程系、机械制造工程系、建筑与测绘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汽车与轨道交通工程系、经济与管理系等8系3部,开设有43个专业,其中国家级示范专业4个、国家重点专业5个,山西省“1331”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专业1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2个。现已建成了以钢铁冶金、重型机械、装备制造等传统专业为支撑,人工智能、信息技术、3D打印等新兴高新技术专业为优势,经、管、艺等专业协调发展,深度融合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布局的新型专业体系。

招生简章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山西省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681

第六条  学院地址

龙潭校区:太原市新建路131号(邮编:030009)

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邮编:030032)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三、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  韩永清  宋 军

副组长: 李茂林  祁茂荣  杜英堂  蔡红新

成 员: 李文新  索效荣  侯辉东  尹锡昊  杜秀群

主要职责:全面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审核批准学院年度招生章程及年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部,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主  任:副院长蔡红新(兼)

副主任:招生就业部负责人  教务部负责人

成  员:学工部、后勤保障部负责人及各教学系主任

主要职责: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承办有关招生工作的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部是学院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招生录取及招生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部会同教务部及各教学系编制年度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

第十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全程监督学院招生工作,负责处理考生信访、申诉等相关工作。

四、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学院的“十四五”发展规划、往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及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学院各类别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五、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高考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配专业。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对高考成绩并列的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成绩。

第二十条  对高考进档艺术(美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以文化成绩高低确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三二转段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与签订相关中专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办法,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后,两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绩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取。

第二十二条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所有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入学体检复查,复查有问题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收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的晋教计财[2000]30号及 晋价费字[2015]224号文件收取学生学费,按照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批复的晋价费字[2002]250号文件收取学生公寓管理费。

2022年各专业收费明细表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公寓管理费(元/年)

校区

1

电子商务

4000

400/600

龙潭校区

2

市场营销

4000

3

现代物流管理

4000

4

工业机器人技术

5200

5

数控技术

4000

6

智能轧钢技术

4000

7

工程造价

4000

8

工程测量技术

4000

9

建设工程管理

4000

10

建筑工程技术

5200

11

环境艺术设计

5200

12

大数据与会计

5200

13

金融服务与管理

4000

1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00

1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5200

1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00

17

新能源汽车技术

5200

18

分析检验技术

4000

19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4000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200

21

智能控制技术

4000

22

集成电路技术

4000

23

应用化工技术

4000

24

环境监测技术

4000

25

机电一体化技术

5200

600/800

唐槐校区

26

智能机电技术

4000

27

机械设计与制造

5200

28

安全技术与管理

4000

29

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

4000

30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4000

31

矿山地质

4000

32

智能焊接技术

5200

33

机电设备技术

4000

3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200

35

大数据技术

4000

36

软件技术

5200

37

云计算技术应用

4000

38

数字媒体技术

4000

3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4000

4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00

41

计算机网络技术

5200

4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000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院严格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高等教育专科阶段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另学院设立“启馨奖学金”、“启航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 ,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二十八条 学院建立勤工助学、困难学生资助、特困生资助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部

咨询电话:0351-3350580   0351-3350864

学院网址:http://www.sxgy.cn

第三十条  招生监督申诉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室

申诉电话:0351-3350484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52年:8月份山西冶金工业学校成立,临时在太谷县城西大街租借民房和庙宇作为校址。11月份学校从太谷迁回到太原市羊市街36号。

1954年:3月迁入太原市柏杨树村南;6月,“山西冶金工业学校”改称“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太原钢铁工业学校”。

1956年:3月,“太原建筑工程学校成立”。

1957年:7月,“冶金工业部太原钢铁工业学校”与“冶金工业部太原建筑工程学校”合并,成立“冶金工业部太原工业学校”,校址位于新建路以西,旱西关以北,金刚堰以东,规划柳溪街以南。

1958年:8月,学校易名为“山西省冶金工业学校”,归山西省冶金工业厅管理。

1959年:学校曾改为“山西冶金学院”。

1960年:7月,经按山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学校升格为“山西冶金专科学校”。

1962年:7月,学校改由冶金部直接领导。校名改为“冶金工业部太原冶金工业学校”。

1969年:12月学校停办,在校办工厂的基础上,以学校教师和部分毕业生为主,改为“冶金工业部太原冶金电机修造厂”。

1973年:10月,山西省革命委员会晋革发[1973]225号文件批准恢复“山西省太原冶金工业学校”,由山西省冶金工业局主管,继续在原校址办学。

1978年:8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兼办“太原工学院冶金大专班”(后改为“太原工业大学冶金大专班”)。

1999年:以“太原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的名义正式开始招收高职生。

2000年:由于政府机构改革,山西省冶金工业厅被撤销,学校划归山西省教育厅。

2001年:4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函【2001】102号文件批准,学校改制为“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学院作为山西省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试点院校,获得评估优秀等级。

2007年:学校入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

2010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5年:学校成为教育部遴选的165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之一。

2019年:5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与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合并成立“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