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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职业学院

滨州职业学院于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原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卫生学校、滨州工业学校、滨州经济学校、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滨州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 院校隶属: 山东省
  • 创建时间: 2001年
  • 学校校训: 责任
  • 学校代码: 12818
  • 学校地址: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二路919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bzpt.edu.cn
  • 联系电话: 0543-5086002
  • 英文校名: Binzhou Polytechnic

学校简介

滨州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卫生学校、工业学校、经济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渤海之滨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滨州市,已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占地面积3549.71亩,建筑面积80.35万平方米,总资产17.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藏书184万册。

学院设有继续教育学院、生物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轻纺化工学院、护理学院、医疗学院、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海洋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课教学部、社会科学部2个教学部。41个招生专业,涵盖理工、农、医、财经、信息科学、建筑、艺术、航海等门类,涉及57个专业方向,形成了适应黄河三角洲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群。

2005年3月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2013年10月以优秀等级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2017年9月以全省第四名的成绩进入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行列。获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建有山东省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一、坚持内涵优先发展。建设3门国家精品课程、3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64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个教育部、财政部支持高等职业学校建设的重点专业,7个教育部立项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5个省主体专业,8个省高校特色专业点、2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0个省级教学团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全国首届实践教学设计奖3项,省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4项,省高校实验教学与实验技术成果奖3项。

二、实施开门开放办学。成立滨州职业学院理事会及各级校企合作组织,市长崔洪刚同志亲任学院理事会理事长,形成了“开门开放、多元多样”的办学格局。推进校企合作、校政合作、校军合作,与省海洋与渔业厅共建海洋学院,与省知识产权局、市科技局共建知识产权学院,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合作企业共建中德合心国际交流学院、万达学院、绿都生物工程学院、中兴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与北京蓝墨大数据技术研究院共建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开展联系服务县区工作,与阳信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成功获批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现有海军、空军两个招收军种,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和石油化工技术等3个招生专业;与魏桥纺织、瑞鑫地毯等企业共建研究院所,设立9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与海尔集团、魏桥创业等300余家企业及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等36所国内外院校合作办学。被评为第二批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

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把社会服务作为开放办学的重要途径,先后实施服务“两区”、服务滨州“转调创”行动两个计划,并被市委、市政府以正式文件向全市转发;依托山东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山东省省级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等18个培训资质,积极开展企业员工技能提升,每年完成社会培训6万余人次、实现服务收入1200万元以上。坚持“从企业中来,到企业中去”的科技研发思路,成立滨州市应用科技研究院,积极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与企业共同研发的技术获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励二等奖;山东省现代农业棉花综合试验站落户学院。先后获批省级以上科研课题10项,其中参研国家863项目1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博士基金、省发改委蓝黄重大理论课题、省农转资金项目各1项。成功选育棉花新品种“滨职棉”1号,国审大豆“滨职豆”1号通过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市科技进步奖128项;获得国家专利35项;发表学术论文1600余篇,中文核心期刊比例在30%以上,其中38篇论文被EI等国际四大检索收录。实施成果转化200余项,创经济社会效益近10亿元。2017年入选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服务贡献50强”。

四、突出文化育人特色。不断践行文化理念,逐步凝练形成了“责任”校训,连续11年保持山东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与市政协在校园内共建地市级政协文史馆,与新华书店共建校园书店,建设了2个企业文化馆,筹建黄河三角洲区域文化研究中心,设立民俗艺术大师、非遗传承人工作室,创建校园文化标志符号,做到校园文化“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实现以文化人、文化育人常态化。积极打造校园一小时文化游览圈,形成“一轴二山三区四湖五园”的校园文化景观格局,获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实训广场被确定为山东省及滨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校园文化建设获得全国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奖,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高职院校魅力校园。

师资力量

滨州职业学院现占地面积3500亩,建筑面积80.35万平方米,总资产17.8亿元;设15个二级学院、45个招生专业;在校生2万余人,在职教职工1129人,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222人,博士13人、硕士27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级教学团队11个。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院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等50余项国家级、省级称号,多次入选全国高职院校“教学管理50强”、“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2017年9月,以全省第4名的成绩跻身第一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学校行列。2019年6月,入围全国200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12月,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职业院校的新征程。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81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院领导、分管教学工作院领导和院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宣传部、招生就业处、财务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卫处以及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滨州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成立以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三条  录取男女生规定:

①定向培养士官生严格按照下达计划执行;

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各专业不设选考科目。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① 普通类高职专业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②艺术类高职专业

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进档考生,根据《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

③直招士官生专业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录取。

④春季高考专业

按专业类别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发放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医学类和相关医学类专业说明: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五个专业的考生,毕业后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可报考相关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来校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从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3-5082257,5082326,5082157(兼传真);

邮政编码:256603

学院网址:https://www.bzp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bzpt.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院成立滨州市应用科技研究院,与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合作打造“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校企共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10个、博士研究中心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7个,获批省高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棉花综合试验站、省技能技艺传承创新平台。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86项;主持山东省农业良种工程项目5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家基金项目各1项,省社科规划课题7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蓝黄”两区重大理论课题2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省社科成果奖3项,国家发明专利87项;成功选育棉花新品种“滨职棉”1号,国审大豆“滨职豆”1号通过国家农作物新品种审定。1个项目获批省中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项目,5个项目获批山东高等学校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每年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近百项,累计实施成果转化200余项,创经济社会效益近10亿元。

对外交流

学院加快推进国际化进程,构筑对外办学大格局,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培育国际工匠”的国际化办学愿景,累计与德国、澳大利亚等14个国家或地区的30余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现有护理、会计、计算机网络技术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设有滨州“一带一路”国际人才培养基地、国际人才专项基金滨州工作站、欧美亚教育联盟UWEE滨州校区等平台;建有滨台产学研交流中心和滨台青少年文化交流中心。

历史沿革

前身溯源

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1956年,惠民农业学校开始招生,同时惠民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成立,校所合署办公。

1958年,山东省惠民农业学校升格北镇农业专科学校。

1959年,北镇农业专科学校改建北镇农业学校。

1986年,北镇农业学校更名滨州农业学校,惠民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更名为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滨州卫生学校

1958年,惠民专区人民医院附设护士学校创建。

1959年,惠民专区人民医院附设护士学校更名为山东淄博专区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学校。

1960年,山东淄博专区第一人民医院护士学校更名为山东省北镇卫生学校。

1962年,山东省北镇卫生学校停办。

1964年,山东省北镇卫生学校复校,更名为惠民地区卫生学校。

1986年,惠民地区卫生学校更名为滨州卫生学校。

滨州工业学校

1978年,惠民地区纺织职工中专成立。

1986年,惠民地区纺织职工中专更名滨州地区纺织职工中专。

1990年,滨州工业学校创建(合署)。

滨州经济学校

1978年,滨州市第一职业高中成立。

1989年,滨州市第一职业高中更名为滨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1990年,滨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更名为滨州经济学校。

合并发展

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合并滨州农业学校、滨州卫生学校、滨州工业学校、滨州经济学校和滨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组建滨州职业学院。

2005年3月,学院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骨干示范性职业院校。

2013年10月,学院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验收。

2017年9月,学院成为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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