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3年,办学历史悠久,2001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学院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合作建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开展工程硕士联合培养;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等高校开展“专接本”(专科接读本科)教育;与北京交通大学合作开展专、本科远程网络教育;与江苏警官学院等学校合作开展“专升本”(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与省内10多所中等职业院校建立了良好的成人高等教育合作办学关系。
师资力量
学院实训实习条件先进,建有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4个、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3个,交通运输部重点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省交通运输厅实训基地7个。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1 个,省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优秀科技创新团队3个,国家“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3个。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市厅级以上教学名师15人。入选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333人才工程”、省“青蓝工程”、省交通“100人才工程”等人才工程45人,江苏省产业教授8人。拥有世界500强企业培训师67人,一级注册结构师、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设备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79人,90%专业教师具有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或企业一线顶岗实践经历。兼职硕士生导师42人。建有441名企业技术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库。教学资源丰富,拥有国家级教学资源库1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9门、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精品教材1部、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24部、省部级重点教材28部,开发建成学校优质核心课程150门。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数字化校园”,推动“云班课”“云教材”等信息化教学改革,开发“云教材”25余部,获国家级、省级高职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奖项十余项。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4,学校在各招生省份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创办于1953年, 2001年6月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600余人。
第五条 学校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我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结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非艺术类录取时,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十余种奖学金,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自设的资助项目包括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党员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招生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86115809;
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jit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学院荣誉
2005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2010年牵头组建江苏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
2012年成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2016年成为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院校;
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学院连续保持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称号,并先后荣获江苏省政府高技能人才摇篮奖、省五一劳动奖状、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省体育特色高校等荣誉称号,多次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50强”。学院办学主要核心指标和综合实力位居全省高职院校第一方阵。
对外交流
学院坚持开放合作发展,拓展国际化办学新空间。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交通大型企业“走出去”战略,与中江国际、省交工集团、苏交科集团等开展深度国际合作,选派师生参与中国阿联酋“一带一路”产能合作园区建设,以及赞比亚、安蓬等10余个海外项目工程。联合东南大学申报获批教育部、交通部“中非友谊”交通运输专业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培养30名非洲地区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者。坚持深化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院校合作,新增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工业大学、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等4所友好院校。积极探索中外合作办学新模式、新路径,新增英国考文垂大学“3+1+1”升本升硕、马来西亚马拉工业大学“3+2”升本项目、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创新理工学院汉语培训项目等联合培养、交换生和短期游学项目4个。系统推进专业课程体系与国际标准接轨,汽车工程学院建成6个专业国际标准化体系,学院入选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经世国际学院”首批学校。12个专业人才培养标准、54门专业课程标准、2门实训课程标准通过德国工商大会、舍弗勒公司、英国考文垂大学、马来西亚马拉工业大学认证。学院被表彰为“国际货代培考‘双证’工作先进单位”。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团队连续第6年获省级优秀教学奖。加强境外留学生招生工作,新增中亚地区留学生生源基地1个,在校国际留学生105人。面向留学生开放特色专业,找准留学生培养定位,为“走出去”企业储备海外员工。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