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嗨,欢迎来到品牌网

全国服务热线:

品牌商入口
关注:  

扫一扫关注品牌网

客服微信号

关注公众号

点赞: 59
为TA点赞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坐落于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按照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人文校园的要求进行规划,优美校园环境和完善的办学设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学院是1999年由浙江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前身)创办,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2000年列入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开始招生。

  • 院校隶属: 浙江省教育厅
  • 创建时间: 2000年
  • 学校校训: 厚德致远,博学敦行
  • 学校代码: 13280
  • 学校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滨海新城康阳大道5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ky.zstu.edu.cn
  • 联系电话: 0571-85857777
  • 英文校名: Keyi College of Zhejiang Sci-Tech University

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是1999年由浙江工程学院(浙江理工大学前身)创办,并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于2000年8月列入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开始招生。

学院坐落于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550亩,按照生态校园、智慧校园、人文校园的要求进行规划,以“省属高校先进水平”的标准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22.9万平方米,总投资13亿元。2017年9月,上虞新校区正式启用,校区内的主要单体建筑包括图书馆、训练馆、田径场、学生活动中心楼、报告厅、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科学楼、艺术楼、钟楼、校史馆、公寓楼等。图书馆舍总建设面积1.9万平方米,共10层,设有图书、期刊、工具书、电子阅览室等各类阅览室10个,另设有信息共享空间、3D艺术空间、研讨室、休闲书吧等特色服务区,现有纸质藏书65.9万册,共享本部图书馆的所有数字资源,可访问中外文数据库81种,可在线阅读电子图书180余万种。教学区设有123个公共多媒体教室,总座位数12521个,5个语音实验室,总座位数175个,13个通用机房、1个苹果机房,建有包括浙江省本科院校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浙江省本科院校省级合格教学实验中心在内的9个实验中心(室),基础实验教学平台和创新创业实训平台完善。体育教学、训练、以及活动场馆齐全,有室内训练馆、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教室、武术教学房、体育舞蹈教室等运动场地及设施。后勤保障体系和安全保障机制健全。学生公寓设计新颖,设施齐全先进,明净舒适,建有独立洗衣房、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独立的直饮水系统、智能化门卫管理系统和用电管理系统。与校园西侧杭州湾新区派出所建立警校联动机制,切实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环境。优美校园环境和完善的办学设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学院按照《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26号令]的办学原则,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党委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会讨论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学院下设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部、科研与设备办公室、学工部(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工会、团委、财务部、校地合作办公室、总务部、保卫办公室、后勤服务部等12个职能部门,设有纺织服装系、机电系、经管系、艺术与设计系、人文系、外语系、建筑系、基础部、体育军训部等9个系部,及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2个直属单位。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特色、专兼结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40人,高级职称110人,博士学位54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占比81.47%。近年来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7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人,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15人,浙江省优秀辅导员2人。获得省“教坛名师”、“教坛新秀”、“三育人先进个人”等厅局级及以上奖励共20余人次,2名教师荣获德国红点奖和国际IF产品设计奖。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280

三、校址

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八)艺术类专业仅在浙江省招生,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18000元/学年:日语、法学、酒店管理、行政管理等专业;

(二)20000元/学年: 通信工程、自动化、建筑学、纺织工程等专业;

(三)247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电子商务等专业;

(四)27700元/学年:电子信息工程、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

住宿费标准

标准四人间:3000元/学年;

小型四人间:22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20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5-8297802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zs.ky.zstu.edu.cn/index.htm

电话:0575-82001777

传真:0575-82005677

十七、其他须知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院内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在入学后第一学期至第四学期可申请转专业。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主持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3项,国家双语示范课程1项,教育部教指委课程项目1项,省部级及以上教改项目15项,省精品课程2门,省重点教材建设项目4项,10部教材入选国家级规划教材;主持各类课题148项,其中国家级项目5项,省部级项目25项,厅局级项目53项;各类成果及获奖50项;出版著作或教材17部,获得授权专利340项,软件著作权6项。

历史沿革

2000年,开始面向浙江省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2004年,顺利通过教育部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确认。

2006年,开始在余杭仓前办学。

201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15年,被列为“浙江省加强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

2017年,学院搬迁至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网站提醒和声明

本站为用户提供存储空间服务,凡本站注明"由注册用户上传提供“的内容,均属于用户提交或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属于用户或相关权利人。如有侵权、虚假信息、错误信息或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时间删除或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