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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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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管理,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是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吉林省铁道高职教育研究基地、教育部和吉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 院校隶属: 吉林省
  • 创建时间: 1948年
  • 学校校训: 明德,弘业
  • 学校代码: 14052
  • 学校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jtpt.cn
  • 联系电话: 0432-66137555
  • 英文校名: Jilin Railway Technology College

学校简介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为吉林省以铁道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前身是建校于1948年的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和1958年的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是铁道部较早创办的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校,距今已有70年的办学历史。学院历史上曾先后12次易名,1961年改名为吉林铁道学院,举办本科层次教育。2005年8月,由行业办学移交地方办学。2006年2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6月和2014年10月,学院两次分别以较高评价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多年来,学院相继被确定为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吉林省铁道高职教育研究基地、教育部和吉林省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

学院办学条件较好,校区地处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路666号,位处国家战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核心地带,是国家新批准的长吉新区的重要节点。占地面积1308亩,建筑面积24.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2.5亿元。

在办学历程中,学院一直坚持“根植铁路,立足吉林,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形成了“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合作、国际化办学深入开展”的办学特色。设有铁道运输、铁道信号、铁道工程、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城市轨道交通、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管理和东北亚高铁学院10个分院,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部、体育部等教学单位,并设立培训、继续教育、国际交流3个中心。学院现有以铁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社会通用专业为辅的40个专业。拥有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专业2个,吉林省级试点特色专业、示范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吉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吉林省高水平专业(群)6个,吉林省级特色专业(群)4个,吉林省高等职业院校品牌专业(群)3个。

学院突出职业培训的办学特色,是中国铁路总公司干部职工培训基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干部职工培训基地、全国地方铁路协会培训基地、吉林省轨道交通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年为铁路行业企业培训干部职工10000余人,其它各层次成人学历教育在籍学生9000余人。此外,学院还是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考点,拥有国家评定的“全国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2009年11月,学院牵头组建了吉林铁道职业教育集团,目前加盟单位已达116家。2016年,学院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共同组建东北两省铁路“一企三校”发展共同体,形成了跨省跨区域校企、校际合作新模式。学院发起组建了吉林市与宁波市高职院校协同发展合作联盟、中西部高职院校协同发展合作联盟。

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注重将“铁路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合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积极培养职业精神和职业技能深度融合的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两职两高”人才,打造具有“德行高尚、爱岗敬业、遵章守纪、技能精湛”的吉铁院特质学生。从2006年改建高职学院以来,为中国铁路事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发展培养和输送了近3.4万名毕业生。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生源稳定,质量逐年提高。近几年,单独招生和高考招生一志愿上线率均超过200%;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实现了进口旺出口畅。学院毕业生受到社会广泛赞誉,他们之中产生了火车头奖章、铁路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全路技术能手、全路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铁路局级技术标兵、技术能手、专业技术尖子更是不胜枚举。学院是全国毕业生就业50强高校,还是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吉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会理事单位。

学院不断砥砺奋进、积极进取,连续四次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还获得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128人,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在校生2118人。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81人,兼职教师及职工320人,教授30人,副教授117人,有长白山技能名师9人、硕士生导师22人。学校拥有全国职业教育轨道交通行业名师、吉林省教学名师、吉林省技术能手、茅以升铁道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全路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等高水平优秀人才。还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31个,优秀专业带头人7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校址:

吉桦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洋草沟村吉桦东路1号。

永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永吉经济开发区特殊乡镇巴虎村长春街66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

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机电设备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智能焊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700元;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00元;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铁路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智能焊接技术(李万君大国工匠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动车组检修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供电技术(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铁道车辆技术(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价格审核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元;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我校校内资助还设立了以下具体资助项目: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除中外合作类专业,学校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以上专业宜男生报考,其它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1、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调档,按照各省相关规定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

3、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当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录取时,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否则实行专业志愿级差的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外),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在第二、三专业志愿间设级差3分,其他专业志愿间级差为0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果所在省市把各科成绩以小数的形式列入在总分之后,则按照该省这个排序顺序进行比较,否则按照我院规定的办法执行,即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的考生,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

7、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我院中外合作类专业,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在其他省录取时,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

10、申诉处理。对录取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请与学院纪委联系,由纪委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回馈意见,联系电话0432—66136800。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t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永吉经济开发区吉桦东路1号

联系电话:0432—66137555,0432—66137142

联系部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招生处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教科研成果丰硕,自改建高职学院以来,完成国家级课题研究成果5项,省级课题研究成果422项,市级课题研究成果49项;取得专利发明9项;公开发表EI、ISTP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312篇,其中获奖论文67篇;出版学术专著4部;取得吉林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5项。

学校荣誉

学院不断砥砺奋进、积极进取,荣获全国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连续四次荣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还获得吉林省高校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吉林省首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吉林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吉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吉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和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

1948年10月,吉林铁路管理局成立吉林铁路职工学校。

1950年2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术学校。

1953年2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学校、吉林铁路管理局职工学校。

1955年9月, 更名为铁道部吉林铁路运输经济学校。

1958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中等专业学校。

1960年9月, 铁道部批准成立吉林铁道学院,设大专部和中专部。

1961年6月, 撤消吉林铁道学院,更名为吉林铁路中等专业学校。

1962年8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

1970年11月,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工学校。

1972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技术学校。

1980年6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运输经济学校。

1987年2月, 经铁道部批准,更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

1958年8月, 吉林铁路管理局成立吉林铁路职工业余大学。

1960年9月, 更名为吉林铁道学院业大部。

1961年6月, 更名为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

1962年6月, 吉林铁路局直属机关职工业余学校并入。

1969年10月,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因“文革”停止办学。

1978年10月,恢复成立吉林铁路局职工中心业余大学。

1982年4月, 经铁道部批准、成立吉林铁路局职工大学。

1983年5月, 吉林铁路局职工学校、吉林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吉林铁路局电视大学工作站、吉林铁路局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

1983年10月,原吉林、沈阳、锦州三个铁路局合并为沈阳铁路局后,经铁道部批准更名为沈阳铁路局吉林职工大学。

1988年12月,更名为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

1993年7月,吉林铁路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吉林铁路干部学校)并入。

2001年6月18日,经沈阳铁路局批准吉林铁路经济学校与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合并,校名为吉林铁路经济学校(吉铁职大)。

2005年8月25日,沈阳铁路局与吉林省人民政府签属协议,将学校移交吉林省管理。

2006年2月23日,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数据截至2018年9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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