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校坐落于全国重要交通枢纽中南重镇、省域副中心城市——雁城,位于风景秀丽的南岳72峰之回雁峰下、流淌着湖湘文化的蒸水河畔,与石鼓书院隔江遥望,与衡州八景梦境新生;石鼓和衡阳西高速入口近在咫尺,衡西快线贯通东西;东邻蒸水4公里,北距南岳衡山核心风景区40公里,学校区域优势明显。
学校东面为衡阳市怡康居休闲农庄,学校北面为生态公园。校内风景秀丽,环境舒适,菊湖岸边,灵水碧绿,槐柳成荫;古树奇石,浓荫蔽日,相映成趣;亭台楼榭,秀妍娇媚,妙趣横生。
学校固定资产6.7亿元,产权建筑总面积36万平方米,驶向世界的“舰母”办公大楼如防空岛屿,大国工匠摇蓝的实训楼群如巨龙匍匐,仿真高铁客车和轨道站台惟妙惟肖,圆型金色体育馆充满青春活力,雄伟壮观的万人教学大楼厚德载物。学生就业孵化基地等标志性建筑拔地而起,升级改造;不断打造的校园文化墙、形象品牌等校园景观充满活力,意境无穷。学校承禹石神韵,感南岳灵气,继石鼓书香,秉船山精神;学院宛若绿色摇篮,孕育春的希望!
学校现设有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高科技研究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5个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开设有2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医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校企合作,就业导向。学校构建以服务行业、地方产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招生计划配置机制。校内拥有一大批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应用软件,建有大型仿真交通轨道模拟实训场、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电工电子实训基地等国家实训基地;构建了“一街、二园、三中心、四基地”的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平台。校外与湖南省公安厅、交通局等单位签订产、学、研和技术合作协议70项,促进了学科链、科研链和产业链的对接,增强了创新驱动和产、学、研相结合服务经济社会能力。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教师760人,其中专任教师54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165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6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3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人,校级学科带头人6人;拥有国家行业“双师型”教学团队1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校名称: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学校代码:13924
办学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43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务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22年学校共有30个本科专业、15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毕业证发放: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 学校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校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处;通讯地址为: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湖南交通工程学院
邮政编码:421009
联系电话:0734-8815001 13055051011
传 真:0731-8815008
E_mail: hnjtgcxy@163.com
学校主页:www.hnjt.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历史沿革
1991年8月,创办衡阳市中南技工学校成立。
1994年8月,学校搬迁到衡阳市城南区黄茶路123号办学。
1996年8月,学校开始招收中专生256人。
1997年5月,学校成立学校团委会。
1998年7月,学校被批准为中南科技财经管理中等专业学校。
1999年2月,湖南省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举办“中南科技财经管理学校”的批复》。
2000年8月,湖南奥星学院并入学校。
2001年8月,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为中南科技财经管理专修学院;文理学院并入;创办三分院。
2002年7月,衡阳市批准学校征地建新校。
2003年3月,学校征地筹建湖南科技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新校舍。
2004年4月,教育部授予学校为“全国自考示范助学单位”。
2005年3月,湖南省人民政府下发《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的批复》。
2008年11月,学校被评为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院。
2011年11月,学校申报成立“湖南省福祥消防安全培训学校”。
2012年7月,学校申本被列入教育部十二五规划。
2014年5月,教育部批准同意(教发函[2014]126号)在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湖南交通工程学院,设置本科专业5个,即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工程。
2015年3月,学校申报的车辆工程(工学类)、能源与动力工程(工学类)、财务管理(管理学类)等3个新增本科专业获得批准。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5月,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