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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创办于1928年,是安徽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特色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安徽师大校区有赭山校区和花津校区,校园教学、活动等现代化设施一应俱全。安徽师范大学设有18个学院和4个教育学院,开设88个本科专业,拥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 院校隶属: 安徽省
  • 创建时间: 1928年
  • 学校校训: 厚德,重教,博学,笃行
  • 学校代码: 10370
  • 学校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东路1号/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ahnu.edu.cn
  • 联系电话: 0553-5910027
  • 英文校名: Anhui Normal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asdzsb@163.com

学校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占地总面积202.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6.3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8亿元。学校图书馆是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藏书丰富,种类齐全,现有纸质图书301.11万册,电子图书212.1万种,电子期刊6.8万种,数字资源104种,古籍文献19万余册,古籍善本700余种,其中《洪武正韵》为国内唯一不配不补全本,元刻明递修《通志》、明嘉靖刻本《李太白全集》《杜工部集》均为海内珍本,馆藏资源基本实现了书目数字化。学校办有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和《安徽师范大学学报》《高校辅导员学刊》《学语文》《安徽师大报》等多种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报纸。

学校现有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历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等18个学院以及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并办有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附中、附小和附幼。

学校学科门类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艺术学等,形成了博士、硕士、学士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8个,省级学科建设重大项目3个,入选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计划6个,安徽省世界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1个、国内一流学科奖补资金项目3个。现有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不含一级学科覆盖)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5个,本科专业88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46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90余人,教授、副教授及其他高级职称1020余人。拥有“长江”1人,“杰青”1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6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40人、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75人,省级以上人才称号(荣誉)教师400多人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48个,省级教学名师29人,省级教坛新秀41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与安徽省共同建设的重点师范大学。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东路1号(赭山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北路171号(天门山校区)。

第三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安徽师范大学学位证书。

第四条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安徽师范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处理各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本科招生各项工作。

第三章  录取

第八条  在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投档比例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第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分数清),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须为英语,英语口试成绩要求良好及以上,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150分制)。

第十一条  报考音乐学专业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艺美术)和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其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150分制)。

第十二条  安徽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课均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于进档考生均按其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录取专业。

第十三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省统考各模块综合分录取。具体如下: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模块一”综合分择优录取。

2.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按“模块三”综合分择优录取。

3. 舞蹈表演专业(民族民间舞、古典舞、现当代舞、芭蕾方向)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模块四”综合分择优录取。

4. 书法学专业按“模块六”综合分择优录取。

5. 美术学、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模块七”综合分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按“模块八”综合分择优录取。

7. 音乐表演专业要求在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模块八”主项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声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声乐的考生,器乐表演只招主项为器乐的考生。主项成绩最低控制线由学校在录取前确定。

上述各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安徽省考生报考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按照省体育类高考本科综合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报考安徽师范大学,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应符合安徽师范大学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四章  体检和学费

第十六条  安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男生身高:1.72~1.85米,女生身高:1.62~1.75米。

2.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X、O型腿,无传染性疾病、心脏病、色盲、色弱、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狐臭。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安徽师范大学对运动训练、定向生、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内地新疆班、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港澳台侨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提供英语、俄语、日语、法语等语种教学,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学生可根据高中学习情况选择其中一种作为大学外语课程修读。

第二十条  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时不分具体专业,分流时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在所属专业大类内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等程序申请相关资助项目。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咨询电话:0553-5910161,电子邮箱:asdzsb@ahnu.edu.cn,微信公众号:安师大招生就业,招生网址:http://zsxx.ahnu.edu.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安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将执行相应的政策。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共建省级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安徽省重点智库1个,安徽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5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6个,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安徽省工程实验室3个,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安徽省院士工作站1个,安徽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1个。

对外交流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准招收公费留学生的高校之一,也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安徽省汉语国际推广中心。学校先后接收30多个国家(地区)的长短期进修和学历教育留学生5000余人次,与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等国家(地区)的几十所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术团体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与学术交流关系,并与澳大利亚查尔斯·达尔文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在乌克兰扎波罗热国立大学设立了孔子课堂。

历史沿革

1928年,于安庆市创建省立安徽大学。

1939年,抗日战争爆发,原省会安庆沦陷,学校被迫停办。

1946年,更名为国立安徽大学,著名学者姚永朴、刘文典、王星拱、程演生、陶因、陈望道、丁绪贤、郁达夫、周予同、吕思勉、章益、周建人等均曾在此执教或主持校政。

1949年,成建制迁至芜湖。后经历安徽师范学院、合肥师范学院、皖南大学(刘少奇题写校名)、安徽工农大学等几个办学阶段。

1954年,国立安徽大学街道通知,撤销安徽大学校名和建制,其所属农学院、师范学院分别独立为安徽农学院、安徽师范学院。

1972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安徽师范大学(郭沫若题写校名)。

2005年,芜湖师范专科学校整体并入安徽师范大学。

2012年,安徽师范大学成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进入继985工程、211工程后国家第三次重点高校建设工程行列。

2013年,成为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

2013年,成为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立项建设高校。

2013年5月3日,入选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5月6日,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8年11月,教育部公示第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单,安徽师范大学入选。

2019年4月4日,安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揭牌。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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