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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公立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苏省,也是淮海经济区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艺术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社会尊师重教”先进集体、江苏省巾帼文明示范岗明星岗、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

  • 院校隶属: 江苏省
  • 创建时间: 1984年
  • 学校校训: 崇师,尚美,立人
  • 学校代码: 14329
  • 学校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xzyz.edu.cn/
  • 联系电话: 0516-80806099
  • 英文校名: Xuzhou Kindergarten Teachers College
  • 电子邮箱: xzyzzsb@163.com

学校简介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苏省一所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幼专。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洞山、碧螺两个校区,占地427.8亩,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000亩的潘安湖新校区正在建设之中)。学校环境优美,风景如画,各式建筑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绿树掩映,花木葱茏,是一所生态、园林式学校。学校开设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老年保健与管理等21个专业,形成了以“幼、特、老、艺”为特色的四大专业群。

多年来,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办学宗旨,秉承“崇师、尚美、立人”的校训,贯彻“校有特色、教有特点、学有特长”的办学理念,高举师范大旗,聚焦学前教育,聚力改革创新,逐步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体,艺术教育为支撑,非师范教育为补充,幼教集团为依托的办学格局。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奋斗,学校各项事业有了发展。在2018和2019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学校均位居全国幼专首位。

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社会为己任,除向社会输送大量优秀新师资外,还承担了100余项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覆盖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国培工作在教育部历年匿名评估中成绩均名列前茅。受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委托,学校与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区签订学前教育帮扶协议,有力促进了当地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坚持开放融合战略,对外交流合作深入发展。近年来,学校共开展国(境)外合作项目13项,与新加坡智源教育学院开展了“3+1.5”合作办学,与韩国全北科学大学合作互换交流生;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意大利等国实现了文化交流互访。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书法模范学校、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等40余项省级以上荣誉。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65人,专任教师268名,其中高级职称占46%,硕士以上学历人数占63%,具备双师素质教师77%。学校还聘请来自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台湾新竹教育大学、台中教育大学等高校学前教育专家为客座教授。学校现有在校生5455人,师范生占90%,三年制占65%,此外,还有西藏内地中职生212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四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工作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就业工作处可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的考核(考查)评估工作。 

第五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监督具体实施部门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申诉电话0516-87893369,申诉电子信箱:XZYZJJJCC@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七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29(国标代码) 省内代码:1232(专科) 

校址:中国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邮政编码:221004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江苏省第一所、也是淮海经济区第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84年的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2005年经省政府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201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详见学校官网)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十一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录取。考生投档分的构成办法为: 1.体育类:投档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2.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第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六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20分。 2.烈士子女可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转专业文件精神及要求,学生入学后可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提出转专业申请,经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后符后条件者可转入其它专业。 

第十九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单位:元/生﹒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收取住宿费,标准为800-1400元。 

第二十条 奖贷助学措施 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和单项评优奖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求职创业补贴、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及各类社会资助等。 

第二十一条 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违规处理 凡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我校所有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语种。 

(二)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校不予录取。报到时,学校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四)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入学资格及体检结果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编码:221004 

咨询电话:0516-80806099 87893207 

招生网址:http://www.xzyz.edu.cn 

微信公众号:xzyzzjcx 

电子邮箱:xzyzzsb@163.com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教师发表论文660余篇,主持国家、省(部)、市(厅)级各类科研课题123项。在2016年上半年各级各类项目评审中,学校共有36项课题获批立项,包括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项;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7项;“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立项课题1项;江苏省现代教育技术研究2016年度课题申报3项获批3项,其中重点课题1项;江苏省学前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立项课题申报6项获批6项;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8项等。

历史沿革

1984年12月10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徐州市第一职业中学基础上设立的江苏省徐州幼儿师范学校。

2005年11月29日,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更名为徐州幼儿高等师范学校。

2011年4月7日,经教育部批准,建立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3月,具体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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