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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河南工学院

河南工学院始建于1975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X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学校被评为河南省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十快”高校。

院校隶属:
河南省
创建时间:
1975年
学校校训:
厚德,精技,求实,创新
学校代码:
11329
学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699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ait.edu.cn/
联系电话:
0373-3691234
英文校名:
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电子邮箱:
hngxy6214@163.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六章 其它
4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河南工学院(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位于河南新乡市。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名,教职工1100余人,占地面积1220亩,校舍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馆藏适用纸质图书171万余册,电子图书26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余元。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32个本科专业,拥有省级培育学科、省级本科专业建设点和省级以上特色示范专业25个,形成了智能制造、新能源材料、电缆工程等特色学科,初步构建了以工学为主,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五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是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培养基地高校,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职业技能鉴定所、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4个,获得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9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35项,拥有12门省级线上线下课程。学校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类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10多项。毕业生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好评,就业质量逐年提升,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专任教师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300余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厅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78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河南工学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国标代码: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码:6214。学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平原路东段699号,邮编453003。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别为:普通本科、普通专科。符合《河南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毕业条件者颁发河南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  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并讨  论决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要领导担  任。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组长由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  室。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通过  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档时进档考  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  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  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专升本”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投档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分类录取,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择优录取。学校投档严格  按照各省相应批次投档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河南省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对在投档分数以上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其专业。若总分相同,依次比  较“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河南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为: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该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 下,按照文化课成绩的50%与艺术专业成绩的50%相加合成后从高到低择优  录取,若总分相同,再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再遇到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听力”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已投档考生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河南省普通高考艺术类专科专业在河南省的录取规则为:学校严格按  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当年最新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计算公式

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成绩×0.167。考生的投档排序成绩,是由  文化分数和专业分数按一定比例加权计算出来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  小数点后3位,若排序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听力”成绩排序。

第十六条 “专升本”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情况进行录取,按照要求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预录取名单,  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结果确定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各省教育厅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省级招办)有关照顾和优先录取的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不设定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体质的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培养费用

第二十条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文件)我校制定以下收费标准。

(一)学费:

文史类本科各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各专业学费

为50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8000元/生/年;艺术类专科专业  学费为6000元/生/年;理工类专科专业学费为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科  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  的教育为宗旨,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始终坚守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构筑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河南工学院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 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了应助尽助。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

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共分三个档次,资助标准分别为,一

等4000元/生/年、二等3300元/生/年、三等2600元/生/年;国家助学贷  款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生/年;河南工学院学生奖学金共分两个档次,一  等1200元/生/年,二等600元/生/年;勤工助学补贴标准

为320元/生/月。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违规现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河南工学院网址:http://www.hait.edu.cn。河南工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hait.edu.cn;电子邮

箱:hngxy6214@163.com。咨询电话:0373—3691234;传真:0373- 3691071;招生监察电话:0373-3691063。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河南工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1 物流管理 120601 4 4400
2 自动化 80801 4 5000
3 电子信息工程 80701 4 5000
4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80203 4 5000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80202 4 5000
6 机械电子工程 80204 4 5000
7 车辆工程 80207 4 5000
8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80601 4 5000
9 工业工程 120701 4 5000
10 物联网工程 80905 4 5000
11 金融数学 020305T 4 5000
12 电缆工程 080606T 4 5000
13 环境设计 130503 4 8000
14 软件工程 80902 4 5000
15 汽车服务工程 80208 4 5000
16 通信工程 80703 4 5000
17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4T 4 5000
18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2T 4 5000
19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4 5000
20 材料科学与工程 80401 4 5000
21 财务管理 120204 4 4400
22 商务英语 50262 4 4400
23 测控技术与仪器 80301 4 5000
24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80705 4 5000
25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4 5000
26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4 5000
27 产品设计 130504 4 8000
28 数字媒体技术 80906 4 5000
29 商务经济学 020105T 4 4400
30 酒店管理 120902 4 4400
3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1T 4 5000
32 环境工程 82502 4 5000
33 人工智能 080717T 4 5000
34 新能源汽车工程 080216T 4 5000
35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8 4 8000
36 跨境电子商务 120803T 4 4400
37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4 5000

历史沿革

1975年,新乡市电气控制设备厂改建为新乡市重工局工人大学。

1978年,新乡市重工局工人大学更名为新乡市721工人大学。

1980年,新乡市721工人大学更名为新乡市重工局职工大学。

1984年,新乡市重工局职工大学升格为河南机电专科学校。

1992年,河南机电专科学校更名为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

1999年,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等工程专科建设学校。

2007年,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6年3月22日,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河南工学院。

2016年5月,河南工学院正式挂牌。


2016年6月,河南工学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0年03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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