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1.8万余人;专业总计44个,涉及公共管理与服务、医药卫生、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财经商贸等10个专业大类。建有6个专业群,其中有老年服务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2个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另外4个为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形成了以民政民生类专业为特色,现代服务业和智能制造业专业为支撑的综合性院校专业架构。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总数1055人(校外兼课教师340人按2:1折算),硕士及以上学位864人,占比81.9%,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21人,占比30.4%。专任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60.9%。现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各1名,1人获评国家技能人才培育工作突出贡献奖。获评民政部技能大师工作室1人,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级(芙蓉)教学名师3人,省级优秀教师、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各2名,芙蓉学者讲座教授1名,1人入选省121创新人才工程。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 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关系: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民政部共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高校。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工作方案,领导、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处理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受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
第四章 招生原则及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 的招生工作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若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共计7370人(实际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招生要求等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编印的2022年招生计划手册。单独招生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4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统招省份有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十八条 专业要求:空中乘务专业招收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由我校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测试,具体要求及测试时间请见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smzxy.edu.cn/)。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公布: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csmzxy.edu.cn/)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1-82763288)查询。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减、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体系,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鼓励大学生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实施奖学金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中每年发放国家奖助学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学校还设立各类专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应、往届毕业生的招生录取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籍办(0731-82804943)办理请假手续。报道截止日期14日后,如果未报到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学费收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及招考方向 | 收费标准 | 序号 | 专业及招考方向 | 收费标准 |
(元/年) | (元/年) | ||||
1 | 民政服务与管理 | 3850 | 2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2 |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3850 | 27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0 |
3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3850 | 28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0 |
4 | 婚庆服务与管理 | 3500 | 2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060 |
5 | 社会工作 | 3850 | 30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4600 |
6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500 | 31 | 商务英语 | 3520 |
7 | 心理咨询 | 4620 | 32 | 旅游管理 | 4600 |
8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3850 | 33 | 旅游管理(韩语方向) | 4600 |
9 | 陵园服务与管理 | 3850 | 34 | 空中乘务 | 8000 |
10 |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 3500 | 35 | 商务日语 | 3200 |
11 |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850 | 36 | 小学英语教育 | 3500 |
12 | 护理 | 5460 | 37 | 视觉传达设计 | 7500 |
13 | 康复治疗技术 | 5460 | 38 | 环境艺术设计 | 8250 |
14 | 康复治疗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16800 | 39 | 艺术设计 | 7500 |
15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5460 | 40 | 传播与策划 | 5500 |
16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5460 | 41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9000 |
17 | 临床医学 | 5460 | 42 | 市场营销 | 3500 |
18 | 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7800 | 43 | 现代物流管理 | 3500 |
19 | 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 7800 | 44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00 |
20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7800 | 45 | 电子商务 | 3850 |
21 | 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 | 7800 | 46 |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 3500 |
22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 8580 | 47 | 大数据与会计 | 3850 |
23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 8580 | 48 | 金融服务管理 | 3500 |
24 | 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 8580 | 49 | 人力资源管理 | 3500 |
25 | 应用电子技术 | 5060 |
注:实际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主管部门2022年最新文件执行。
第六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六条 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黎老师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第二十七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学校招生网址:https://zs.csmzxy.edu.cn/
邮编:410004
招生邮箱:zhaoshengban@csmzxy.edu.cn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训释义
"爱众亲仁"语出《论语·学而》,是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基本内容。子曰:" 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为文。"谨者,行之有常也。信者,言之有实也。泛,广也。众,谓众人。亲,近也。仁,谓仁者。余力,犹言暇日。以,用也。文,谓诗书六艺之文。孔子用这句话来告诫弟子:"一个有道德、有品格、有德行的人,首先必须爱人重人,不爱人者不成其为人,更不能成为仁人"。孔子力倡爱人:樊迟问"仁",孔子回答"爱人"(《论语·颜渊》)。这就是所谓的"仁者爱人"。"爱众亲仁"也就成为立身、为学的最高境界。 民政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事业,它"在乎民生,关乎民心"。作为一个民政人,我们只有具备"仁者爱仁"的博爱精神,去关注百姓心声,关心弱势群体的处境,做到"爱众亲仁",才是真正实践"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这应该是民院每个教职员工治学工作、教书育人的根本出发点,也应该成为来民院的莘莘学子们的求学初衷。
"博学笃行"是对如何实践"爱众亲仁"的方法论回答。《礼记·中庸》十九章有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说的是为学的几个层次,或者说是几个递进的阶段。"博学之"意谓为学首先要广泛的猎取,培养充沛而旺盛的好奇心。好奇心丧失了,为学的欲望随之而消亡,博学遂为不可能之事。"博"还意味着博大和宽容。惟有博大和宽容,才能兼容并包,使为学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放胸襟,真正做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进而"泛爱众,而亲仁"。因此博学乃能成为为学的第一阶段。越过这一阶段,为学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审问"为第二阶段,有所不明就要追问到底,要对所学加以怀疑。问过以后还要通过自己的思想活动来仔细考察、分析,否则所学不能为自己所用,是为 "慎思"。"明辩"为第四阶段。学是越辩越明的,不辩,则所谓"博学"就会鱼龙混杂,真伪难辨,良莠不分。"笃行"是为学的最后阶段,就是既然学有所得,就要努力践履所学,使所学最终有所落实,做到"知行合一"。"笃"有忠贞不渝,踏踏实实,一心一意,坚持不懈之意。只有有明确的目标、坚定的意志的人,才能真正做到"笃行"。以"博学笃行"为校训,并非只取"博学"和"笃行"四字,而是包括"审问、慎思、明辨"在内的,由"博学"而"笃行"的内在统一、相联互动的过程。民政人以实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天下大同"为己任,非有过人之本领无以担此重任。以"博学笃行"为做学问之道,方能学有所依、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爱众亲仁"才不至于流于口号,流于形式。
历史沿革
1999年,在社工人才培养方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在全省高校中首个开办社会工作专业。
2000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实行省部共建,以湖南省教育厅管理为主。
2006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成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院校。
2008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第一所开展跨省单招的试点院校。
2015年,学校与湖南师范大学在本科提前批联合招收全日制本科生。
2020年,湖南省民政厅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城南学院与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合并。
以上数据源自官网,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