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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怀化学院

怀化学院建立于1958年创办的黔阳师范专科学校,历经怀化师范专科学校、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阶段。是一所由湖南农业大学对口支援、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湖南省
创建时间:
1958年
学校校训:
厚德博学,唯实求新
学校代码:
10548
学校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东路18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htc.edu.cn
联系电话:
0745-2853370
英文校名:
Huaihua University
电子邮箱:
hhxyzsb@vip.163.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其他
第六章   附则
4科学研究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古有“滇黔门户、全楚咽喉”之称,现有沪昆高铁,湘黔、枝柳、渝怀铁路,及209、320国道、沪昆、包茂高速交汇的交通枢纽城市——怀化市。学校现有鹤城区校区和中方县校区,占地1158亩,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8,885.5万元。

学校馆藏纸质书刊1,487,940册,电子图书651,954册。学校有职能机构26个,教学科研业务单位62个。学校设有22个学院,有在校学生的本科专业52个。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18,057人,折合在校生18,155人。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乌克兰、马来西亚等15个国家及澳门、台湾地区的28所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在合作办学与学分互认、科学研究、教师培养交流、学生交流等方面已开展实质性合作。

学校拥有国家特色专业1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教学和研究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金课)5门。

学校建有78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践教学中心,其中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3个、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10个、省级基础课教学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虚拟仿真试验室1个;建有249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其中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创新创业)基地5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8个。学校拥有民族药用植物资源研究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等13个省级科研平台,民族医药研究与开发、中药制剂与质量控制等2个湖南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2个、省级应用特色学科3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241人,其中专任教师867人,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80人、博士学位156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学校名称、性质、层次、类型与地址

学校中文名称:怀化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Huaihua University;

国标代码:10548;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隶属: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东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为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考核合格,颁发怀化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怀化学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45-2853370;

传真:0745-2854961;

招生网址:zsb.hhtc.edu.cn;

学校网址:www.hhtc.edu.cn;

电子邮箱: zsb @hhtc.edu.cn;

邮政编码:41800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招生、教学工作副校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学生会主席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实施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有关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文件精神实施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的管理。

第十条  2022年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共有47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英语专业的外语教学开设英语、日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被录取入学后,公共外语实行英语、日语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预留少量计划。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学校各类别、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四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情况,依据各省考试院的要求适当调整调阅考生档档比例,普通类原则上不超过105%,艺术体育类原则上按照100%。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八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及征集志愿的考生,原则上只录取有直接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专业志愿确定原则

一、普通类专业

(一)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专业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进档考生按所在省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考察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则考察考生填报的第二个专业志愿,依此类推。如果该考生所有填报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

学校2022年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录取规则按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执行。

未明确投档规则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所在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计算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

凡报考学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生源省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所在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所在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录取。未明确体育类专业投档排序规则的省份,我校按考生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投档考生如体检、政审合格则可以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身体素质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生源省当年招生考试政策与本章程之规定有不一致的,按生源省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已录取但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经同意逾期一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艺术类考生还要进行专业复核。经入学资格审查或艺术类专业复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收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由怀化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招生政策,另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教师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收录255篇,CSSCI论文170篇,获授权专利529项,出版学术专著121部;获国家自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立项1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15项;科技成果获湖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2项,怀化市科技进步奖5项。科研成果转化金额32万元,专利转化7个,教师发表教改论文512篇,主持省级以上教改课题115项,研究成果获省级教学一等奖1项、二、三等奖7项。

历史沿革

1958年6月,湖南省委和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同意,在黔阳县(今洪江市)清香坪设黔阳师范专科学校,并附设中师部(黔阳师范),开设中文、数学科。

1960年11月,学校更名为黔阳专区师范学院。

1962年6月,黔阳师专停办。

1976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同意筹办”湖南师范学院黔阳分院”。

1978年冬,黔阳师范专科学校正式恢复。

1980年,中文、外语两科迁入怀化新址。

1982年,原湖南农学院黔阳分院并入学校。

1983年,学校易名为“怀化师范专科学校”。

1986年,原怀化地区教师进修学院并入,学校负责全区中学教师进修和培训。

2000年,黔阳师范整体并入学校。

2002年3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高等院校,并更名为怀化学院。

2004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2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015年,怀化学院实行“系改院”,标志着怀化学院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正式运行。

2019年12月12日,怀化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第二党支部、图书馆第二党支部入选“全国高校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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