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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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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示范性建设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卫生部“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试点高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34年,初名惠世高级护士学校。

  • 院校隶属: 福建省
  • 创建时间: 1934年
  • 学校校训: 精诚惠世
  • 学校代码: 43516
  • 学校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 学校官网: http://www.qzmc.edu.cn/
  • 联系电话: 0595-22136688
  • 英文校名: Quanzhou Medical College
  • 电子邮箱: 2398948397@qq.com

学校简介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东亚文化之都、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泉州市洛阳江畔,是一所全日制公办的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学校有洛江、清源、北门街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490.18亩,建筑面积203797.26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71063.83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577.29万元,馆藏图书总量55.06 万册。拥有7所附属医院(含直属1家)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234家。

师资力量

学校有洛江、惠安、北门街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696.43亩,建筑面积191487.91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总面积72496.31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821.85万元,馆藏图书总量55.57万册。拥有7所附属医院(含直属1家)及分布在全省各地的教学实习医院、实习药企共251家。现有教职员工649人,专任教师45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4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名,省级高校教学名师2名,泉州市“桐江学者”特聘教授1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81.9%。

招生简章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确保我校2022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积极推进招生工作依法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特制定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在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层    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情况简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凝炼了“精诚惠世”的校训精神,确立了“志诚业精、尚德崇医、技以载道、济世惠民”的办学理念,为社会培养、输送了

6万多名大、中专实用型各类专业卫生技术人才。

学校教学、实训、生活、体育等配套设施齐全。全日制高职在校生9500余人,现有专业20个,覆盖医学及医药相关专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四条  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外语考试语种要求

第五条  专业培养语种为英语。

第五章 招收男女比例

第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六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中医养生保健、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预防医学、健康管理等专业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不能录取,学校将作退学处理。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我校以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投档录取,在省招生办每轮出档考生中,按计划结合考生专业志愿及出档成绩择优录取,不设加试要求。

第八条  没有实行专业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院校志愿优先。院校志愿一致情况下,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

第九条  定向基层医疗机构招生专业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定向县(市、区)所属设区市且在当地报考的高中毕业生,考生在录取后与当地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持定向培养协议入学,未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章 学费标准

第十条 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食品药品与粮食类专业(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药品生产技术专业、药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学费标准为6600元/生/学年,以上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及教材费等。学生退费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费[2005] 435号)文件执行。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第十章  监督与保证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统内部的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条例》及《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开”和“六不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系电话:0595-22136682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36691

学校网址:http://www.qzmc.edu.cn

邮政编码:362000

本章更新至2022年6月,最新章程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2007年,该校申报的市级科研课题有四个项目获市科技局立项并得到经费资助,分别是朱世泽负责的“eIF4E、c—erbB-2和FHIT在病理性瘢痕中的表达”;杜翠琼负责的“泉州市农村卫技人才现况调查,探索加快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策略”;林迳苍负责的“慢性缺氧对胎兔HIBD的影响及川穹嗪对缺氧的保护作用”;邓少雄负责的“急性心肌梗死合并糖代谢异常患者心血管危险因素及对预后影响的研究”。2008年度,泉州市第四批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该校药学系陈长明老师申报的“赛霉安加龙血竭对实验性动物皮肤黏膜溃疡的治疗作用研究”;基础医学部陈淑增老师申报的“HLA-B27阳性外周血CD4+CD25+Treg/CD4+Th17及相关细胞因子与强直性脊柱炎相关性研究”,临床医学系余琼琼老师申报的“医学多媒体教学对学生学习效果的综合研究”及何威老师申报的“健脾利湿法治疗糖耐量低减(IGT)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四个课题获立项,并得到资助经费共计17万元。学校校院(企)联合开展科研课题近100项,获资助经费156.55万元。

历史沿革

1934年学校创建,初名惠世高级护校。

1986年改为泉州卫生学校。

2004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08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级。

2009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014年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验收,成为全国第三所、福建省唯一一所国家示范性(骨干)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

2015年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016年加入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被确立为A类项目培育院校之一;福建省第八、九、十、十二届文明学校;2017年获福建省第一届文明校园。2019年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

(相关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具体请以官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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