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校坚持“传承菁华、开放包容、知行合一、协同创新”,秉承“厚德强能”校训精神,推动“大提升、大跨越、大发展”,努力打造成为一所“社会服务成效显著、两岸交流合作典范”的高职院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源于1906年创办的福州青年会书院,2003年2月由福建电子工业学校、福建工程学校、福建省商业学校等3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升格成立,已有一百多年的职业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校友遍布海内外,其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唐仲璋、郑作新,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名誉校长陈良惠等校友。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现有位于福州市区的龙腰校区、杜园校区以及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的占地1100亩的平潭新校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冰山”模型人才培养理念,创建“知识、技能、素质”三位并重人才培养模式,还开展“实务专题制作”研究与实施,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和关键能力。目前共有全日制在校生8572人、成人专科在校生2628人、外国留学生19人。2018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69%,应届毕业生平均月收入为3941元;专升本录取513人,占毕业生总数19.61%;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达4.4%。
学校现设有计算机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电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商贸管理系、海峡旅游学院、数字创意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教学单位、43个专业。其中,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和央财支持专业5个,教育部职业教育合作项目和全国示范专业3个,省级重点建设和示范(精品)专业14个,以及省级“二元制”、创新创业教育、现代学徒制、中高职衔接、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产教融合示范等改革试点项目专业(群)25个,校级重点(特色)专业28个。现有国家精品课程和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国家教学资源备选库1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6门、创新创业课程3门,还荣获全国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以及1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学校坚持创新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牵头成立福建省信息产业教育集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理事会、福建省高职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等;与北京新大陆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共建“福建信息新大陆学院”,探索“混合制”办学模式;与上海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共建“大唐终身教育学院”,探索购买服务的合作办学模式;与苹果采购运营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作组建A+雏鹰计划专班,定向培养适应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兼具专业技能及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优秀人才;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三方共建“第三代半导体人才产业教育发展中心”;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共建两岸数字创意开放实验室;牵头成立平潭综合实验区职业院校联盟,积极探索对平潭职业中专学校的托管;与台北海洋科技大学等联合建设“海峡旅游学院”;与宁夏工业职业学院开展闽宁台职业院校对口协作帮扶共建,等等。
师资力量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现有位于福州市区的龙腰校区、杜园校区以及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国际旅游岛的占地1100亩的平潭新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591人,其中专任教师451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162人、研究生学位282人,还聘请了243名校外教师。目前,有1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福建省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黄炎培“杰出教师奖”获得者、8名福建省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7名省级教学名师、8个省级教学团队、9名省级专业带头人、4名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4名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人选,还有100多人次在各级行指委及协会、学会任职。
招生简章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平潭校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麒麟大道西段1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9年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院校。
三、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招生计划数以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最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面向西藏内高班不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按规定不享受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专业清”志愿顺序录取。
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清顺序投档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所报考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六、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电话: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九、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97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一、新生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电话: 0591—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招生网址:www.mitu.cn /zs
邮箱: fjxxzsb@126.com
招生咨询QQ群:780567029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开展了大量的院校教育技术交流、学术科研交流、人员培训、学历提升、技术服务和技能鉴定工作。2018年,学校开展社会培训17890人次、27252人日;职业技能鉴定23583人次;职业资格认证考试16059人次;与行业企业共建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10个培训中心和8个研发中心;开展横向研究课题36项,到账经费372.94万元,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1122万元;申报各级纵向课题45项,到账经费225.8万元,学校配套经费50万元。近年来,有291个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71个项目参展“6.18”、拥有89项授权专利成果。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福建省商业学校
1906年,福州青年书院创建。
1921年,福州青年书院更名为福州青年会中学。
1932年,福州青年会中学更名为私立福州青年会商业职业学校。
1951年,私立福州青年会商业职业学校更名为福建贸易学校。
1952年,福建贸易学校更名为福建省福州贸易学校。
1952年,福建省福州贸易学校更名为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
1954年福建省财政金融学校并入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
(注:福建省财政金融学校:1952年,福建省立福州高级商业职业学校、福建省财政金融专修班合并组建福建省财政金融学校。
注:福建省立福州高级商业职业学校:1949年,福建省立高级职业学校(1940年福建省立高级职业学校创建,1942年福建省立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更名为福建省南平高级商业职业学校,1945年福建省南平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更名为福建省立高级职业学校)、福州市立商业职业学校(1942年福州市立初级商业职业学校创建,1946年福州市立初级商业职业学校更名为福州市立商业职业学校)合并组建福建省立福州高级商业职业学校。)
1957年,福建外贸干部学校(1956年创建)并入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
1958年,福建省商业干部学校(1951年创建,1957年福建省商业厅干训班更名为福建省商业干部学校)、福建省合作干校(1954年创建)、福建省服务干校(1954年创建)并入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
1960年,福建省福州商业学校更名为福建省财政贸易学校。
1968年,福建省福州第一商业职业学校(创建于1964年)并入福建省财政贸易学校。
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福建省财政贸易学校停办。
1974年,福建省商业学校复校。
1984年,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创建(合署)。
1980年,福建商业学校(中药材专业班)改建为福建医药学校,现发展为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1991年,福建省商业学校独立办校。
福建工程学校
1958年,福州地质学校创建。
1959年,福州地质学校更名为福建地质学校。
1960年,福建地质学校升格为福建地质专科学校。
1962年,福建地质专科学校改建为福建省地质局干训班。
1969年,福建省地质局干训班停办。
1974年,福建省地质局干训班(资源)改建为福建地质技工学校。
1978年,福建地质技工学校更名为福建地质学校。
1991年,福建地矿局技工学校(创建于1983年,1995年福建地矿局技工学校更名为福建工程技工学校,2002年福建工程技工学校撤销)并入(合署)福建地质学校。
1995年,福建地质学校更名为福建工程学校。
2000年,福建省地质干部学校(创建于1978年,1991年福建省地质局干训班、福建省地质职工疗养院并入)并入福建工程学校。
福建电子工业学校
1978年,福建电子工业学校创建(福建电子技工总校创建于1984年(合署),1986年福建电子技工总校撤销)。
1987年,福建省电子工业干部学校并入(创建于1978年,1985年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干训班更名为福建省电子工业干部学校,2000年福建省电子工业干部学校撤销)(合署)福建电子工业学校。
合并时期
2003年2月,原福建省商业学校、福建工程学校、福建电子工业学校三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立。
2008年,学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08年7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重点培育的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高校。
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
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2010-2011年度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同年开始,该院相继与福建省邮电学校、平潭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工业学校、福建建筑学校、福建经济学校、福州机电工程职业技术学校等6所中职学校开展了“3+2”、“五年一贯制”的联合办学。
2013年11月,顺利通过建设项目验收,成为全省4所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之一。
2014年11月,学院作为试点院校,接受了福建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二轮评估。同年12月29日,学院平潭新校区正式开工建设,新校区总投资10.3亿。同年,该院在电子信息类、制造类中选择了两个重点专业与福建工程学院开展电子信息工程和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联办应用型本科专业试点,联合培养“3+1”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
2015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A类培育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