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安徽工业大学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毗邻江苏省南京市,山水秀丽,文脉源远,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和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安徽省文明校园。学校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实现一本批次招生,具有海外招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1977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马鞍山钢铁学院;1985年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转安徽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0年经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华东冶金学院和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安徽工业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2555.15亩,现有佳山、秀山两个校区,校舍建筑面积91.5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3亿元,馆藏纸质文献218.74万册。设有17个教学院部,62个本科专业招生,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师资力量
现有教职工204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19人、副高级职称47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38人。全日制本科生22484人,各类研究生2564人,留学生396人,宝钢、中天大专班学生278人,各类继续教育在籍学生7472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安徽工业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360);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上级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59号(佳山校区)、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新城东区(秀山校区)。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鲜明行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科技部与安徽省政府联动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有海外招收留学生、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以及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
第四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工业大学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本科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本科招生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招生办)、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地区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以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编制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学校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2.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
3.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高考改革省市投档及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市招生文件执行。
4.艺术设计类专业录取:艺术设计类专业主要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2022年在安徽、江苏、福建、江西、河南、河北、山东等省份招生,相关招生信息参见我校2022年设计类专业招生简章。艺术设计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专业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0.6+高考文化课成绩(含加分)×0.4折算综合分。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5.报考建筑学、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基础。报考英语、翻译和商务英语等专业的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
6.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执行。
2.住宿费标准:按安徽省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收费标准执行,由学校统一安排公寓住宿。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体系及有关程序
学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以“奖、贷、助、勤、补、免”为主体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实现贫困生资助全覆盖。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时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zs.ahut.edu.cn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
联系电话:0555-2315351,2315272,2315601
招生监督电话:0555-2311499
学校邮编:243032
学校网址:http://www.ah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ahut.edu.cn
第十六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安徽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坚持创新活校,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26个,“特殊服役环境的智能装备制造”获批国家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2018年中国大学ESI高被引论文排行榜600强中,学校跻身第85位,排名省属高校第一。在“2019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大学百强榜”中排名99位,居省属高校第二位。学校有700多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孵化,获省科技厅对省内技术转移补助位居省属高校第二位。学生共获授权专利1139项,在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国际奖项38项,国家级奖项620项,省级奖项2235项,实现了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三连冠”,尤其是获得了安徽省属高校在“挑战杯”国赛历史上第一个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学校坚持特色兴校,主动服务安徽省“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积极与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建立稳固的政产学研合作联盟,共建了6个工业技术研究院(中心)等机构;与宝武集团等100余家企事业单位签定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42个联合研究中心,入选了教育部公布的47所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是安徽省入围高校之一。校办高科技企业惊天液压、华骐环保年产值超过3亿元,位居全国高校校办企业百强之列。学校先后获批2个安徽省高校智库项目,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研究课题20项,25篇研究成果被核心报刊刊载,30余篇研究成果被国家级重要网站全文转载,相关研究成果得到推广应用,被教育部采纳,获省市主要领导批示多次。
对外交流
学校坚持开放办校,陆续与近百所国(境)外高校正式建立合作关系,承担了欧盟政府间科研合作项目、科技部中韩国际合作项目等多项科研国际合作项目,获批成立了ISO-TC107/SC9PVD国际标准分委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人才培养工作,学历生规模位居省属高校第二,有力支持了安徽省“留学安徽”工程。2017年,学校加入“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一带一路’人才培养校企联盟”。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来华留学质量认证专家组评审并免进校实地考察。2019年,承办了由中国工程院和安徽省政府主办的“欧洲应用科学技术与工程院理事会-中国工程院循证科技政策咨询论坛”,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的影响力和美誉度。
历史沿革
学校前身
华东冶金学院
1958年9月,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创办,实行安徽省冶金厅与马鞍山市双重领导的领导体制。
1960年5月,经安徽省委批准,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更名为马鞍山钢铁专科学校。
1961年,铜官山有色金属专科学校并入(前铜官山有色金属工业学校,创办于1958年;1960年更名为铜官山有色金属专科学校)。
1962年9月,学校划归马钢公司,实行冶金部与马钢公司双重领导的领导体制。同年12月,按冶金部通知,更名为马鞍山钢铁学校。
1971年1月,按冶金部通知复更名为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
1977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马鞍山钢铁工业学校改建为马鞍山钢铁学院,实行安徽省与冶金部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领导体制。
1985年11月,经冶金部批准,马鞍山钢铁学院更名为华东冶金学院。
1998年10月,华东冶金学院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1978年3月,经安徽省委批准,安徽师范大学马鞍山市专科班创办。
1979年10月,经省委批准,改建为安徽师范大学马鞍山专科学校,实行省市双重领导,以市为主的领导体制。
1983年5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原安徽师范大学马鞍山专科学校更名为马鞍山商业专科学校。
1992年7月,经安徽省政府批准,1984年5月组建的原马鞍山联合大学并入原马鞍山商业专科学校。
1993年6月,根据国家教委通知,更名为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合并发展
2000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华东冶金学院合并安徽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安徽工业大学。
2008年,高职专科部分即安徽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改建为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9月,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2013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一期)。
2014年,入选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2016年,成为科技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动支持高校。9月,入选全国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试点单位。
2017年1月,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2018年3月,入选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0月,通过全国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
2019年2月,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