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起源性大学。主体是1901年创办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中国创办的第二所国立大学;其医学学科起源于1864年,开启近代中国高等医学教育之先河。从诞生之日起,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
山东大学现总占地面积8000余亩,形成了一校三地(济南、威海、青岛)的办学格局,是中国目前学科门类颇为齐全的大学,在综合性大学中具有代表性,拥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1个,本科招生专业9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2个,涵盖除军事学以外的所有学科门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深刻领会“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的精神实质,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以追求卓越、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加快实现“由大到强”历史性转变,学校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18个学科的学术影响力和贡献能力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5个学科进入ESI前1‰,金融数学、晶体材料、凝聚态物理、胶体界面化学、微生物、机械、材料学、心脑血管功能修复、新药制造、中国古典哲学等学科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有些方向和领域已处在世界水平,家国情怀、担当精神、崇实品格、创新素养的“山大基因”广受赞誉。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46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含双聘)2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2人、长江青年1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5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2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32人、青年拔尖人才16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学校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四条 山东大学秉承“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的校训,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最优秀的本科生和最具创造力的研究生,加快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和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形成了具有山大特色的多层次、立体化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
第五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0422”,青岛校区招生学院包括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威海校区本科招生院校代码为“19422”。考生填报志愿时分别填报,分别录取。
第六条 所有毕业生统一颁发山东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山东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学校各种类型招生工作,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守并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并于每年招生工作结束后向招生委员会汇报招生工作。
第八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提供咨询服务;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录取工作相关问题;组织录取新生的复查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等。
第九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条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结合我校办学目标及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
1.投档时,对于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山东大学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的最高一项,且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2.山东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依据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因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体检不合格或未达到录取线等情况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可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3.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相应省份同分比较规则执行;对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省份,依次优先录取高考实考分高者、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者、高考语文成绩高者、高考外语成绩高者,来源计划录满为止。
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无差别;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4.山东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有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相应规定。在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的批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5.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
6.山东大学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7.强基计划、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类型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
8.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政治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建议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该专业志愿。
9.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学分制实施实际情况,学校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实行按学分计收学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年收费标准确定,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根据专业培养方案,我校各本科专业学费一般约为5000-78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约为9000元/年;软件学院、微电子学院为国家示范性学院,根据相关政策,学费约为12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约为35000-45000元/年。
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800-12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最新政策执行。
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并设有各类奖助学金,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山东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山东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咨询和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ww.bkzs.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531-88364422(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bkzsw.wh.sdu.edu.cn
咨询(监督)电话:0631-5688282
传真:0631-5688282
校区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631-5688364(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有国家级各类平台基地2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部委级平台51个,另有大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文化传统
校徽
(1)图案核心以汉字“山”、“大”为设计基本元素,运用现代变形手法进行变化,具有易于识别的特征。标志简洁、明快,便于制作和传播。校徽图形线条曲直结合,刚柔相济、稳中有动,向上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富有现代感和节奏感,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丰富的想象空间。
(2)整个图案对称、稳定、平衡,富有大家风范、名校风采。图案上部“山”字是中国象形文字“山”的变形,富有中国文化特色。“山”字变形具有上升态势,寓意山东大学不断发展,努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底部是“大”字变形,像浩瀚大海,寓意学海无涯。“山”、“海”一体,极易使人联想到“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表现山东大学师生勤奋求知,勇攀科学高峰的精神。同时又强调“山之魂,海之韵”的大学文化。
(3)“山”代表泰山,“海”代表黄海,寓意山大地理位置:东临黄海,南望泰山。
(4)图案中心部分又像大海中的灯塔,寓意在知识的海洋中,山东大学像一座光芒四射的灯塔,引领莘莘学子学海泛舟,为莘莘学子指明人生旅途的方向。也可理解为山东大学“引领文明进步”的历史使命。
(5)“1901”表明山东大学创建时间;“山东大学”四个字采自毛泽东同志给高亨教授的信;外环中“Shandong University”是“山东大学”的英文翻译。
(6)山东大学校徽的色彩用山东大学主色调——山大红。
办学宗旨
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源自1901年山东大学创办时的《山东大学堂章程》第三章第八节:“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才,非为诸生谋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庶几所志者闳,而所成就者亦大,行之既久,非独可与各国学堂媲美,且骎骎乎复古学校之旧矣。”
体现了山东大学的“天下观”和“国强观”,体现了山大人的胸襟和气魄,体现了山东大学自创办以来就具有的争创世界一流水平、担负民族复兴使命的追求。
校训
学无止境,气有浩然。
“学无止境”可以参考清人方东树《昭昧詹言·通论五古》:“学无止境,道无终极。”此处的“学”,不仅仅是指知识和技能的追求,更包含了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的追求。
“气有浩然”出自《孟子·公孙丑》:“我知言,我善养吾浩然之气。”所谓浩然之气,就是大义大德造就的一身正气,体现了孟子所指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格。
校训“学无止境,气有浩然”,是以永不满足的执着精神激励广大师生在学术和人生的历程中勇于登攀,不断追求文化知识、技术能力、人文素养和道德情操的完美境界。“学无止境,气有浩然”较之于此前所使用的“气有浩然,学无止境”,更加体现了价值取向,更加符合音韵平仄的要求,更加琅琅上口。
校风
崇实求新。
“崇实”是山东大学一贯的追求和山大人的基本特征。山东大学是近代中国最早按章程办学的高等学校,在创办时就注重实际、务求实效。1901年的《山东大学堂章程》第一章第一节明确提出:“实事求是,力戒虚浮”;第一章第七节明确提出:“大学堂首贵崇实”。
“求新”出自《礼记·大学》:“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求新就是要与时俱进,发展社会文明,引领时代潮流,从而体现大学的本质特征。
“崇实求新”作为校风,集中体现了山大人“朴实、扎实、务实”等品格和不断追求创新的风貌。
历史沿革
追根溯源
山东大学前身是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在济南创办的官立山东大学堂。
1904年,学校迁入济南杆石桥新址,改为山东高等学堂。
1911年,又改称山东高等学校。
1912年,国民政府实行全国设立大学区,各区中心城市设大学,各省设专门学校的体制,山东隶属中心城市北京,按章大学堂应予裁撤,因为等候正科两班结业,至1914年停办。师生分别转入法政、工业、农业、商业、矿业、医学六个专门学校。
民国时期
1926年,奉系军阀张宗昌督鲁,下令将山东公立六个专门学校合并,在济南建省立山东大学,由山东省教育厅厅长,清末状元王寿彭任校长。。
1928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教育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报告,下令在省立山东大学的基础上筹建国立山东大学。
1929年6月, 国立山东大学筹备委员会奉令改为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除接收省立山东大学外,并将私立青岛大学校产收用,筹备国立青岛大学。
1930年4月,国民党政府任命杨振声为校长,9月20日,举行开学典礼,国立青岛大学正式成立。
1932年,行政院议决,将国立青岛大学改为国立山东大学,任命赵太侔(赵畸)接任校长。
1937年,七七事变,抗日战争爆发。11月,国立山东大学由青岛迁往安徽安庆,不久再迁四川万县。
1938年春,学校在万县复课,不久教育部下令“暂行停办”。
1946年春,经国民政府教育部批准,国立山东大学在青岛复校,赵太侔再任校长。
解放时期
1944年,中共华中局决定,在华中党校基础上,创办华中建设大学。
1945年8月,山东抗日人民政府在解放区临沂,创办了山东大学(为了区别国立山东大学,称临沂山东大学)。
1948年夏,中共华东局决定,以原临沂山东大学渤海地区的部分留守人员为基础,并集中原来的一些教师,会同华中建设大学的部分干部教师,在潍县组建成立华东大学,同年9月4日开学。
1951年3月,山东大学和华东大学合校,仍命名为山东大学
院系调整
1952年夏,进行全国高等院校调整。山东大学在院系调整中,分出的系科和其他院校组建了十所高等院校。
艰苦发展
1958年7月,山东大学归由山东省领导,同年10月奉命迁校济南。
1966年开始了“文化大革命”。6月殃及山东大学校园,全校机构随之瘫痪。
1967年后,校内山头林立,学校的一派组织夺权后把校名改为“鲁迅大学”,直到1970年才恢复山东大学校名。
1970年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将山东大学一分为三:政治、中文、外文、历史四系南迁曲阜,与曲阜师范学院合并,时称为山东大学;生物学系迁奉泰安,并入山东农学院;校部机关和数学、物理、电子、化学、光学(新建)五系留在济南,成立山东科学技术大学。
1973年,周恩来总理在病中得悉这一情况,立即签署恢复山东大学原建制的指示。1974年初,山东大学恢复原建制,山东科学技术大学即行撤销。
跨越腾飞
198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实施后,山东大学成为国家首批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
1999年,入选第一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2000年6月,教育部批准山东大学设立研究生院。7月,由原山东大学、原山东医科大学、原山东工业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山东大学。
2001年,被确定为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2017年9月,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
2020年1月,入选“强基计划”试点高校。 7月,入选第二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名单。8月11日,成为中俄(山东)教育国际合作联盟创始成员 ] 。
2021年9月,入选第二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单位名单。
以上信息更新截至2021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