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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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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9年的株洲卫生学校,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由湖南省政府举办、湖南省卫健委、湖南省教育厅共同管理,以湖南省卫健委为主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先后荣获中医药保健服务国家标准研发及专业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合格”单位、湖南省优秀科普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

  • 院校隶属: 湖南省
  • 创建时间: 1959年
  • 学校校训: 仁和,精诚,笃行,致远
  • 学校代码: 13802
  • 学校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hntcmc.net/
  • 联系电话: 0731-28519008
  • 英文校名: Huna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College

学校简介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由湖南省卫生与健康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陵寝地、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株洲市,距长沙仅30分钟车程。

学校始建于1959年,已有60年办学历史;分芦淞校区和云龙校区,现占地700余亩,总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配套了以中医药为主体的环境设施,校园绿化美化全部采用药用植物,具有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标准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健身房及大礼堂等文体设施齐全。固定资产2.7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5万册,中外文期刊近千余种,已建成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46万册,电子期刊5千种。

学校有直属附属医院1家(湖南省直中医院),系三级甲等医院,是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有编制床位1200张。有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等协作型附属医院3家,株洲市妇幼保健院等教学医院20家,有临床技能实训中心等校内实训中心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30余家。

学校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康复保健系、基础医学部、公共课部、思政理论课部、推拿研究所、中药研究所等教学科研系(部)。开设中医学、中医骨伤、医学影像技术、中药、药学、中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护理、助产、针灸推拿、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养老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16个专业;社区中医健康服务、中药产业服务是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特色专业群。全日制学生9千余人。学校以“仁和、精诚、笃行、致远”为校训,以“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突出技能、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继承发扬开拓进取、求索创新、奉献为民的炎帝精神,积极培育中医药特色的校园文化。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行业及康复保健机构等输送了4万多名人才。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390人,其中,高级职称197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9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达58%;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湖南省医学学科带头人1人、湖南省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奉献奖1人、省“225”工程高层次卫生人才人3人、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2人,全国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1人、省级骨干教师10人、教学能手4人,株洲市优秀教师2人、株洲市科技领军人才1人、株洲市核心专家2人。

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国标代码:13802

湖南招生代码:4377

英文名称:Huna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al College

(二)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办学性质、层次和类型:国家公办普通全日制医学高等专科

(四)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湖南(株洲)职教城智慧路88号

网  址:http://www.hntcmc.net

邮    编:412000

电  话:0731-28519008

传   真:0731-28519008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要求和限制

(五)学校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方案,按要求及时向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报送备案。学校在各省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录取过程中,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六)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日语。应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

(七)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如下补充: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学校不予录取。

三、录取原则、录取专业安排及录取结果的公布

(八)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提档比例按照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执行。学校对投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

(九)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关加试科目成绩、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

(十)学校通过招生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可通过我校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咨询电话:0731-28519008),也可在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网站上查询。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地址用专用特快专递寄发。

四、收费标准及证书颁发

(十一)学费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

(十二)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600-900元/生/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十三)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可向学校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和困难补助。

(十四)学校建立完备的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

2.学校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

(十五)对于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并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网址:www.chsi.com.cn)。

五、附则

(十六)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专科招生工作。

(十七)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十八)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共承担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近300余项,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技成果奖30余项,其中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国家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项,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项目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5项;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其中被SCI、CA、CSCD、CSSCI和人大复印资料等系统收录转载60篇,核心期刊论文90余篇。教师共公开出版教材教参300余部,其中主编100人次,副主编90人次。学校主办有《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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