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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重庆财经学院

重庆财经学院(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重庆财经学院现有巴南龙洲湾、沙坪坝井口2个校区以及1个产教融合试验基地,占地总面积1100余亩;设有14个职能部门和11个教学单位,开办3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和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其中金融学学科专业群是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

院校隶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创建时间:
2001年
学校校训:
明德 健体 博学 笃行
学校代码:
13590
学校地址:
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学校官网:
http://www.cqrz.edu.cn/
联系电话:
023-88968679
英文校名:
Chongqing Finance and Economics College
电子邮箱:
zsjy@cqrz.edu.cn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生录取政策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4科学研究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重庆财经学院占地总面积1100余亩,已建成双线路万兆骨干、千兆到桌面终端的校园信息网络,有线网络信息点近1.5万个,出口带宽近6.5G。建有支持统一身份认证、多种认证机制和数据集成的行政办公、人事、财务、教务、科研、学工、资产、图书等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服务平台和桌面云教学平台。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文学和艺术学5个学科门类,有重庆市高等学校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有金融学、工程管理、会计学、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等重点建设学科。学校开设有38个全日制本科专业,其中金融学专业是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金融学学科专业群是重庆市特色学科专业群,经济学、物流管理、会计学、会展经济与管理、软件工程等专业是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

学校已先后与来自英国、美国、加拿大、捷克、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马里、贝宁和新西兰等17个国家(地区)的3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开设有直通西班牙公立大学本硕连读项目、英国世界名校奖学金硕士学位项目(MPP项目)及多个海外知名高校的交换生项目。此外,学校同时开设有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以及注册管理会计师(CMA)等3个财经类国际项目班。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硕士及以上学历440余人,占总数73%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50余人,占总数的40%以上,其中正高级83人。学校长期聘请其他高校学者、行业企业专家为学生开展学术讲座和实践教学指导。

学校柔性引进国际系统与控制科学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学校自主培养重庆英才名家名师、巴渝学者青年学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重庆中青年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余人。

招生简章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财经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重庆财经学院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重庆财经学院(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成立于2001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1年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年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获批为重庆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国标代码:13590

办学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尚文大道906号

邮政编码:401320

学校网址:http://www.cfec.edu.cn/

招办邮箱:zsjy@cfec.edu.cn

招办电话:023-88968678,88968679(兼传真)

基本办学条件:学校占地1257亩,已建成校舍38.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5871.39万元;现有专任教师654人,其中高级职称207人、博士45人。

第二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财经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录取政策

第三条 2022年学校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和全日制艺术类本科。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数占总计划的1%。

第五条 2022年学校开设本科专业共计41个,其中16个本科专业按5个大类进行招生,学生进校后按学校各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1.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投资学)

2.经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

3.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

4.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资产评估、物业管理)

5.计算机类(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其余专业仍按专业招生。2022年招生专业以各省(市、自治区)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探索专业发展新机制,目前以下专业采用校企共建模式招生、培养:

计算机类(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金融科技、会计学,具体内容详见学校官网。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录取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 学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

第八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投档顺序,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若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管理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专业调剂的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

第十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有选考科目要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专业选科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成绩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为依据,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办法和批次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成绩,若相同再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仍然相同再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自治区),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成绩,若相同再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仍然相同再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分数计算方法为:综合分数=联(统)考专业成绩÷联(统)考专业总分×1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3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第十三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详见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专刊。

第四章 收费及其他

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备案价格为准并在学校官网公示。

根据专业不同,普通类本科学费标准为:15000元/年·生或16000元/年·生,艺术类本科学费标准为:18000元/年·生。

第十六条 退费办法: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时间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计退剩余住宿费,学生退(转)学退费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为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学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大学生创业创业奖学金等。

第十九条 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88968718。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执行,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近年来,学校共获得重庆市教学成果三等奖3项,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厂(2020)”项目首批试点院校之一;主持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6项,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5项,重庆市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0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重点项目7项);重庆市一流课程8门;出版自编教材33部;建有校级教学团队19个,教师工作室11个。2016年11月,学校获批为重庆市第二批整体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渝教计发﹝2016﹞12号)。

近年来,学校获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厅局级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高校科技创新研究群体1个,市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研究培育团队1个,与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市场主体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5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立项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立项超140项;承担各类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94项,合同经费累计达1499.32万元;发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916篇,其中,D级以上核心期刊论文348篇,SCI/EI论文36篇(ESI高被引论文2篇),CSSCI检索论文59篇,CSCD检索论文51篇,出版学术专著39部;申请发明专利30项,授权专利2项;7项决策建议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

历史沿革

2001年,民办二级学院重庆商学院融智学院在重庆商学院南岸五公里校区内成立并招生。

2002年,原重庆商学院与原渝州大学合并为新的重庆工商大学,学院也随之更名为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2003年12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

2005年,学校与重庆工商大学进行校区资产置换,从南岸五公里校区搬迁至重庆工商大学沙坪坝井口校区(原渝州大学理工校区)内。

2015年9月,学校整体搬迁至位于重庆市巴南区高职城内占地900亩的新校区,原井口老校区现已归还重庆工商大学。

2016年10月,学院下设各系升格为学院。12月,被确定为重庆市第二批转型高校之整体向应用型转变的高校。

2017年11月,学院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共建“土地利用与遥感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融智分中心”成立。

2018年9月,入选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新金融智慧学习工场(2020)项目首批试点院校。

2020年12月,教育部同意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转设为重庆财经学院,同时撤销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的建制。

2021年1月,学校举行重庆财经学院揭牌仪式。

以上信息源自官网,数据截止至2021年6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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