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中桥、太湖两个校区。全校占地850多亩,建筑面积36.87万平方米;资产总额11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28亿元,图书馆藏书130万册。目前设有机械技术学院、控制技术学院、物联网技术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管理学院、财经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华飞航空学院、基础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国际教育学院、爱尔兰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目前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留学生13800多名,教职工800余人。
师资力量
学校致力于打造高水平的“双师”结构专业教学团队,专任教师中有教授50余名,博士近100人。其中,国家教学名师2名、省教学名师4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5个,聘有杨叔子院士、姚建铨院士等高层次专家学者和顾秋亮、黄成等大国工匠、技能大师为兼职教授,30多名外籍教师常年在校任教。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苏省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及艺术类(美术)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848,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江苏省教育厅。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开始举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A类建设单位(全国前10)。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对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类)、普通类(物理科目类)、艺术类(历史科目类)、艺术类(物理科目类)分类别、分代码组织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按该省份的高考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对江苏省外普通类、艺术(美术)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
第二十条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将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如考生投档分相同,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不限。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高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学校将统一组织外语教学。
第二十三条 对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专业录取时承认区高考加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普通(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
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
艺术(美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苏价费[2017]243号):与爱尔兰合作办学专业160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宿舍设施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500元(苏价费[2002]369号)。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目前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学校资助项目和“曹余华•谢似玄奖助学金”“四方友信基金”“富源基金”“福彩爱心助学基金”等社会奖助学金项目。同时,学校定期评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有一等、二等奖学金。已形成完整的奖、助、贷、勤、补、减、保于一体的资助体系。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高浪西路1600号,邮政编码:214121
招生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
招生传真:0510-81838877
电子信箱:zsb@wx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0-81838837
招生监督邮箱:jiwb@wx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https://zs.wxi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应用型人才实践能力的培养,在校内建成了“多功能、开放式、共享型”实践教学基地。目前建有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2个省高职教育产教深度融合实训平台项目、4个基础实验中心、8个专业大类实训中心,还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江苏省机械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等,开设了63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使学生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获取率达到95%以上。在校外建立了200多个实习基地,其中100多家企业成为学校“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基地。
学校积极主动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科研水平不断提升。每年为社会、企业培训3万多人次,为中小企业完成技术服务项目100多项。教师年完成500多项专利,其中部分专利已向企业成功转让。学校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重大项目1个,申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省自科、省社科在内的部级及以上项目60余项。学校建有智能制造工程中心并牵头组建了全国机械职业智能制造职教集团、江苏省汽车职业教育集团,建有江苏省传感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冷压冶金球团工程技术中心、江苏省智能工厂仓储物流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省级工程中心和研发平台10个。
对外交流
学校在高职教育国际化道路上不断开拓前进,2004年成为总部设在美国的社区学院国际发展联盟(简称CCID)的第一个中国成员单位,2012年CCID在校成立中国分中心。学校先后与马来西亚管理与科技大学、印尼特里沙克迪教育集团、老挝申沙万教育集团合作建设3个海外分校或语言中心。2018年经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爱尔兰学院。近年来,学校与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丹麦、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50余所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4年招收国际留学生,目前有来自加纳、利比里亚、伊朗、印尼等20多个国家的300余名留学生在学校学习。学校中美、中丹和中澳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成功入选省教育厅2016、2017、2018中外合作办学高水平示范性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积极鼓励学生“走出去”,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学生赴美国、丹麦、澳大利亚等国对口院校进行短期和长期交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国际视野和竞争力。
历史沿革
1959年3月,原国家农机部创办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
1979年3月,学校下放至江苏省机械工业厅,无锡农业机械制造学校改名为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校。
1991年,无锡市机械工业联合职工大学并入学校。
1994年10月,学校被原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10所试办五年制高职的学校之一。
1999年7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教育厅。学校是国家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2006年12月,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全国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之一。
2012年,学校与江苏大学联合举办高职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