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08年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次,2014年被确定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被确定为安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5年获批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获批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创建于1964年,始终秉承“明德厚学、知行合一”的校训,遵循“专家治学、名师兴校、科研强校、特色扬校”的办学方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质量为根本、以特色为生命”的办学理念,把握“立足行业、面向社会、开放办学,培养财贸精英”的定位,积极为供销合作事业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学院现有2个校区,占地面积500余亩,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大学城,设有大位会计学院、雪岩贸易学院、行知管理学院、茂荫财金学院、朱熹文旅学院、云桂信息学院、宾虹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等教学机构以及高职教育研究所、商业自动化研究所所长、胡雪岩研究所、供销合作经济研究所、农村电子商务研究所、新力金融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35个专业及专业方向,目前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保持财经商贸类传统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兴行业需求型、新生业态应用型、新兴技术操作型、岗位技能复合型四大类专业,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学院牵头组建了安徽财贸职教集团,探索促进职业教育链与产业发展链的有效对接,走出了一条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的有效路径。学院积极实行开放式办学,与新加坡、爱尔兰等多个国家的院校开展了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学院注重强化学生的职业技能,获批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个,充分利用大学生创业实践园、三创与孵化服务中心以及50多个校内实训室、2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融“教、学、做”为一体,积极创建“校中厂”、“厂中校”,使课堂延伸进企业,使企业连接到课堂。学院不断推进学历教育加职业培训的培养模式,逐步实现教学内容与社会认证接轨,同时积极组织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和全省各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彰显了学院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显著成果,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学院不断创新特色素养教育的路径和载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知识、能力与价值观培育的有机统一,针对学生在校的五个学期,积极推行爱心教育、形象教育、责任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等“五阶段五主题”财贸素养教育活动,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道德素养为基石,以发展为目标,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学院坚持在弘扬徽商文化、推广徽商精神方面积极贡献一己之力,注重以徽文化和徽商精神夯实学生的人文素质基础。
学院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作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系统搭建面向全体、循序渐进、贯穿全程、夯实基础、激发个性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平台,不断改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培育创新创业团队,营造了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和育人环境,被安徽省教育厅授予“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称号。
师资力量
学院专任教师中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超过20%,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教师超过70%,青年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超过70%,其中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人,省级专业带头人18人,省级教学团队10个,40位教师先后荣获省部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坛新秀等称号。
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文件要求,按照“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我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报考旅游大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4.往届生的录取与应届生相同。
5.我院艺术类专业仅在安徽省招生,已通过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应参加普通高考。依据考生综合分排名依次进行专业录取。具体以2022年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艺术类招生办法执行。
6.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六、颁发证书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印鉴);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费〔2006〕240号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内容:
我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安徽省联合培养普通专升本学生试点院校。学院现有3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合肥市翡翠湖畔大学城,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目前各类在籍学生近2.2万人。专任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超过50%,“双师型”教师超过70%,其中教授34名,含二级教授1名、博士生导师1名、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1名,安徽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15名,省级教学名师19名,省级教坛新秀25名,省级教学团队19个。
学院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近五年,学院主持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63项,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17项,参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3865888、 63865657(招生办)0551-63865815(学院办公室)
二级院部专业咨询电话:
财会金融学院0551-63865025
经济贸易学院0551-63865003
文化创意学院0551-63865001
信息工程学院0551-63865857
公共教学部 0551-63865851
招生微信公众号:“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
十、 学院网址:www.afc.edu.cn
十一、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对外交流
学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保持财经商贸类传统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新兴行业需求型、新生业态应用型、新兴技术操作型、岗位技能复合型四大类专业,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学院牵头组建了安徽财贸职教集团,探索促进职业教育链与产业发展链的有效对接,走出了一条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的有效路径。学院积极实行开放式办学,与新加坡、爱尔兰等多个国家的院校开展了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学校荣誉
学院被认定为省直“三优”文明单位,相继荣获“全国特色示范院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先进单位”“全省供销社系统先进集体”“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平安校园”等多项称号。
历史沿革
1964年7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
1969年,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撤销。
1978年,安徽省供销合作商业学校复校并更名为安徽省合肥供销商业学校。
1984年,安徽省合肥供销商业学校更名为安徽省合肥供销学校。
1995年,安徽省合肥供销学校更名为安徽省贸易学校。
2002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省贸易学校的基础上,挂靠安徽财贸学院筹建安徽财贸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04年6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安徽财贸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独立设置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09年11月,合肥市商务成人中专学校并入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