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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金华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学校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列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双高计划)第一类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 院校隶属: 浙江省
  • 创建时间: 1994年
  • 学校校训: 知行合一,务实创新
  • 学校代码: 12061
  • 学校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118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jhc.cn
  • 联系电话: 0579-82265227
  • 英文校名: Jinhua Polytechnic
  • 电子邮箱: zsjyc@jhc.cn

学校简介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4年,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学校继承了金华师范学校、金华卫生学校、金华农业学校、义乌师范学校、金华贸易经济学校、浙江农业机械学校等6所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中专的职业教育传统,具有110多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在省内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A档)。

学校占地2346亩,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7.3亿元;教仪设备总值3.19亿元,各类藏书330多万册;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现有11个二级学院和1家附属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招生专业55个,其中国家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专业3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6个、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2个,联合办学本科专业教学点1个;主持(联合)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6个,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17门,国家精品课程1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30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3门;国家规划教材70门、省重点教材49门、省新形态教材24门;央财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家;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

师资力量

金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师1000余人,有正高职称100余人、副高职称300余人,双师素质占91%;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国家级人才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9名、省高校教学名师4人、省高校优秀教师9人、省技师2人、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5人、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28人,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聘请兼职教师1300余人。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061

三、校址

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四、层次

□本科 ☑专科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师范类及临床医学专业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其他专业颁发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中外合作专业教学使用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三)不设男女比例要求。

(四)具体的录取方式: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学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入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4.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五)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六)对美术类专业及在浙江省的高职提前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技能优秀毕业生免试升学的招生录取,按照学校公布的相关简章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6000元/学年:工程造价, 市场营销, 商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应用阿拉伯语,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现代物流管理, 现代文秘, 小学教育, 早期教育, 美术教育,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6300元/学年:畜牧兽医, 园艺技术,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园林技术。

6600元/学年:应用电子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无人机应用技术,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设计,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新能源汽车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临床医学, 助产, 中药学, 医学检验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空中乘务, 生物制药技术,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 药学, 应用化工技术, 环境监测技术。

69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 电子商务, 学前教育, 旅游管理。

7200元/学年:动物医学。

7500元/学年:软件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建筑工程技术, 护理, 药品生产技术。

9000元/学年:服装与服饰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 产品艺术设计。

10000元/学年:艺术设计。

16000元/学年:体育运营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18000元/学年: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

20000元/学年:应用电子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计算机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21600元/学年: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浙江省户籍学生免学费专业:畜牧兽医、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动物医学。

住宿费标准

1200-1600元/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四十余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无息借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纪委办公室申诉举报电话:0579-8226659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4008265035

传真电话:0579-82230622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海棠西路888号

E-mail地址:zsjyc@jhc.cn

院校网址:http://www.jhc.cn

院校招生网网址:http://zsw.jhc.cn

十七、其他须知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3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国家星火计划项目10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省部级立项课题317项,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0项,省科技厅资助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3项,其它省科技计划项目158项,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88项;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获批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省级工程实验室各1个;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15个,其中省级研发中心8个;职教研究和实践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20余次,其中获国家领导批示9次;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8项,省教学成果一等奖6项、二等奖8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1项,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550余项;获授权专利1356件,软件著作权248件;年科技服务到款超千万元,年社会培训26.2万余人·天,培训创收4738万元;获评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教学资源、国际影响力、育人成效、实习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全部七个“50强”。

2016年,《中国高教研究》发布《2015年全国高校高等教育科研论文统计分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在18家教育类中文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13篇,占公办高职院校发文总量的6.3%,发表论文数量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高职院校第二。

“十二五”期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9项,获国家教科规划、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等省部级项目100项;SCI/EI等高层次论文年发表数达70余篇;获授权专利403件,其中发明专利27件;“十二五”期末,年科研与社会服务总到款突破1000万元。

对外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现为世界职教院校联盟会员单位,2017—2019连续三年入围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连续两年获评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先后与39个国家和地区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累计招收6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留学生;与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合作举办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怀卡托国际学院,设有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建筑工程技术、艺术设计等6个专业;另开设中美护理、中美会计、中加酒店管理、中美体育运营与管理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目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校生2100余人。学校在卢旺达建设海外分校——穆桑泽国际学院,联合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为当地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现已成为卢旺达北方省最大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历史沿革

1993年9月,金发公司、省人才开发协会、浙师大离退休教师协会联合行文向省教委请示筹办金华大学。

1994年1月,省教委向省政府递交了《关于要求筹建民办金华理工学院的请示》。

1994年4月选定了浙江农业机械学校作为理工学院办学校址。

1994年7月省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向省教委反馈了咨询意见。

1994年7月金华市政府与浙江工业大学签定了“联合办学协议”、商定金华理工学院挂靠浙工大,作为金华分校,于1994年秋季开始正式招生(三个专业共100名学生)。

1994年7月20日浙江省政府下文进一步明确了学院的管理体制、办学规模、专业设置、招生就业、经费投入等事宜;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1994年9月25日,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民办金华理工学院。

1994年10月中旬,国家教委组织了高校设置评委会专家组对学院进行了考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1994年12月成立了金华大学发展基金会,选举产生了48人组成的第一届董事局。

1997年5月,省政府致函国家教委要求建立民办金华理工学院;

1997年6月,建立了严济慈图书馆。

1997年7月,省教委根据申办形势,要求国家教委将“金华理工学院“更名为“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997年12月,国家教委组织评审委员会在宁波市开会研究了各地办学的申报情况,讨论通过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申办报告;

1998年4月6日国家教育部正式下文批准建立“民办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1998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浙江农机校与学院实行并轨办学;

1998年5月,成立理工分院。并开办了“全日制自考助学班”,招生45名。

1998年年8月成立了“金华市高等教育规划与布局高速领导小组”;并决定在市区大黄山一带划拔土地1028亩建设新校区;12月又下文将金华农业学校、金华师范学校(含原义乌师范学校)、金华贸易经济学校等学校与学院实行并轨办学。

1998年秋季,学院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招收的第一批新生入学;9月初学院成立总部,迁至严济慈图书馆大楼办公。

1998年12日,分别成立经贸分院、农学分院、人文师范分院。学院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总院,并设置院长办公室、教育处、重点办、财务核算中心等直属部门。至此,学院下辖了4个分院和1个严济慈图书馆,并设有5个专业,在校大专生1607人,教职工643人,副高以上职称66人,博士3人。

1999年5月,学院与浙江大学合作建成了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金华教学站,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40名。

2000年1月,学院设立了院务处。

2000年3月,学院设立了成教处、科研处。

2000年,市委决定,将金华卫校整体升格为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医学院。

2001年3月7日,学院增设外事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保卫处、中专部。

2001年6月27日,市政府决定金华大学(筹)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和人民医院分别增挂金华大学(筹)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

2001年9月19日,市政府决定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增挂金华大学(筹)牌子。

2003年1月14日,教育部同意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调整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2011年5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7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高职重点暨优质建设校名单的通知》(浙教高教﹝2017﹞23号),确定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学院为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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