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百年名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是一所按照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设14个学院,46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学科涵盖文、理、工、经、管、艺等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在校学生19000余人。学校地处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学校占地1000余亩,按人文化、生态化、数字化理念规划建设。学校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实验楼群、图书馆、大礼堂、学术报告厅、体育场馆、景观公园等学校建筑精美,气势恢宏,绿树成荫,环境幽美,是莘莘学子求学深造、陶冶情操的理想园地。
学校严格课堂秩序,实行早晚自习、新生晨练制度,坚持开展文明寝室建设、诚信教育、志愿者服务等各类活动,培养学生勤奋学习、吃苦耐劳、求真务实、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博爱感恩等优良品格,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学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四川大学100多个本科专业中精选了优势明显、师资雄厚、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形成学校的专业体系。
专业教育特别注重理论知识的应用与实践能力培养,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后上手快,后劲足,社会适应能力强。
学校实施了创新性实验计划,从场地、设备、设施、经费等方面支持和保障学生自主开展各类创新活动。学校推出创新学分制,学生获得至少2个创新学分方能毕业,从制度上保障创新教育的有效持续开展。
学校获得四川省精神文明办公室、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授予的“四川省文明校园”称号,被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授予四川省“全国啦啦操实验高校”;还获得“四川省高校园林式校园”“四川省高校节约型校园”“四川省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校实行专家治校,学校主要领导和学院、教学部负责人全部由专家学者出任。学校聘请海内外名校名师执教,现有教师900余名,骨干教师主要来自于四川大学,其中85%以上为教授、副教授。
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
学校中文名称为: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学校英文名称为:Sichuan University Jinjiang College
二、学校性质及办学层次
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由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四川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
三、学校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四、录取规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三)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四)我校实行按专业招生。设有专业方向的专业原则上在前两学年按专业平台统一培养,从第三学年起按专业方向培养,学生可根据兴趣和专长选择不同专业方向学习。
(五)我校优先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上依据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七)英语专业只招收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八)对非外语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应试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九)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执行。
(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
(十二)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三)艺体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体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漫画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
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
我校在四川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本科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漫画本科专业为美术学类专业。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3.进档考生录取规则
我校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美术学类本科专业,美术与设计类专科专业,四川省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四川省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某省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
体育类专业,四川省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其他省份若有统一的录取规则和投档规则,按照相应省份文件执行,若无统一规定,则按体育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艺体类其它报考信息请参阅我校艺体类招生指南和学校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十四)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执行,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五、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以免因不能及时征求意见而影响录取。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前请仔细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和其他信息,详见我校网站https://www.scujj.edu.cn。
七、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八、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生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由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十、收费标准: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十一、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邮编 :620860
电话 :028-37666666
网址 :https://www.scujj.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锦江学子在国内外学术讲坛、各类竞赛中表现卓越,在全国及省级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机械设计、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等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中累计获得2200余个奖项,其中金奖308项、银奖528项。
学校学生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62篇。其中6篇被工程检索(EI)收录,4篇被美国康奈尔大学图书馆收录,7篇被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收录,3篇被Springer(德国斯普林格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收录;在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学校《基于“TG”信息安全理念的数字作品保护》作为全国唯一一项高校学生作品受邀参加展览;学生申请国家专利573项。
国际化办学
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的40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合作与交流关系,开设了“2+2”、“3+1”本科联合培养项目,“3+1+1”、“3+1+2”、“4+1”等本硕联合培养项目、“3+1”、“3+2”专升本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此外还开展了暑期赴美带薪实习、赴泰国对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国外夏(冬)令营等活动。
历史沿革
2006年4月12日,教育部教发函〔2006〕78号批准四川大学与四川旭峰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试办四川大学锦江学院,与四川大学锦城学院同属四川大学合办。同年9月,学院1600余名学生到校报到、注册。
2007年7月2日,四川大学工程训练中心“锦江学院机电实习基地”正式成立。
2009年8月31日,学院举行图书馆揭牌仪式。
2011年3月26日,教育部批准学院增设酿酒工程和应用化学两个本科专业。
2012年5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同意学校增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2014年4月30日,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学院自2014年起在四川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招生。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6月,具体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