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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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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方针,遵循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在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已发展成为工、经、管、文、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文化底蕴丰厚,办学理念先进,治学严谨,管理严格,为首都的社会经济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赢得了较好的社会声誉。

  • 院校隶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创建时间: 1985年
  • 学校校训: 品学兼修 开物成务
  • 学校代码: 12733
  • 学校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 学校官网: http://www.jgy1985.cn/
  • 联系电话: 010-51731888
  • 英文校名: Beiji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institute
  • 电子邮箱: jgy1985@126.com

学校简介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85年的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2001年4月5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是具有国家高等学历教育计划内全国统一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位于地铁昌平线沙河站正南方200余米处,周边10余条公交线路纵横交错停靠,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毗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外交学院等国家一流名校,具有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和得天独厚的学习环境。

学院占地约120亩,建筑面积近11万平方米。学院建筑庄重典雅、环境清新宜人、教学设施完善。

学院建有钢琴室、亲子室、形体室、舞蹈室、化妆室、茶艺室、民航客机模拟训练舱、微机室、智能机器人实训室、虚拟现实(VR)实训室、飞机维护基本技能实训中心、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等教学设施;建有篮球场、网球场、网球馆、游泳馆、健身房、生活超市、学生食堂等设施,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条件保障。

学院现设有10个二级专业学院,12个统招专业和方向,生源覆盖1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各类职业竞赛获奖数量、毕业生专升本数量、毕业生质量均位于北京市同等院校前列。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专职教师90%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80%以上的教师拥有中级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占比50%以上;兼职教师均为来自高校的教授、副教授和合作企业专家与技术骨干。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民办高职(专科)学历教育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专科学历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专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理事会、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原则上不单列预留计划。预留计划只用于计划跨省协商环节和未完成计划省际转出转入。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1:1

2.专业分配原则

(1)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课成结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1)我院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选科要求:3+3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不提科目要求;3+1+2模式省、自治区、直辖市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提科目要求。

5.若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有多种计算方式,以其中文化课成绩权重最高的计算方式为准。若艺术类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规定的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考生志愿和总分相同的,择相关科目成绩高者录取(文、艺专业参考语文科目成绩,理工类专业参考数学科目成绩),北京总分相同的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专业基础要求: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188cm;

(2)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 ×10%;

(3)视力要求:单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C字视力表0.5。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无色盲色弱;

(4)皮肤要求:肤色好,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无纹身、狐臭;

(5)语言听力要求:面部表情自然,微笑甜美;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无口吃、舌短现象;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6)形体要求: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 “X”型腿、“O”型腿;

(7)健康要求: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8)政审要求: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4.其它要求

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专业228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专业22000元/年/人,工商企业管理(文化与旅游、西班牙企业文化与管理)专业21800元/年/人,音乐表演(器乐、声乐与现代音乐表演)专业26000元/年/人,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22000元/年/人,早期教育16800元/年/人,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19800元/年/人,现代文秘(地勤服务)17800元/年/人. 住 宿 费:2600元/年(空调6人间);

第十四条 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应持考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个人档案、学杂费和通知书中的其它要求,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

2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邮编:102206

咨询电话:400-180-1985、010-51731888、51731836(Fax)

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

乘车路线:

公交乘车路线:乘公交670、945、昌52、昌66路到城铁沙河站下;

地铁乘车路线:乘地铁昌平线至沙河站下车A口出站向南行200米即到;

自驾车路线:京藏高速22号(百沙路、小汤山)出口出,见红绿灯右转,直行过地铁高架桥50米见中石化加油站右转200米路西。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于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85年5月,中国科技经营管理大学正式挂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1998年,学院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委评估,被评为“优良学校”。

2001年,学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成为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校名改为“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

2002年,学院通过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专家组教学质量评估。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11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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