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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简称上贸大,位于上海,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兼有文学、法学、理学等学科的行业特色型财经外语类大学。上贸大入选“2011计划”、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核心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认证的“白金级”教育机构、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创始成员和理事单位。

院校隶属:
上海市
创建时间:
1960年
学校校训:
诚信,宽容,博学,务实
学校代码:
10273
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学校官网:
http://www.suibe.edu.cn/
联系电话:
021-67703050
英文校名:
Shanghai 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
电子邮箱:
xxgkyjx@shanghai.gov.cn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4科学研究
5历史沿革

学校简介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是为适应新中国对外贸易事业快速发展需要而建立的高等院校,是原对外经济贸易部(商务部前身)所属的4所高校之一。学校建于1960年,以培养对外经济贸易高级专门人才为宗旨,由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上海海关学校、上海干部学校合并组建而成,1962年、1972年两次撤校并入原上海外国语学院,1964年、1978年两次恢复办学。1994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13年,学校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学校以“诚信、宽容、博学、务实”为校训,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术为魂”的办学理念。现有松江、古北、七宝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28.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国际经贸学院、国际商务外语学院、金融管理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院、会展与旅游学院、统计与信息学院、贸易谈判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3个二级学院(部)。学校与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一所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附属松江实验学校。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近70人;正高级职称教师100余人,副高级职称教师300余人;博士生导师20余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以上;在校生13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000余人,硕士研究生近3000人,留学生近1000人。

学校设有33个本科专业,有19项国家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其中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学校实施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有2个上海市级卓越人才培养基地、3个全球通用商科人才全英语实验班和1个经济学创新实验班。学校1个项目入选上海高校一流本科建设计划项目,2个专业入选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学校具有较为扎实的研究生培养基础。1986年,学校成为硕士点学位授予权单位,现设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大学科门类,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校拥有上海市专业研究生实践基地13个、上海市一流研究生教育项目4个。

招生简章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松江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

古北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古北路620号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松江校区

三、层次

■本科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承担招生工作的监督职责,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九、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法语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或法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本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3+3”模式改革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二、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

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3〕78号、沪教委财〔2004〕30号、沪教委财〔2005〕34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包括:国际商务(中澳合作)、物流管理(中澳合作)、英语(中英合作)、金融学(中加合作)、财务管理(中加合作)、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德合作)。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多种校友奖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以及“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海外学习、实习”项目基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全程接受学校本科招生监察工作组的监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是违纪违规招生举报监督部门。

举报电话:021-677030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uibe.edu.cn

本科招生网:zhaosheng.suibe.edu.cn

咨询电话:021-67703050、52067206

十六、其他须知

1.工商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国际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市场营销(国际营销方向)和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2.各专业相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专业介绍”中查询。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形成了面向国际、国家和上海三个层面的开放型应用研究体系与特色。学校设有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5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和国际经贸治理与中国改革开放联合研究中心2个上海高校智库。2009年,学校成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总部选定的世界贸易组织教席院校。学校聚焦国家和上海重大战略需求,建有国际经贸研究所、国际贸易高等研究院、世界贸易组织讲席(中国)研究院、人工智能与变革管理研究院、自由贸易港战略研究院、“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关系与合作高等研究院和国际发展合作研究院等研究机构。学校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5项、国家级科研项目104项、省部级项目252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3项。2018年,学校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数在上海高校中位居第6名。

历史沿革

1955年4月4日,上海市对外贸易局党委决定成立外贸训练班。

1956年10月1日,将外贸训练班改名为上海对外贸易干部学校。

1958年8月,上海对外贸易干部学校并入上海外国语学院(现上海外国语大学),设立外贸外语系。

1960年,成立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962年12月12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裁撤并入上海外国语学院。

1964年6月27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复校,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改建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964年9月10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举行复校暨开学典礼。

1965年6月11日,外贸部批复上海市外贸局,同意上海海关学校(现上海海关学院)划归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1972年3月,根据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关于院系要调整”的精神,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属撤销单位,自4月份停办,并入上海外国语学院。

1978年,成立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筹备处。

1979年1月15日,举行庆祝上海外贸学院复校暨开学典礼。

1980年5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恢复。

1982年1月15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为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

1986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

1994年7月4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划归上海市管理。

1997年2月28日,上海高校国际商务中心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揭牌。

2002年10月18日,WTO研究教育学院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立。

2006年,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2009年11月13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向世界贸易组织申请设立“世界贸易组织教席计划”申报成功,入围全球12所教席院校。

2011年5月12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获批教育部“211工程”CALIS项目三期立项建设。

2012年10月,学校被上海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2013年4月18日,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在教育部更名工作会议上以高票通过申请,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17年5月19日,全球外国语大学联盟在京成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成为加入联盟的成员。

2018年6月8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获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计划入选项目。6月22日,学校荣获“ACCA中国卓越教育机构成就奖”。

2019年6月,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与中国计量大学质检法研究所共建的“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在松江校区揭牌,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国际经贸规则与标准研究基地,也是校级合作共建研究基地。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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