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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坐落于河北廊坊,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入选河北省2011计划,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航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

院校隶属:
河北省
创建时间:
1978年
学校校训:
进德修业,精益求精
学校代码:
11629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爱民东道133号
学校官网:
http://www.nciae.edu.cn
联系电话:
0316-2081175
英文校名: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Aerospace Engineering
电子邮箱:
htzhshb@126.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4国际合作与交流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普通高等院校,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学校占地面积近800亩,分东、西两个校区,总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是省级文明单位、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卫生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花园式单位。

学校图书馆2.6万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100余万册,数字资源量28TB(其中,电子图书86万种),中外文现刊千余种。学校有8000余个多媒体教室座位,有2500个图书馆阅览座位,有设备先进的语音室和视听室,图书资源向社会开放。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环境整洁安宁,配套设施齐全,宿舍全部连接互联网,是国家级学生公寓先进单位。学生食堂管理严格,服务规范,是省级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学校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与遥感信息技术学院、会计系、外国语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文法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科学部、体育部、工业技术中心等教学单位。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置42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专业为本科提前批招生,37个专业为河北省本科一批招生),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经、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有“军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2个国家国防特色学科;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机械基础”、“材料工程”、“电工电子”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8门。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人,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在校生3000余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近2万名毕业生,多次获得“航天人才贡献奖”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

师资力量

学校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70%以上。现有双聘院士1人,院士工作站联系院士8人,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省政府特殊津贴、省中青年突贡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青年拔尖人才、省教学名师、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省级以上称号的教师50余人次,获得何鸿燊航天科技人才培训基金会(SHATF)奖教金的教师80人次。聘请航天院所企业专家和社会知名学者130余人担任学校兼职教授,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开发。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1629

三、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 1978 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目前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设有14 个教学单位,49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现有教职工近 1000 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 380 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 700 余名;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生13000 余人。

八、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计划为准,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3.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省(市、自治区)对考生优惠照顾条件的规定。

4.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

5.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规则依次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省(市),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但本人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在专业组内未录满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对所报专业不能录取且本人不同意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7.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8.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通信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10.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部分专业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设计学类专业

1.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

2.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要达到本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本省相关招生要求。

3.认可各省的投档规则。我校认可各生源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总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河北省、山东省、贵州省、甘肃省考生须符合所在省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要求和报考条件。身体条件要求如下:(1)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2)眼球大小适中,对称,无色弱、色盲;(3)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肤色健康,无“X”形腿、“O”形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5)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2.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分别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高考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须取得所在省统考(联考、校际联考)合格证。

3.认可各省优惠加分政策(投档和分专业均认可)及投档规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科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采用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的方式收取。

住宿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分为每生每学年500元或800元两个标准, 住宿费分学年于每学年年初缴纳。

十一、其他

1.为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学生的专业选择机会,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类招生,各类所包含的专业个数及名称在招生计划中一并公布;新生入学先按专业类培养,之后按学校规定的条件分专业并按专业培养。

2.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6—2083179

传  真:0316—2083179

E - mail:htzhshb@126.com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nciae.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https://zb.nciae.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065000

本章更新于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校设有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与德国东拜仁雷根斯堡工业大学、美国圣马丁大学、乌克兰茹科夫斯基国立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开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近百位教师、留学生互访、交流、学习;长年开展中外文化交流周活动,美国、德国和加拿大等国数百名志愿者来学校参观访问,开展交流活动。

历史沿革

1978年8月14日,为解决战术导弹工业的急需,原国家计委、国务院国防工业办公室批准第八机械工业总局《关于组建廊坊精密机械中等专业学校的请示》,学校进入筹建阶段。

1981年9月8日,廊坊精密机械工业学校首届中专新生举行开学典礼,专业为“工模具设计与制造”。

1981年9月,学校随第八机械工业部并入第七机械工业机部。

1982年4月,学校成为航天工业部(第七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中等专业学校。

1984年8月1日,学校更名为“华北航天工业学校”。

1984年9月1日,华北航天工业学校挂牌,时任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的张爱萍上将为学校题写校名。

1985年11月,学校改办普通高等工程专科学校,定名为“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1999年4月,学校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3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共建学校;学校曾是载人航天协作单位之一。

2004年7月13日,教育部正式批准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11年10月17日,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培养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

2012年起,学校在“航天工程”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两个领域招收研究生。

2013年9月30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河北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建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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