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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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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

井冈山大学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融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大学。井冈山大学现有3个校区,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有吉安市卫生学校1所;设有15个教学学院(部)和3个管理型学院,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0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

  • 院校隶属: 江西省
  • 创建时间: 1958年
  • 学校校训: 广学坚守,勤思敏行
  • 学校代码: 10419
  • 学校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jgsu.edu.cn/
  • 联系电话: 0796-8100375
  • 英文校名: Jinggangshan University
  • 电子邮箱: zszjc@163.com

学校简介

井冈山大学于1958年开始创办,位于中国革命摇篮井冈山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科技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会商支持建设高校,是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是一所融研究生教育、普通本科教育和留学生教育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3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458.7亩,校舍建筑面积7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值4.1余亿元,图书馆藏书230万余册,有“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所,有吉安市卫生学校1所。

学校设有15个教学学院(部)和3个管理型学院,现有本科招生专业60个,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6个校高峰学科、12个校高原学科、18名学科带头人和58名学术带头人,构筑了学校特色鲜明、优势明显、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高原和高峰学科体系。

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8万余人,本科生第一志愿录取分数线多年保持较高水平;2011年获批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现有硕士研究生143人;2007年起招收外国留学生,现有留学生397人,生源国27个国家;另有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万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建设专业6个。学校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教育,初步形成了“井冈山精神+学、训、研、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和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第二批合作院校。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75人,其中教授128人,副教授399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职工1016人。现有二级教授10人,先后聘请了王梓坤院士、欧阳自远院士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客座或荣誉教授。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人、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井冈学者”特聘教授2人、赣鄱英才555工程2人、“青年井冈学者奖励计划”2人。有60多位教研人员被同济大学、南昌大学等20多所高校聘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了180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井冈山大学,国标代码为10419,校址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

第三条 学校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是国家公办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是江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招生”工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学校纪委机关、考生、家长、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井冈山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七条 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招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以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生源质量、区域布局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未做分省编制的其他类计划,用于招收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及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 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对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三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类)原则如下:

1.实施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执行;

2.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则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4.专业(类)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际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际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份无明确规定,则按如下原则录取:

(1)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2)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舞蹈表演等有关专业: 文化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成绩须达到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按相关专业省统考小专业成绩(其中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不含专业笔试和视唱成绩;舞蹈表演为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学校执行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实行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录取;若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无明确规定,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按梯度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当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其分数原则上应不低于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若经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六条 国家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联招、中外合作办学的录取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录取办法按该省(直辖市)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学校对该专业(类)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选考)要求。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填报志愿时应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二十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和奖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学生的各项收费严格按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核定后的标准执行。

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建筑学6600元/学年。

住宿费:按1000元/学年预收。

第二十三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变化制定符合政策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招生职能部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g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gsu.edu.cn

咨询电话:0796-8116983、8100735(传真)、8110323(传真)

监督电话:0796-8110319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学苑路28号井冈山大学招生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343009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学校设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100个,其中:教育部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基地1个,共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旅游局重点研究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江西省工程实验室2个,江西省工程研究中心1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4个,江西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个,江西省“海智计划”工作站1个,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江西省社科普及宣传基地1个,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江西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江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个,吉安市院士工作站1个,吉安市重点实验室14个,吉安市工程研究中心10个,吉安市科普宣传基地2个,教育部网上合作研究中心分中心1个,同济大学合作研究中心1个;学校另有内设科研平台48个。2015年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专项等四大类国家级科研项目13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17项,江西省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计划2项,教师发表学术论文2900多篇,被SCI、EI、ISTP收录59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40余部,获批知识产权成果170多项。

开放办学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教育国际化水平稳步提升。学校与同济大学建立了全面的对口支援合作关系,与厦门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温州医科大学分别签订了校际合作协议,开展了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每年选送100余名本科生赴上述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专业涉及13个学院37个专业。学校与美国、英国、俄罗斯、韩国、日本、德国、乌克兰、白俄罗斯、印度等十八个国家(地区)46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自2015年以来先后选送233名学生赴国(境)外参加长短期项目学习。

历史沿革

1958年,中共吉安地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的指示,在吉安市创办了吉安工学院、吉安农学院、吉安医学院和吉安师范学院四所高等学校。同年12月,地委决定四所学校合并,成立井冈山大学。

1959年7月1日,经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正式命名为井冈山大学。

1963年7月,由于国家经济困难而停办。

1977年10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井冈山大学的基础上,建立了江西师范学院井冈山分院。

1982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吉安师范专科学校。

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吉安师范专科学校和吉安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井冈山师范学院。

1978年8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以原井冈山大学医学院为基础,建立了江西医学院吉安分院。

1993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84年3月,经国家教委批准备案,创办吉安地区工业职工大学,1986年改名为吉安地区职工大学。与此同时,成立吉安地区工交干部学校。

2002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井冈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3年7月9日,经教育部批准,井冈山师范学院、井冈山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井冈山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井冈山学院,同时筹建井冈山大学。

2004年5月18日,中共江西省委宣布了井冈山学院的领导班子。

2007年8月和9月,国家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分别批准井冈山学院更名为井冈山大学。

2007年10月28日,举行了隆重的井冈山大学挂牌暨省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签约仪式。

2010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2011年,学校成为国家学士学位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2012年4月,签订武汉大学与井冈山大学支持合作协议。

2013年5月,学校被确定为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2016年6月29日,井冈山大学与湘潭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大学、延安大学、遵义师范学院、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七所大学结盟成立“革命老区红色旅游创新发展研究高校联盟”。

以上信息源自网络,数据截止至2021年3月,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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