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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简称“川文艺”,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以“文化艺术”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学校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先后获得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院校隶属:
四川省教育厅
创建时间:
2001年
学校校训:
立本,务实,创新
学校代码:
14043
学校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东路83号
学校官网:
http://www.sca.edu.cn/
联系电话:
0816-6357995
英文校名:
Sichuan University of Culture and Arts
电子邮箱:
200714043@qq.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五、院校类型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七、培养目标
八、外语语种
九、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十一、录取规则
十二、学费标准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十四、专升本政策
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
十六、联系方式
十七、网址
十八、网络咨询
十九、新媒体咨询
二十、退费办法
4对外交流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2016年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学校毗邻南郊机场,俯视滔滔涪江,依山傍水,环境优美。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设有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文化经济学院、思政与公共课教育学院、汤用彤国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以及职业教育学院;建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和王蒙文学艺术馆。现开设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21个,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580人。

学校梓潼校区暨四川(梓潼)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位于梓潼县文昌大道东侧,是学校乃至全国的大学生实践、实训、实习以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用武之地,更是影视歌舞明星、艺术家、企业家、科学家的摇篮。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教育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形成了以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已建立多个合作项目、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分别从美国、意大利、韩国、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家引入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25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多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300余项;先后获得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职称、高素养的教育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通过“引进与培养并举”,形成和聚集了一批在国内外有相当知名度的学术教学团队;从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建成了一支整体水平高、充满活力、具有现代气息,适应当今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

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代码及学院全称

14043,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

四川川音绵阳艺术学院投资实业有限公司举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办学学制及层次

四年制本科;三年制专科。

四、办学性质及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院校类型

文化艺术类。

六、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我院将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志愿填报指南或招生计划合订本。

七、培养目标

学院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精神,弘扬“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理念,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路径,推行开放式、应用型、“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融合、文化与艺术融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文化艺术人才。

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以及播音主持等工作;从事书法、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休闲体育和公共艺术等工作;从事风景园林、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表演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工作;从事游戏艺术设计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金融工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民族学、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等工作;从事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从事数据科学与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等相关工作。

八、外语语种

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九、男女生比例

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十、身体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一、录取规则

(一)除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仅招文科生,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生外,其余专业均文理兼招,具体如下:

层次

专业名称

3+3模式省份

3+1+2模式省份

其他省份

首选科目

再选

科目

本科

民族学

历史

仅历史

思想

政治

仅招文史

文物与博物馆学

不提

科目

要求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化学

仅物理

仅招理工

广播电视工程

物理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风景园林

生物,历史,地理

(三选一)

物理或历史

均可

文理兼招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物理,历史

(二选一)

物理或历史

均可

专科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物理

仅物理

仅招理工

数字广播电视技术

其余专业

 不提科目要求

物理或历史

均可

文理兼招

(二)录取办法:

我院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体类专业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院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其中四川省编导类本专科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院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2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三)在第一轮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如计划仍有缺额,接收其他志愿考生,如已满额,将不再接收后续志愿投档。

(四)加分政策:

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和重要凭证。

(五)专业成绩认定:

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招生专业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详见我校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校考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无校考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十二、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三、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且所有科目成绩合格,由我院颁发毕业证书,并以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名称具印;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四川文化艺术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专升本政策

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主持的“专升本”统一考试,学院将择优录取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到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两年,修完所需学分,毕业时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十五、学院邮政编码及地址

绵阳校区:621000,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机场东路83号;

梓潼校区:622150,四川省绵阳市梓潼县永利街 929 号。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816-6357995、6358132、6358087、6357507

招生专用传真:0816-6357996

十七、网址

学院官网:http://www.sca.edu.cn/

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sca.edu.cn/

十八、网络咨询

QQ:200714043

E-mail:200714043@qq.com

十九、新媒体咨询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账号:川文艺招考院

二十、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对外交流

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建立了多渠道合作项目,开展了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活动。分别从美国、意大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奥地利、韩国等国家引进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上百人,短期交流的专家学者200余人。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赛及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奖2000余项;曾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

2001年,四川音乐学院创办四川音乐学院绵阳校区(川音绵阳艺术学院),为川音二级教学机构;同时成立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川音通俗音乐学院等二级教学点,毕业证统一由四川音乐学院颁发。

2004年,川音成都美术学院、川音国际演艺学院、川音通俗音乐学院、川音舞蹈学院统一迁至新都校区。

2006年,四川音乐学院绵阳校区(川音绵阳艺术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面向全国招生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2012年,川音绵阳艺术学院经教育部批准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并与四川音乐学院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

2013年,先后通过四川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严格转设评估,并在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上以高票通过转设;同时撤销四川音乐学院管理下的二级学院(教学机构)建制。

2014年,教育部正式批准原四川音乐学院绵阳校区(四川音乐学院绵阳艺术学院)资源整体转设并更名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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