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院占地695亩,建筑面积近21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9000万元。设有机电工程系、电子信息工程系、环境与材料工程系、计算机科学系、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国际商贸系、基础部、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背枕江阴及周边地区实力雄厚的企业群,学院致力于打造“一线人才的培养中心”“技能人才的培训中心”和“技术创新的服务中心”三大中心,围绕地方产业结构,开设近 40个专业,其中电气自动化技术和现代纺织技术专业为教育部、财政部重点支持建设专业;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技术专业群、软件与服务外包专业群为江苏省重点建设专业群;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为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现代纺织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另有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分别获批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和江苏省成人高等教育特色专业。作为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和江苏省高职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学院还拥有“中央财政支持《数控技术》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江苏省信息融合软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服装实训基地”、“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软件与服务外包实训基地”以及“江苏省工业互联与先进智造产教融合实训平台”等,直接服务于地方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
师资力量
学校在校生近6000人,在编教职员工470人,341名专任教师人中有博士8人,教授17人, 7人次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3人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17人入选“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为48.97%,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为64.22%,双师素质教师比例为74.78。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层次:公办专科。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37,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江阴锡澄路168号 (214405)
第四条 学校简介:江阴,中国经济最发达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区域几何中心,全国县域经济综合实力领头羊19连冠,中国制造业第一县。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立足江阴,根植企业,培养具有“现代班组长”以上潜质的生产、经营、管理者人才培养目标,已成为江阴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的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2号)要求,组建综合素质评价小组,选取5名教师对考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六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议,按照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值,最终折算成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第十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监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负责纪检监察的主管校级领导具体负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我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考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5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照理工类、文史类和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是否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确定录取方式,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选考科目不作要求,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数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再相同按照外语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对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总分相同时,普通类考生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进行择优录取;艺术类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所填专业根据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均无法录取,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2014〕136号文)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学费:文科类专业 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 5300元/年,艺术类专业 6800元/年。
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录取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校还设有陆镇生活补助金、双良集团、华美光电、必维申优等企业专项奖助学金。2021年度学校发放国家、地方政府、学院、合作企业各类奖资助金近79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均获得资助金额达3300元。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江阴锡澄路168号
招生热线:0510-86028266、86022798(兼传真)
官方微信公众号:jypc1977
招生咨询QQ群号:661527462
学校网址:http://www.jypc.edu.cn(学校主页)
http://zsb.jypc.edu.cn/(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文化传统
校风:崇实、善思、笃行、敬业
崇实:崇实指崇尚实际、崇尚朴实。汉王充《论衡·定贤》中有“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辩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觉知是非之分,无益於弥为崇实之化。”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古今事业必成于实。崇实既是一种脚踏实地的态度,也是一种求真务实的作风,更是一种细致周密的行为。这就需要我们以一说就做的实劲、一抓到底的狠劲,下真功夫、苦工夫,有效落实“现代班组长”的人才培养目标,逐步实现美好的学院梦。
善思:善思指善于思考,慎重考虑。语出《荀子·成相》:“臣谨脩,君制变,公察善思论不乱。”这就要求管理者既要脚踏实地,又要仰望星空,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引领学院沿着正确的航向乘风破浪;教师也要有独当一面的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要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答案;学生要能理性地思索与自然、与他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以积极的态度和方式对待人生并介入周围世界。
笃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笃行”指切实履行,专心实行。源自《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这就要求全院师生沿着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学院发展战略目标,一心一意、忠贞不渝地去努力践行。
敬业:敬业是人们基于对一件事情、一种职业的热爱而产生的一种全身心投入的精神,它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素质。教师对自己的职业要怀有敬重和热爱之心,把教书育人看成自己可以终身为之倾注心血的事业来做并从中收获幸福感。学生要热爱学业,养成认真踏实、恪尽职守、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从自身未来发展、终身发展的高度,对待学院生活中的每一项活动,为未来的成功人生奠基。
教风:严教善导、爱生创新
严教善导:严谨是一种治学做事的态度。教师教学要从细处着眼,要求学生学习、做事要从“严”字开始。“善导”要求老师循循善诱,从教学理念到教学方法,从“现代班组长”型人才的职业技能培养到职业道德教育,要艺术地激发学生、点燃学生,使学生“现代班组长”的基本素质不断得到提升。
爱生创新:陶行知曾经说过:“爱满天下,爱生如子。”教师要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学生。用心灵赢得心灵,不只是教育的条件,更成为教育本身。“创新”,简单地说就是利用已有的自然资源创造新东西的一种手段。教师既要创新全面培养人才的观念,又要创新“项目导入、任务驱动”的教学方法,推进项目化课程教学改革,从而培养出未来的创新人才。
学风:尚德崇能、践行致远
尚德崇能:“尚德”即恪守德操、以德为先。学生既要热爱学习,刻苦钻研,更要加强自身的品德教育,尤其是爱岗敬业、讲求诚信、忠于职守、互助协作等职业道德教育。“崇能”指学生要着力提升自身的核心能力,既要加强专业能力的提升,更要加强终身学习、班组管理、开拓创新等能力的培养。
践行致远:学生的“德”与“能”的培养,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实践。学生要勤于实践,勤于练习,善于在持续的实践中提升自己的才能,历练自身的品格。同时要志存高远,在脚踏实地的前行中最终实现人生的价值,使自己的人生成为发展的人生、创造的人生。
历史沿革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江阴五一棉纺织厂和红星染织厂的“七·二一”工人大学
1979年4月14日,经江苏省纺工厅与省教育局批准,将两厂的工人大学合并,成立江阴纺织职工大学。校址:南门平冠桥;占地9.6亩;建筑面积2000多平方米。
1982年12月16日,江阴纺织职工大学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报教育部备案。
1984年,江阴电大由电大管理站升格为无锡广播电视大学江阴分校,并迁入职大,两校并轨管理,形成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统一领导、分线管理”的体制。与此同时,学校的主管单位由江苏省纺工厅改为江阴县人民政府。
1985年3月10日,江阴纺织职工大学更名为江阴职工大学。同年在君巫路征地110亩,投资400万元,新建了校舍18000平方米。
1986年暑假,江阴职大、江阴电大、江阴工商学校同时迁入了新校区。
1995年10月,在无锡市人民政府支持下,经专家论证,报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建立江南大学江阴分校(不久后,改名为江阴校区),同年开始招收普通大专生。
1999年,江阴职大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开始独立招收应届高中生,实行新体制、新模式的高等教育。同年9月,江阴市人民政府决定把江阴市商业职业高级中学及江阴市商业职工学校并入江阴职大。
1999年,江阴市人民政府投资8000万元,在江阴市黄田港大桥西堍(商校原址)另行征地,重作规划,建设一所新职大。一期工程于同年11月28日开工,至2000年8月28日竣工。占地面积230亩,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
2000年8月,江阴职工大学迁入新校区。拥有教职工400多人,在校生近4000人,年培训超过60万人学时,已成为江阴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的中心。
2002年9月,学校正式更名为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9月,搬迁至培尔职业技术学院,与之联合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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