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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高校#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由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怡华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创办,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国一家独立设置、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管理类高职院校。学校是国际化、产业化、职业化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开放型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基地。

院校隶属:
海南省
创建时间:
2016年
学校代码:
14639
学校地址:
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北路1号
学校官网:
http://www.hainhmc.edu.cn/
联系电话:
0898—32110115
英文校名:
Hainan Health Management College
电子邮箱:
hainhmc@163.com
目录
1学校简介
2师资力量
3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章 其他
第七章 附则
4校企合作
5文化传统

学校简介

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4639),由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怡华通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创办,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国第一家独立设置、社会力量举办的健康管理类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正在建设中的主校区,占地800余亩,位于省会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这里高校聚集、文化氛围浓郁,是海口高新文化的“摇篮”。已经具备全方位办学条件的学院分校区位于有“世界长寿之乡”之称的澄迈。

目前有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旅游管理(健康旅游方向)、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五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实行订单式培养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上海银康健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产教融合,“双主体”育人,可保障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签约企业就业。

学院“奖助贷”比例高。已建立资助力度大、覆盖面广的完备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奖助贷比例达50%以上,可有效缓解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经济压力。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中国工程院士领衔的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比43%,硕博比36%,双师教师70%。

学院以培养亿万家庭健康守门人为办学宗旨,以建设开放式、创新型、国际化健康类高等教育机构及全国健康管理教育示范院校为愿景,重点突出健康管理与促进、护理、康复类专业建设,积极开办全科医学专业,同时围绕“健康中国2030”战略、海南建设自贸区(港)规划,发展食品药品、旅游、公共事业类专业。争取部分专业开展本科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学院将继续推进产教融合、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以“自主学习、工学交互、德技渗透”的特色教育方法,融入“在健康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健康生活”的特色校园文化,追求“学生就业率高,学用符合度高,岗位价值高,工作收入高,个人满意度高”的特色办学效益,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化、产业化、职业化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开放型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基地。

师资力量

学院拥有一支中国工程院士领衔的教学水平高、 科研能力强、学术造诣深的师资队伍,同时,学院还聘请了一批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以及外籍教师进行教学。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116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2人,比例高达36.2%, 中级职称教师20人,比例占17.2%;硕博学历教师40人,比例高达34.5%。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脱颖而出,教师队伍的整体学术实力得到增强。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二条 学院院名为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Hain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Health Management),国标代码:14639。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普通全日制。主管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办学地址:桂林洋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正在建设中)、澄迈校区(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北路1号)。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三条 如果个别专业在征集志愿后仍生源不足,则根据生源省份有关规定,将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录取。

第四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专科招生工作。具体招生工作由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招生)处负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同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0898-32115005和举报邮箱412926179@qq.com,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认可各省加分政策,但最高加分分值不超过20分。录取时考生成绩以投档分为准。

第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第八条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

第十条 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按照我院在该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该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录取规定录取。

   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学院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

第十二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生源充足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适当减少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各省(市区)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发布高考录取信息,或登录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ainhmc.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四条 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相关档案等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在学院报到截止之日前以书面报告及有关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招生)处请假,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其学籍。

第十六条 在一年级的学习中,成绩特别优秀,符合相关文件中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可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学院审核同意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院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八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提供资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全力解决学生就读期间经济困难问题。具体为:

1、国家在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有:

(1)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综合能力优秀的学生,奖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优秀学生,奖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2800-3800元/年/人。

2、海南省政府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有: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面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金4000元/年/人。

3、学院设立的奖助学金,面向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500-3000元/年/人。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普通专科学生收费,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标准

(元/年)

1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3+2)

3年

9800

2

520801

健康管理

3年

9800

3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9800

4

520417

中医养生保健

3年

9800

5

520201

护理

3年

9800

6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9800

7

59030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9000

8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3年

9800

9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3年

9800

住宿和教材标准:学生住宿标准为8人间800元/人/学年、酒店式公寓4人间600元/人/学年;教材费预收1000元/学年,多退少补。

注:收费标准,以海南省物价局审定价格为准

第二十条 针对需要办理退费的考生,按《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海南省教育厅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文化北路1号

联系部门: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招生)处

咨询电话:(0898)32115011  32115022  

传真号码:(0898)32115011

监督电话:(0898)32115005

E-mail: hainhmc@163.com

网址:hainhmc.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海南健康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招生)处负责解释。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校企合作

学院实行订单式培养的办学模式。学院与微医集团(浙江)有限公司、上海银康健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企业签订订单培养协议,产教融合,“双主体”育人,可保障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在签约企业就业。

文化传统

学院将继续推进产教融合、订单培养的办学模式,以“自主学习、工学交互、德技渗透”的特色教育方法,融入“在健康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健康生活”的特色校园文化,追求“学生就业率高,学用符合度高,岗位价值高,工作收入高,个人满意度高”的特色办学效益,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化、产业化、职业化教育示范基地和国家开放型全科医生培养培训基地。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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