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坐落在国家AAAA级风景旅游区——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创办于1979年,曾先后隶属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学校整建制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现为中国宇航协会理事单位、广西航空航天学会理事长单位。办学多年来,学校以“立足广西,面向全国,辐射东盟,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和国家航空航天事业发展”为服务面向,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学以致用”办学理念,一直致力于建设区域有鲜明特色、行业有重要影响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办学实力较为雄厚。学校占地面积77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布局合理,融山水人文为一体。学校现设有管理学院、航空旅游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传媒与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理学院、体育部、实践教学部、人文素质与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1.5万余人,长短期外国留学生600余人。
学科专业建设特色鲜明。学校开设了33个本科专业、9个高职高专专业,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文学和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是广西高校中工科专业比例最高的院校之一,也是广西高校中布局有航空航天类本科专业的院校。近年来,学校获批2个自治区级重点培育学科、4个广西本科高校特色专业、7个广西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在艾瑞深2019年发布的一流专业排行榜中,学校拥有四星级专业1个、三星级专业5个,在广西高校中排第13位,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725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为33.88%、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比为84.30%。教师中有双聘院士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有自治区特聘专家、八桂名师、广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广西高校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广西高等学校千名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教师20余人;有广西高等学校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广西创新人才培养教学团队1个。
招生简章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检查。
三、学校性质、校址
(一)学校全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院校代码:11825,英文名字为“Guilin University of Aerospace Technology”。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二)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拟在全国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分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信息。
五、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
(一)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二)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三)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四)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五)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六)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七)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校际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 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校际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 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统考成绩,认可湖南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八)基于人才培养和就业岗位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要求报考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形象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
在设有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类艺术统考(校际联考)的省份,我校认可各招生省份经由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认定的成绩结果(包含对考生身体条件的判定)和投档规则,不以身高条件不合格为由退档考生。
(九)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项目。该项目列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我校当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十)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
(十一)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登录我校招生官网(https://zsw.guat.edu.cn/)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六、体检标准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七、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奖学金、“技研新阳”奖学金、“思榕”奖学金、天华助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德育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学校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八、收费标准
(一)本科学费标准按学分核定收取:
1. 普通本科专业:商务英语专业4200元/年;其他专业4600元/年。
2. 应用型本科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通信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学费为7500元/年。
3. 艺术类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11500元/年;其他专业12000元/年。
4. 应用型本科人才产教融合协同培养试点专业:
(1)我校与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协作企业为:国投钦州发电有限公司,学费为4600元/年。
(2)我校与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举办“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协作企业为:广西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学费为7500元/年。
5. 校企合作办学试点专业:我校与青岛青软实训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举办“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
6.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与美国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实行“3+1”双学位办学模式,即前3年在我校培养,达到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录取要求(GPA 2.7及以上(满分4.0制),雅思6.0或托福70及以上)的学生可在最后1年赴印第安纳理工学院就读。达到双方对项目规定的学业标准,经考核合格,学生可同时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印第安纳理工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第4年不出国的学生,在我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桂林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期间:30000元/年;国外学习期间,费用执行外方标准。
(二)高职高专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三)住宿费标准为:700-1350元/年。
(以上收费以广西区发改委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地招生考试院公布数据。)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电子信箱:zsbgs@guat.edu.cn
咨询电话:0773-2253028(兼传真)
投诉电话:0773-2253068
十、附则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广西重点发展的产业集群科研项目、航天科技民用化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加强“团队+学科+基地+项目”的产学研一体化建设,重点建设了11个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平台、工程中心和3个人文社科基地,积极培育了焊接机器人及相关技术应用、空间无线通信技术及应用和智能检测与自动化装置等3个创新团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188项,获国家专利31项,省部级、市厅级以上成果奖励38项,其中“微型无人机在防灾减灾中的运用”项目的研究成果,成功运用到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大地震等赈灾救灾工作中,被评为广西高校科技十大最具影响力事件之首。学校学报为先后荣获“广西高校优秀学报一等奖”、“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等称号。
对外交流
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学校积极开展留学生教育,来华留学生中“一带一路”国家占比73%以上,是“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的接受培养单位。学校与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德国、芬兰、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20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校际交流、学分互认等国际教育合作项目45余项,每年选派百余名师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
历史沿革
桂林工业经济管理学校
1978年9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机械工业部党组决定在广西桂林建立一所为航天事业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的学校,并在原越南军官学校旧址展开建校工作。
1979年1月,学校前身桂林工业经济管理学校正式创办,隶属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机械工业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部长张爱萍上将为学校题写了校名。
1981年3月,学校更名为桂林工业管理学校。
1982年5月,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机械工业部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学校转隶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
1984年8月,学校更名为桂林航天工业管理学校。
1988年4月,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天工业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工业部合并组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学校转隶至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
1993年3月,因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航天工业部撤销,学校转隶至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4年2月,学校升格并更名为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4月,学校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011年,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学校正式设立来宾校区。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012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批准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同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2015年12月,学校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2017年2月18日,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个无人机学院。
2018年3月,学校获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成为“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高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