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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 院校隶属: 贵州省教育厅
  • 创建时间: 1965年
  • 学校校训: 厚德明志,笃学力行
  • 学校代码: 10662
  • 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 学校官网: http://www.gzy.edu.cn/
  • 联系电话: 0851-88308474
  • 英文校名: Guizho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电子邮箱: gzy_zs@sina.com

学校简介

贵州中医药大学2004年被批准为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07年被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和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认证,获评贵州省“文明校园”,2018年11月,原“贵阳中医学院”被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

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林城贵阳,有花溪、甲秀两个校区。学校现有本科以上在校学生150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千余人。设有基础医学院、药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研究生院、苗医药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等15个直属院(部);有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有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中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贵州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学校现有23个本科专业,覆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有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个、专业硕士学位点4个。学校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32个,其中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8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贵州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卓越中医人才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学校有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本科专业7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建设项目3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中心2个。学校近五年获省级一流建设项目2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共51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4项,其中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全校主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309部,其中主编33部,副主编98部。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10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者近600人,获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近80%,有博士生导师(兼职)36名。拥有“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等国家级知名专家近50人;有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贵州省省管专家、省名中医、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高层次创新型“百”“千”层次人才等省部级知名专家80余人,2019年我校周英博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有国医大师工作室(站)5个,全国名中医工作室3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0个、贵州省民族民间医(药)师传承工作室1个、省级人才培养基地和人才团队15个。

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是贵州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二条 学校代码:4152010662;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三条 学校分为甲秀校区及花溪校区。甲秀校区位于贵阳市市东路50号;花溪校区位于贵阳市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贵州中医药大学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 (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党委、行政和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决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含少数民族预科、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

三、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当年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学校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第六条 录取批次:提前本科、一批次本科、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二批次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等(具体根据各地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工作安排实施)

四、大类专业招生

第七条 中药学类(药学院):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其余所有专业不参加大类招生。

第八条 分流细则请参见贵州中医药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贵州中医药大学大类招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五、录取规则

第九条 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已经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查。

第十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在录取中,按教育部以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行使和履行学校的权力、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及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录取新生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00%。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三条 对符合录取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分数优先(分数以投档成绩为准)”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遇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考生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其未填报且学校未录满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同时参照“第十三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特殊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专业只在省内招生,属于国家免费医学生,并且只招收文科考生。

第十六条 中医学(“5+3”一体化培养班)

学校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5+3”一体化医学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17〕4号)政策支持下开设“5+3”一体化培养班,“5+3”一体化培养班以国医大师刘尚义教授的名字命名为尚义班。模式主要在于推动临床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施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生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操作的规范化培养。严格临床教学与实习管理,本科教育阶段临床通科实习要注重学生临床基本技能的训练,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能力培养要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注重学生临床综合能力的培养。优先将“5+3”一体化培养班的学生安排在附属医院进行临床通科实习和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多维度导师制,注重中医思维培养和临床技能强化,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80分的学生给与黄牌,本科五年阶段累计三次黄牌者,不能进入三年研究生培养阶段。)

第十七条 中医学(卓越中医师班)

学校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的通知(教高函[2015]3号)政策支持下开设卓越中医师班。卓越中医师班以贵州中医药大学(原贵阳中医学院)创始人之一,著名伤寒大家袁家玑教授的名字命名。以提高学生中医临床胜任力的目标,以实践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为抓手,从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践体系及特色课程等,实现从“课堂到临床”全方位教育模式改革,计划招生60名。该班新生录取后,实行双导师制,尤其是设立中医师承导师,强化中医经典学习,重视培养中医思维,在国内外扩宽交流学习,加强临床技能培训,实施多元化考核,实行淘汰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对每学年班级成绩排名最后10名且核心课程成绩平均分低于70分的学生进行淘汰,淘汰学生转入中医学其他班级学习。

第十八条 药物制剂(中外合作办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与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合作举办药物制剂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学制四年。

颁发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贵州中医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英国利兹贝克特大学入学条件的者,第四年可申请进入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习,符合利兹贝克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利兹贝克特大学生物医学专业学士学位证书。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考生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达到当地英语单科满分值的50%,即满分150分制需达到75分(含75分)以上。

六、体检要求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医药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鉴于医药类、护理类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肝功能异常者慎报医药类专业。建议报考护理类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

七、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若发现所提供的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以及校内评优评奖等的权利;有参加或组织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团体及课外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学生在校期间对学校处分或处理决定有异议时,有按照相关规定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八、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九、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证书,同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十、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四条 甲秀校区地址:贵阳市市东路50号(邮编:550005);花溪校区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大学城栋青南路(邮编:550025)

   电话:0851—88308474                

   传真:0851—88308474

   招生信息网:http://zs.gzy.edu.cn/    

   E-mail:gzy_zs@sina.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近五年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0项(2014-2018年);承担科研项目1668项(2014-2018年),其中国家级项目131项(2014-2018年),2017、2018、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立项数连续三年进入全国中医药高校和科研机构前十强;获得专利授权135项;出版专著218部;发表论文4178篇,其中核心期刊932篇,SCI收录164篇。学校不断加大科研平台建设力度,现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31个,其中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共建)、国家药物临床研究基地1个、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1个。学校2009年被科技部评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优秀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十一五’高校科技管理优秀团队”。

历史沿革

建校基础

1956年4月,贵阳市中医医院创办。

1957年,贵州省中医研究所成立。

1958年,贵阳医学院祖国医学系开办、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成立。

1960年,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贵州省中医研究所合并成立一个党总支委员会,两单位行政上仍然独立。

1965年,原贵阳医学院祖国医学系、贵州省中医研究所、贵州省卫生干部进修学校、贵阳市中医医院合并组建贵阳中医学院。

文革时期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贵阳中医学院各级党政部门相继受到冲击,整个学院处于瘫痪状态。

1972年,根据教育部有关指示,学院恢复招生。

改革开放

1978年,学院增设了中医研究班,招收工作8年以上的大专专业的中西医在职干部,1979年开始招收中医研究生。 [4]

1981年,学校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2001年,贵州省中医研究院、贵州省中药研究所合并组成贵州省中医研究院后整体并入贵阳中医学院。

2002年3月,创办于1978年的滇黔桂石油技工学校整体划归贵阳中医学院。

2004年,学校成为贵州省重点支持建设高校。

2009年,学校被科技部评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优秀单位”。

2011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十一五’高校科技管理优秀团队”。

2012年,获批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集中示范性培训基地。

2015年,“卓越中医师培养计划”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点。

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同年11月,通过中药学专业专业认证;12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2018年12月,贵阳中医学院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9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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