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那么重庆工商大学是几本?据小编了解,自2020年开始,重庆高考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为本科批,所以重庆工商大学属于本科院校。
学校构建了涵盖7个学科门类、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设有18个教学学院,80个本科专业(73个专业招生),其中有13个国家“一流专业”,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9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改革试点项目。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在软科2020年中国学科排名中,分别排名前第28位和前第67位),10个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工程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排名前1%;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85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800余人。有双聘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重庆市两江学者特聘教授、重庆英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和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师德先进个人等优秀教师代表。
科学研究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积极促进科学成果转化,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学校拥有智能制造服务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上游经济研究中心、废油资源化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8个科技部、教育部和重庆市级科研机构。学校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7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连续三年位居全国财经类高校前5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立项取得历史性突破;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等重大奖项;累计承担各类咨询项目600余项,其中40余项咨询报告获中央领导的肯定性批示。2016年进入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让100强。《西部论坛》杂志于2019、2021年分别再次入选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中文核心期刊,综合影响因子跃升到2020年的2.604。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始创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1.学校全称: 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标代码:11799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5.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堡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国际商学院、体育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新生就读南岸校区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新生就读江北校区;大二年级起,艺术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继续在兰花湖片区,其余学院学生将搬往南岸校区就读。
8.办学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重庆市国际人文特色高校。学校设有80余个本科专业,现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3个国家“一流专业”,28个重庆市“一流专业”,5个市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2个市级特色专业。学校现有南岸、兰花湖、江北以及广阳岛校区(建设中)。
第三条 颁发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读专业毕业要求,学校将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现有通过教育部复核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一是与美国韦德恩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USA02DNR20000002O);二是与波兰华沙人文社科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设置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并根据事业发展、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有经济与贸易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公共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和化工与制药类13个大类招生(含38个专业),其余专业按具体专业招生。
序号 | 大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1 | 经济与贸易类 | 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3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
4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 |
5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6 | 工商管理类(财会)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7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
8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
9 | 法学类 | 法学、知识产权 |
10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11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12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13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
学校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6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招办的规定,根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大学就读期间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一条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将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线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专业+院校”志愿进行投档的省份,考生档案投档到我校后直接录取到所投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剂。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照“专业组+院校”投档的高考改革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如所在省份无排序规则,则文史类、历史类或不分文理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物理类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分数高者优先。
2.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0×30%)+(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总分×300×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4.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学校按照考生综合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直至录取满额。未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所属省级招办规定的控制线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河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湖南和湖北14个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外语、数学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4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
2.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5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3.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2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4.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和数据计算及应用5个专业的数学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和体育教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和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财会)、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和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条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份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网上公布,普通类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11500元,普通类其他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200-5600元;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35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相关专业每生每年学费为28000元,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定为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的收取、结算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执行。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提前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核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奖励),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实践经营、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信息咨询公开渠道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s://acgozs.ctb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23-62769741
第二十四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文化传统
学校标识
校徽
释义:整个标志外形为圆形结构,好似一枚金币的造型,体现了工商的概念;又似一轮冉冉升起的太阳,用生命的源泉——太阳,暗喻学校是知识的缔造者。
重庆工商大学位于两江的汇合处,重庆又名“山城”,画面的中心图案由山字和水字的变体构成,体现其地理位置所在,同时也表明学校是一个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的地方。标志中的“水”字像被廊桥相隔由两部分组成,后浪推前浪,象征着学校发展突破、不断进取,学生青出于蓝甚于蓝。交汇的水纹好似中国的“福结”,寓意两校合并吉祥如意。“水”字还似无数双手托起学校的明天,齐心协力建设好重庆工商大学。“山”字的造型由六条参差不齐的垂直平行线与六条交汇的水纹组成,代表学校是以经、管、文为主,法、理、工等学科渗透的多学科性大学。每条垂直线都像帆船,隐喻“一帆风顺”,也显示了师生众志成城、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雄姿;同时也希望同学们扬起理想的风帆,遨游知识的海洋。整体上看,“山”字的造型好似一本开启的书,一是表达学校的属性特征,同时也表达了开卷有益的理念。
重庆工商大学的标志由蓝色和白色构成。蓝色代表海洋的深邃、博大的天空、具有最大的包容性。白色代表纯洁、单纯与光明,表明学校不仅教书而且育人。图与底对比鲜明,代表一种理性与思考,寓意知识的深邃与博大。
精神文化
校训
厚德博学、求是创新
“厚德”语出《周易·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即大地平坦铺展,顺承天道(规律)而动;君子(有德之人)应效法大地,以无比深厚的德行来承担重大的历史责任。郑玄注《周礼·地官·师氏》云:“德行,内外之称,在心为德,施之为行。”故“德”包括思想修养和行为规范两个方面。道德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一般通用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概念作为评价“德”的标准。校训中的“德”,指在继承中华民族优秀道德传统基础上创新发展的社会主义道德。
“博学”指具有广博的学问学识。“博学”语出《论语·雍也》:“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辩之,笃行之。”学问学识既包括理论知识,也包括实践技能。高校师生都应学问广博,在专攻某一专业的同时广博地拓展与之相关的其他专业的知识面,形成“一专多能”的知识结构。
“求是”是实事求是的省称,语出《汉书·河间献王传》:“修学好古,实事求是。”意谓做学问要根据事实、实证,求索真知或正确结论。毛泽东曰:“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意为从实际出发研究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校训中的“求是”,着重倡导一种学习、研究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所大学长远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就是不墨守成规,要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的发明或提出前所未有的新见解、新方法。
“厚德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体现了学校对师生员工特别是广大学生做人、做学问和干事业的要求。这些要求是重庆工商大学校园文化的积淀,是校园精神的凝结。这些要求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也反映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成长规律。
校风
爱国、诚信、和谐、奋进
学风
勤学善思、求真笃行
教风
明德循理,精业育才
校歌
学校校歌为《大路漫漫其修远长》,谢安庆作词、付林作曲。
历史沿革
渝州大学
1952年,经西南军政委员会批准,重庆机电工业学校创建。
1953年,重庆机电工业学校、成都机器工业学校、万县工业学校、五通桥工业学校合并组建重庆机器工业学校。
1953年,重庆机器工业学校更名为重庆机器制造学校。
1958年,重庆机器制造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第二机械制造工业学校。
1975年,重庆市第二机械制造工业学校更名为重庆市第二机械工业学校。
1981年,重庆市第二机械工业学校并入(合署)渝州大学。
1984年,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重庆市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重庆商学院
1963年,重庆市财贸干部学校创建。
1972年,重庆市财贸干部学校、重庆供销学校、重庆市第一商业半工半读学校、重庆市第二商业半工半读学校合并组建重庆财贸学校。
1985年,重庆财贸学校(资源)升格为重庆商学院,隶属原商业部。
合并发展
2002年1月,渝州大学与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重庆工商大学。
2006年4月,学校入选第二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12年,学校入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同年,学校被教育部评选为“2011-2012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3年5月,学校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4年9月,学校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2017年7月,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021年4月,获重庆市十佳书香校园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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