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历史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简称保安高校。
1988年7月4目通过第57/88/M号法令成立。校址设于路环。其目的旨在培训本地化的高级警务人员,以逐步取替在澳门保安部队中任职的葡萄牙武装部队军官。
根据1995年1月30日第5/95/M号法令重组。其主要职责是:举办有利于提高澳门保安部队素质的进修、再培训,开设专业化课程或组织实习;开设澳门保安部队编制内警官或消防官的升级课程;实施、统筹或协助保安方面的研究和发展计划;围绕有利于澳门保安部队或澳门地区的有关事宜进行教学及训练;组织在民防计划范围内的区域行动中心,并履行计划所赋予的任务。举办的课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种是培训水警稽查队、治安警察厅和消防队的警官或消防官的培训课程。课程为期4年,并有一个为期7个月的实习,完成全部课程之学员将被授予学士学位。
第一届课程于1990年开办,至1998年7月已有四届毕业生共168名警官毕业;第二种为在职进修课程,目的在于把警司或警司以上职级的人员纳入新警官职程内,课程于1989~1994年期举行,共培训了21名警官;第三种为指挥及领导课程,培训对象为已完成上述两种课程的警官,以挑选出任澳门保安部队中的指挥官和领导,课程于1998年开展,为期半年。现任校长为许少勇。
学校职责
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系开展教育活动、研究活动及辅助社会活动之高等教育场所,主要职责为:
开办授予警务科学学士学位、监狱安全学士学位及防护及安全工程学学士学位的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官员培训课程;
在内部公共安全、刑事科学、灾难及拯救、民防、关务及海上运输监察活动及监狱安全专题范畴上,自行或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或外地的其他高等院校合作开办授予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的课程;
开办授予文凭或证书的其他课程;
与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合作开办相关职程内的晋升课程,以及签发相关合格证明文件;
为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公务人员,以及经上级批准的其他有兴趣人士开办专题课程;
促进与公共安全,尤其是公共秩序、刑事调查、监狱系统统筹及管理、关务及海上运输监察活动、灾难、拯救及民防相关专题的具学术性质的研究及调查;
促进安全及保障自身安全的文化方面的公共教育;
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智慧警务”的发展组织相关训练及培训活动;
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外地公共安全及保安领域的学术及培训机构的交流和合作。
同时,保安高校亦负责为进入治安警察局人员职程、消防局人员职程、海关关员职程及狱警队伍人员职程的投考人进行职前培训;以及根据相关的整体规划,协助民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