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学校占地面积901.8亩,校舍面积40.9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82.59万册。下设8个二级学院和1个公共教学部,现有49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文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八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15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生8768人。学校现拥有3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级新兴特色专业、2个市级重点专业、5门省级一流课程,已建成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市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1个,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58个,建有7个实训中心,13个专业实验室,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要。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浙江省教学名师、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一批省级人才在内的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双师双能”型教师12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比35.37%,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占比70.53%。初步建成了以青年教师为骨干,具有一定数量、素质较高、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适合应用型大学发展的师资队伍。
招生简章
一、院校全称
温州理工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289
三、校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337号
四、层次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理工学院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或日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所有专业无英语单科要求。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六)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规则,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七)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八)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九)学校对设计学类专业、选拔优秀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简称“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简称“单考单招”)以及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公布的相关章程规定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收费,现行标准为: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广告学)、英语、法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和应用统计学4800元/生·学年;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金融科技、车辆工程、物联网工程和土木工程55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机器人工程和建筑学630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9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标准
1200元/生·学年
十四、资助政策
学校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十五项(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奖助学金等),同时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多渠道助力“阳光学子”,成就学业梦想。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7—86680751。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招生网:http://zs.wzut.edu.cn/
电话:0577-86689999
传真:0577-86689999
招生咨询QQ群:18862999(浙江省)、98867999(外省市)
十七、其他须知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共有4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具体参照《温州理工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建有33个科研平台,在职能减速器研发、轨道交通风险控制、大数据分析、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等方面成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培育建设了温州社会计算及发展研究中心、智能装备关键技术研发中心、城市与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乡村振兴协同创新研究中心、温州市质量管理与品牌研究中心等平台,不断推进新兴、交叉、边缘学科的发展和实质性的学科交叉融合。主持国家基金14项、省部级以上项目70余项,获得厅局级项目100余项,出版专著或发表论文200余(部)篇,授权专利400余项,科研到账经费2000余万元。
对外交流
学校与美国戴顿大学、英国密德萨斯大学、美国休斯顿大学、德国欧福应用技术大学、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多所院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不断拓展国际化办学格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引入师资、课程、教材等海外优质教学资源,打造优质国际化专业,提高外语课程授课比例,以国际化视角创新学校人才培养模式。
历史沿革
200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温州师范学院组建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
2004年,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正式确立为独立学院。
2006年,温州师范学院瓯江学院正式更名为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2020年,“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提出转设申报基本情况表”显示,建校基础:温州大学瓯江学院,申请建校名称:温州理工学院。
2021年,教育部同意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转设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转设后校名为温州理工学院。
以上数据源自官网,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