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咸阳,位于咸阳市文林路1号,交通十分便利。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建有单体3.6万平米、181个多媒体教室的教学综合楼,建有单体1万平米、设施一流、设备齐全、可一次性容纳2400名学生同时实习实训、各专业共用共享的大财经实训中心,建有39个校内实训室,其中3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图书馆文献总量65万册,中国知网和万方资源数据库同时开通,校园网主干网10G、出口带宽2G,无线网实现校园全覆盖,有篮球场、网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室内外羽毛球场、400m标准塑胶运动场等体育设施,有大学生综合素养拓展中心、艺术中心、学生公寓、多功能报告厅等完善的基础设施,学生食堂被教育厅授予“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
现开设23个专业,形成了以会计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专业特色鲜明。拥有会计、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市场营销等4个省级一流专业,7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3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专业。
师资力量
学院教职员工520人,二级教授1人,教授28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125 人,建立了由171名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高校教授参与的外聘教师库。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师范专业认证专家,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陕西省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陕西省“三五”人才,“三秦学者”,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咨询专家。有博士后1人、博士硕士21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180余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注册会计师7人、注册资产评估师4人、注册税务师4人、律师2人、外教1人。有教育部各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省级职教名师5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9,在陕招生代码:8121。办学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历及证书:颁发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咸阳市区,校园环境优雅,办学设施优良,形成了以会计类专业为龙头,财经商贸大类专业为主干,计算机类、水上与航空运输类、建设工程管理类、文化艺术类等多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相对聚焦,特色鲜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招生政策,统筹全校招生工作,研究和决策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省、市招生部门、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22年学校拟面向19个省(市、区)招生。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历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执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公布的规定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生源省级招办无明确规定比例的学校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二条 对享受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政策性加分投档,投档后以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工艺美术品设计专须参加生源省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
若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与生源省(市、区)不一致时,以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六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外语要求:学校不限外语语种,无加试口语要求。我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减免学费、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资助措施,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按相应标准发放报酬。
第二十一条 对服兵役学生学费资助政策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学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请假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由我校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并颁发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我校章程规定如与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不一致时,以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33732000;029-33732444
学院网址:https://www.scy.cn/
招生网址:https://zsw.scy.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教师先后主编各类教材300余本,获国家规划教材、省级优秀教材10余本;先后主持基金项目16项(省部级以上12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招标课题1项;公开发表各类教科研论文2230篇,其中在权威期刊刊登5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3篇,核心期刊 785篇,被SCI、EI、CSCD、CSSCI等收录30余篇,ISTP收录3篇;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70多项,获得国家专利4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7次。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业务能力大赛累计获奖百余项。学院坚持利用每年假期安排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一对一”的社会实践锻炼。
历史沿革
1960年3月,陕西省财政厅向陕西省人民委员会上报《关于呈请开办中等财政专业学校的报告》,拟筹办一所中等财政专业学校,以培养陕西省急需的财政干部。
1960年5月10日,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发出(1960)办时字第113号文件,批准成立陕西省财政学校,同年5月11日,陕西省财政学校在西安正式成立。
1986年陕西省政府决定学校由西安迁建咸阳。
200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改制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运动与健康管理学院、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